•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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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是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如果是政府牵头修建的解决一些居住住房困难的家庭的房子,房产证上注明是经济适用房,规定必须满5年才可以买卖过户。而现在成都的所有房产证上有经济适用房字样的房子都暂时停止过户,也就是说不能买卖了。而像单纯的拆迁安置房,也就是说把你现有的住房拆掉,在原地重建,你在反牵回来,补偿其中的差价,或分配到在其他地方的已经建好的住房里直接居住。这种房子就不属于经济适用房了,是用你的房子换的房子,属于搬迁房,除非你原有的房子就是经济适用房。 如果看房屋的实际面积,直接用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减去公摊面积就是你的实际居住面积,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产权上肯定是有的。 安置房一般都是政府牵头修建的,除非你遇到一群贪官了,不然不可能修出豆腐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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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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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淄博张店经济房,应该在张店区蔬菜批发市场南边翟家村或白家村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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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房即是经济适用房,它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对开发商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由政府定价并限定面积的一种房产,政府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相应的规定。对经济适用房的转让也有特殊的规定,且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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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性质不同 限价房是保障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利益的,它是一种普通的商品住房,是一种介于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之间的混合体。 (2)审核的标准不同 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都有不同的审核标准,针对这套标准,审核人的家庭结构、资产、收入情况等都属于审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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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您具备了以下条件您就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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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房指的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具有经济性以及适用性的特点的。其经济性指的是住宅的价格相对于市场的价格是比较适中的,且能够适应中低收入的家庭的承受能力;而其适用性指的是在住房的设计及其建筑的标准上是强调了住房的使用效果,但并非建筑标准。 经济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的住宅因为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所以其成本是略低于普通的商品房的,所以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3.经济住房的价格是按照建设的成本来确定的。而建设的成本包括有征地拆迁费、勘察的设计以及前期的工程费还有建安费、小区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的利息、税金还有1%到3%的管理费。出售经济适用房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其售价是由市或县的人民政府根据上面几个因素综合确定的。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经济房的申请条件: 一、根据有关的规定,经济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能够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有了工作与生活的; (二)在本市的落户时间超过了3年; (三)年收入总和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 (四)属于无房户或是人均的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二、如果想要申请购买的手续,需要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去办理,分批次来批准购买经济房。而具体的程序办理如下: 1.申请人带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并领取审批表;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向单位跟主管部门办理收入与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则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手续之后就报区房管局审核,通过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再复核。并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然后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规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审与评分后,在当地公示15天; 4.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的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其选房顺序。 5.之后就是确定有关房屋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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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第一步提出申请 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第二步 街道办初审 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录入、扫描资料进住房保障系统。 第三步 区级审核 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 第四步 市级审核 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步 资格确认 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申购资格,出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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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于1998年开始建立。经济适用房分为一类经适房和二类经适房,一类经适房满5年才能出售,要补交综合地价款,2008年4月11日之前补交总价的10%,之后补交差价的70%。二类经适房只要取得房本就可以出售,且出售时,只需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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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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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满5年后就可以买卖了,但是所得房款,会按照你现在的买房子的时候的比例和政府分,你自己买的时候支出多少,卖掉的时候就拿进多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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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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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已经没有新建的经济适用房了,正在盖的都是定向安置,可以把经济适用房购房证明改成限价房购房证明,找一处限价房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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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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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房屋立项是什么?是住宅,那就是70年产权。回迁房的房屋性质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安居房,康居房等,都是70年产权。只是性质不同,相关政策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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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甲乙双方在敲定房屋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后首先应填写JF-91-01制式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在契约第三页签署双方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私章。在最后一页附件一内填写时间及房屋相应信息(可参照房产证)、签署双方姓名、加盖私章。 2、先去门口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到对应窗口排队等待叫号进行网签。可以先去窗口要个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填写表格信息。表格的背面有个成交价款。这个成交价是你缴纳契税的依据。 4、网签后,窗口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摞东西(买卖合同交易资金划转声明等) 。然后去咨询台领取2份表格(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涉税申报核定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都是缴纳契税用的。 5、然后到对应窗口缴纳契税。 契税:90平以下1% 90至140平(不含140)为1.5% 140平以上(含)3% 印花税5元。这个5元的印花税是要个买方贴在买方的房本上的。   营业税免了。   个人所得税免了。   契税的征收比例是3%,但实际按1.5%收的 6、得到契税票后,立刻凭契税票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的号。 7、去交纳土地出让金,现在叫上市补交土地收益。 8、持相关资料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要求权利人和共有人、申请人到场,填写询问笔录并签字按手印,验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及相应表格,最后输入电脑,交纳房屋交易费,领取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单,凭此单在20个工作日后交纳契税、监证费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这时可以粘贴发票了:契税发票(蓝色那张)、土地出让金(绿色那张)那两张发票,找两张空白A4纸分别贴上; 9、办理登记过户后,过10个工作日就可以由买方来取房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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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是不可以的吧,经济适用房是适合经济基础比较差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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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经适房的程序 据介绍,经预登记的家庭申请购买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房,实行申请、审查和公示制度。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第一步:申购者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带身份证、户籍簿〔含成员卡、登记卡〕、房产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失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留复印件两份给街道办事处。) 第二步:区房管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管局签署审查意见。 第三步:市住保中心复核,对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购证。申购者持初审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复核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回购原房申购者办理回购的相关手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回购的申购者,持区房产管理局的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储备中心办理相关回购手续,填写《自愿出售原有住房申请表》。 第四步:选房。申购者凭《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限定的期限内选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办时需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子女的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和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限购面积 二人户限购58平方米,三人户限购72平方米,四人户限购9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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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房是经济适用房,它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对开发商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由政府定价并限定面积的一种房产,购买经济适用房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被不法投机商所利用,商品房是房地产商依照相关规定开发的一种面向市场的房屋,它是由市场定价,且不享受政府任何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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