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公积金A类转为新政乙类(缴纳住房公积金)1、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1)可一次性提取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5个百分点)及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2)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3)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2、已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完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类型三:新参保人员(乙类+住房公积金)(1)可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房源;(2)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3)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希望能够帮到您,昆明丹圭轩装饰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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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及原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正常缴费期限或转入的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期限,可以合并计算);(二)自有资金支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三)能够落实贷款担保;(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五)未发生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六)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应留足本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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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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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苏华路2号国际大厦1楼 68路国际大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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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苏州工业园区还贷委托提取资格申请表》(表H2)一份; (3)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银行盖章的最新的贷款月还款计划及余额清单原件一份(一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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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4月,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出台。   苏州市区最新公积金政策: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均衡平稳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和互助功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   市区管理部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其他分支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遵照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苏州园区最新公积金政策:   一、调整乙类计划参保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曾经参加甲类计划或原公积金A类计划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本人住房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在留足申请贷款时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后的余额;其他人员均以申请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为准。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   二、甲类计划参保人员向园区公积金经办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可按原规定执行。   三、共同申请贷款的,按主借款人参加社会保险(公积金)综合保障计划的类型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和年限。   四、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上浮金额最多不超过3万。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长年限维持不变。   六、本通知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乙类计划参保人员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此之前,并且于2013年5月15日前向园区公积金经办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可按原规定执行;逾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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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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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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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园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的。 但是,如果你个人自己去办理的话,要么离职满一年,要么去购买苏州本地的房产,购买外地的房产是不行的。 同时,我们可以全部提取的,前期手续材料全包,您省时省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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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搞清楚公司是在什么地方给你缴的住房公积金,一般说来,你的情况是在上海缴纳的公积金。这样,如果你在上海买房的话,可以顺利的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其次,由于现在人才的流动性很大,实际上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不是从公积金缴纳地贷款的话,一般可以凭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款,但是这个可能根据不同的地方规定也不一样。但是提取的公积金不能超过购房款,如果有正式装修合同,也可以提取。有的地方规定,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偿还购房款(针对公积金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或者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但是好像好多地方也有土政策,据说苏州工业园区的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公积金只能在园区购房,其他的连提也不可以,具体情况还是楼主向当地公积金部门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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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以及条件如下:>离职、退休提取从原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处于封存或即将封存状态,可以通过此方式全额提取。>租房提取公积金在职职工,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可以通过租房形式提取公积金。>建造、大修自住房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通过此方式提取公积金。>买房提取公积职工自主购房的,可以通过买房的方式提取公积金。>其他提取方式出境定居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以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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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我所知第一步: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第二步: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提取材料1、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2、购买二手房提取材料3、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公积金材料4、异地购房提取材料5、租房提取材料6、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7、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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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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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市人民政府审批确定后公布。在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10%,在企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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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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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比例: 会员发生下列情况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专户存款余额: (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在养老、医疗专户留足最低存款的; (二)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会员符合下列情况,在按本条规定的标准扣除社会统筹基金后,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专户存款余额: (一)出国定居的; (二) 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的。 会员2006年7月1日起缴存的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的扣除比例为:参加A计划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5%;B计划为13%;C计划为11%(均含已入帐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2006年7月1日前缴存的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的扣除比例分别为:12%、10%和8%。 本条款适用对象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领取失业救济金后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的,已领取的失业救济金款额应在其个人帐户存款余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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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政策: 目前“房屋装修”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您购买住房,并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可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目前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提取现金和“委托提取”,您可以自选其一,如果您爱人也缴存苏州大市(除园区外)的住房公积金,您与您爱人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须一致。 1、提取现金:还贷提取现金请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一年提取二次,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市区管理部留存额为10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留存额。 2、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人公积金帐户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市区管理部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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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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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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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苏州购买房屋贷款的条件:解决首付,无不良信用记录,连续在苏州工作满一年(即缴纳个税一年或社会保险一年以上)2、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条件:要缴纳园区A类公积金,且购买园区的房子,但申请的是普通商业贷款,不是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公积金摊还,也可以提取出公积金普通专户的存款苏州只有缴纳市区的公积金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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