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后开始施行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是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通过,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到2008年1月1日废止的,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没有废止 3、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将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一字之差。并规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并没有因法律的修改而废止,而是因法律的修改而增加了其的适用范围,即乡村建设同样纳入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的适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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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uilding permit)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主要作用: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规划验线和验收,商品房销(预)售,房屋产权登记等的法定要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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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人身份合法;2、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5、建设项目投资批准文件;6、取得依法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布局方案;7、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8、建设单位(个人)与相邻单位(个人)发生纠纷或联合建设需出具建房(四邻)协议书,并进行公证;9、建设工程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且利害人提出听证申请的,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应当组织专门听证;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及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许可条件。 具体要求,是不妨碍相邻建筑,要符合城市规划,其它的没有具体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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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建筑工程规划区可证的条件及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简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单位申办规划许可证时需要携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及《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同志书》原件。   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效果图鸟瞰及人视图效果图部分由沈阳满川艺术设计制作,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及施工图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预算书;有关收费凭证;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二、办理用户市政配套工程时需要携带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及管网综合总平面图复印件各一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4.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5.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6.工程设计预算等;7.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8.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9.有关收费凭证;10.如配套工程有建(构)筑物时,还需增加城市建设配套费,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11.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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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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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一)主要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筑使用性质调整申请、古建筑保护、维修等项目):(1)建设(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3)会审会议纪要、项目立项文件及扩初批复文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5)土地权属证明、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6)经批准的在1:500(1:1000或1:2000)宁波市独立坐标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一份及有其他要求的材料。(二)临时建筑、临街装修、零星建房项目:(1)申请报告;(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土地权属证件;(4)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5)1:500(1:1000或1:2000)总平面布局地形图二份及有其他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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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满一定时间未动工建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需要继续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领。各地的有效期是不一样,如上海6个月,深圳1年,还有好多地方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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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开发商的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且必须要签合同,这个合同有可能是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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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并在预售或销售现场公示:(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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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然,全国各地的规划局的要求都是不同的,有的差异大到大家互相不能理解,申请书还是申请表都只是形式,没有什么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就来研究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表怎么写 要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必须要有以下内容: 1、立项批文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地形图 4、总平面图 5、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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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uilding permit)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1)许可证编号;[1]   (2)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3)用地单位;   (4)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   (5)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6)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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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内容: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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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申请书 某某镇政府、县规划局: 我公司位于某某镇某路多少号,于多少时间因招商引资或是企业扩大规模或搬迁落户于此,于某时间办理了选址手续,编号多少,又于某时间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多少,规划用地面积多少平方米,后又于多少时间领取了土地证,编号多少。我公司的规划设计方案于多久通过了报批,目前我公司因生产需要,拟上什么项目,总投资多少,至于土建方面需建设厂房及附属设施多少平方米,其中厂房、仓库、宿舍、办公楼各多少平方米,施工图已经按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深化设计。现提出报建申请,请予以批准。 某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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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材料:(一)主要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筑使用性质调整申请、古建筑保护、维修等项目):(1)建设(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3)会审会议纪要、项目立项文件及扩初批复文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5)土地权属证明、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6)经批准的在1:500(1:1000或1:2000)宁波市独立坐标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一份及有其他要求的材料。(二)临时建筑、临街装修、零星建房项目:(1)申请报告;(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土地权属证件;(4)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5)1:500(1:1000或1:2000)总平面布局地形图二份及有其他要求的材料。 3、申报程序: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4、办理期限:主要建设项目及临时建筑、临街装修、零星建房项目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外广告设施、雕塑工程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小型公共设施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管线开口符合规划的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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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的条件 1、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 2、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3、取得土地权属文件。 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建筑物); 2、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施工图(一式4份及电子文件); 3、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含电子文件); 4、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涉及消防、人防、配套、地名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或多项审核意见)。 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作出决定; 4、同意的,办理档案预登记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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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证是指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三个证由市住建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必须具备“五证一书”,并在预售或销售现场公示:(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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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的。一般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满一定时间未动工建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需要继续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领。 各地的有效期是不一样,如上海6个月,深圳1年,还有好多地方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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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向报建窗口提出书面申请;(2)窗口核对规定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通知缴纳费用,转业务科室办理;(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许可证。 提供材料目录:(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2)建设用地批准手续;(3)已经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工程项目招标情况告知书、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6)已盖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报告;(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9)施工合同、监理合同;(10)建设资金已落实;(11)外省、外地(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事建筑活动的备案;(12)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简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单位申办规划许可证时需要携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及《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同志书》原件。   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效果图鸟瞰及人视图效果图部分由沈阳满川艺术设计制作,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及施工图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预算书;有关收费凭证;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二、办理用户市政配套工程时需要携带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及管网综合总平面图复印件各一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4.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5.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6.工程设计预算等;7.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8.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9.有关收费凭证;10.如配套工程有建(构)筑物时,还需增加城市建设配套费,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11.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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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准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的报告》 (鲁建规字1号) 收悉。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收费行为,经研究,同意我省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服务时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一、适用范围 凡依法取得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经营资格的机构,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接受委托提供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时,可按规定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二、服务范围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单位和个人提供建设项目的现场踏勘、选址、定点, 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技术材料,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比选,建设项目的验线、复验,规划建设项目档案存储检索等技术服务性工作。 三、收费标准 按项目所在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单位的级别和项目的性质、 规模收取技术服务费。 级别 收费标准 类别 甲级 乙级 丙级 备注 建设用地 2.10 1.80 1.50 按用地面积计算 单位:元/平方米 营业性用房及其他建筑 3.20 2.90 2.60 按用地面积计算 单位:元/平方米 工业厂房 2.60 2.30 2.00 按用地面积计算 单位:元/平方米 住宅 2.30 2.00 1.70 按用地面积计算 单位:元/平方米 铁路、道路和市政工程管线等 1.60 1.30 1.00 按铁路、道路或管线长度计算 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0.1% 0.08% 0.06% 按工程设计概算总额计算 注: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计算。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收取规划技术服务费后, 不得再以其他名目收取任何费用。 四、下列建设项目减免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教育用房和学生集体宿舍;军事战备设施(不含经营性设施、家属宿舍);敬老院等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公共绿地;防洪、抗震、人防等抗灾工程免收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只收取技术资料工本费100元。经济适用住房减半征收。 收费单位要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并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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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由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中标书或承包审核通知书; (4)土地证及附图复印件,若属92年后新征土地,须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的复印件; (5)总平面设计图两张(图纸要求同送审设计方案中总平面设计图要求); (6)三套施工图纸(建设设计图及基础平面图),其中一套为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加盖技术审定章; (7)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建筑设计方案及审核意见的要求,需报送的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交通、绿化、民防等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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