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差不多,你可以参照如下: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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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受委托方): 为加强供热管理,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正常、高效使用,根据北京市供热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供热管理的内容 (一) 管理范围 甲方************的供暖工作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同意负责锅炉房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 管理事项包括 1、 负责***********锅炉房设备、内管线及外管网、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 2、 负责锅炉房的设备安全管理,锅炉年检,仪器仪表效验、水质化验、档案管理工作; 3、 负责热力系统、水力平衡调整; 4、 协调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锅炉房年检等工作。 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锅炉房及锅炉房内一切设备、设施、人员及热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合同期间 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人员财产所有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供热面积、运行时间、供暖温度 (1)供热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 (2)供暖运行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供暖温度:20±2℃; 第四条 供暖运行管理服务的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锅炉房托管供暖运行管理,承包费为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结算方式:分 次结账,供暖结束付清剩余供暖费; 第五条 乙方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忠于职守。 (2) 认真履行各项相应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认真遵 守甲乙双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3) 具备各相关工作实际操作经验,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 和有效证件。 (4) 工作中统一着装,干净整洁,仪表仪容符合行业要求, 持证上岗。要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识,主动、热情、周 到。文明服务。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独有的节能技术,并以此技术平台为依 托,对甲方锅炉房运行系统进行管理,同时对甲方的锅炉房和管网系统适当技术改造,以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 2、 乙方派专业人员对锅炉房进行管理,负责本项目沟通与 协调工作。 3、 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乙 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负责对锅炉房设备的维修工作,做到锅炉房内系统无 跑、冒、滴、漏等现象和设备不带病运行。 5、 若因乙方未按甲方供暖标准和要求供热,或乙方工作人 员运行、维护保养、操作不当,或因乙方未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而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相关经济损失和造成的影响。 6、 供暖停炉一个月后,乙方负责协助进行做好锅炉、燃烧 机的检修保养工作,按照每年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或当 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检查所规定的检查时间,协助进行锅炉年检和运检。 7、 乙方人员负责实施年检和运检中安全阀门、压力表效 验,锅炉烟箱,人孔手孔打开清理恢复工作。 8、 乙方负责锅炉房日常管理、并负责乙方锅炉房管理人 员、技术人员、司炉人员、化验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劳保等。 9、 乙方在运行管理中,负责对锅炉房内外设备随时发生、 发现的故障进行维护修理,但属设备陈旧、老化、自然发生及灾害造成的设备损坏,以及技术监督、劳动、环保、消防及其他管理部门责令淘汰或整改的设备,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 因工作需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锅炉房内各种设备图 纸、说明书、电控系统图。 2、 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 证书和有效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派驻甲方现场的不称职工作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在技术运行承包服务期内,凡涉及甲方和周边单位、业 主等具体问题,甲方负责做好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 联系工作。 4、 甲方负责提供锅炉房必要的所有安全、环境保护、消防 设备及一切安全报警设备的必要装备条件。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正常供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延误供暖正常工作,如因一方失误或推托等原因造成供暖失误时,所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如:国家燃气价格上涨乙方无法承担供暖费用,供暖无法运行,甲乙双方进行协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整体供暖温度达不到协议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如果乙方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满足供暖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拒付相关费用,并要求乙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但因用户私改暖气、不合理室内装修、擅自关闭或调节阀门、私自放水、楼顶层房间关闭导致无法进入开启阀门放空气及检修、以及锅炉房及系统设备老化年久失修等意外原因、管线故障及事故抢修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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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 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 ,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 工程预算价: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 (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 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总工程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 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 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 份。 8、其他约定 : 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 ‰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 :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 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 日内进场维修, 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7、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 后生效。 2、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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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承诺在乙方承包期间,不防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根据其有关财务法规及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乙方承诺不破坏餐厅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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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负责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筑工程概况:开工期为x年x月。   本工程为砖混结构,在xxxxxxxxxx迎宾街北面,西邻xxx东至xxx,建一栋二层楼门面房,连地下室实为三层建筑。面积约300多平方米, 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二.合同价:本工程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包工价一次性包死,每平方米包工价为:壹百玖拾伍元人民币,总包工价以实际面积为准。 1. 承包方式: 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料、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卷扬机、振动设备、模板、顶木、搭架木料、铁铲、手推车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2、工程内容: 从基础打灰土连续完成甲方要求的主体框架结构,室内外的抹灰,楼房高度以及前面部份式样,到封顶。 及电路,上下水安装。   3.工程质量: 施工中要按规定进行,质量要求墙面平直,砖头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 ,钢筋两头弯角。   三.双方的责任:   1.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   2.工程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式,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结算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甲方根据工程进度计算付给乙方部分工资款,甲方工程完工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即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如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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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承包协议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承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份额为依据,均分。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为据,均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共同行使的权利①对外订立合同;②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务;④其他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   注:上述权利行使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同意即视作合伙共同行使。   2.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②落实工程质量、进度;③代表合伙对外协调;④小额资金调用的决定权(____________元以内);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共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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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电工程承包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康田.南川18号地块住宅小区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名称:XXXX二:工程地点:XXX三、工程承包范围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从楼层一户一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3)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4)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5)从专变、发电机低压屏至用电设备的所有线路、设备安装;(6)防雷接地安装;(7)消防所有管网预埋及设备安装;(8)弱电预埋及设备安装;四、工期要求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六、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七、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3.00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费用。八、付款和结算方式7.1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7.2当乙方完成栋号封顶的时候,甲方支付相应部分劳务费的20%;7.3当乙方完成所有劳务项目工作的时候,甲方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总劳务费的60%;7.4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7.5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无异议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九、设计变更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十、材料设备供应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计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十一、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2)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2、乙方责任(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4)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7)乙方食宿自理。(8)乙方提前7天提出一般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购买,外购设备需提前两个月报计划。(9)乙方现场负责人: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2、乙方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总价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总价2%向乙方收取违约金。(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8)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十三、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3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我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如遇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十四、其它管理制度1、甲方及其项目经理对乙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足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如无故不在岗(含缺席、迟到、旷工等现象),甲方按200元/天(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2、乙方进场工人如有偷盗、损毁甲方财物行为的一经发现,除退赔原物外,处以100―1000元的罚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十五、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贾主任??|??2016-03-04??07:31建设单位:(简称甲方)地????址:施工单位:(简称乙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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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看你家里的情况了,比如,几口人,月收入多少,都是有关系的按照郑州市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面积标准是:两口之家80平方米,三口之家100平方米,四口之家120平方米.你如果已经取得了经适房资格,郑州市经适房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2人家庭最大的购买面积,一般不会超90。但只能享受70平方米的经适房价格,超出部分会有相应的额外费用希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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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闻喜县信达花园二期16#、17#楼(原工具厂)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11000平米,结算价格为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工程总价约为:165000元。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 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参照《山西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运城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为乙方施工人员免费提供材料仓库和基本的住宿场所。 4、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布管完成后支付工钱人民币叁万,线盒、表箱、下水、上水完工后支付工钱人民币伍万, 穿线按安装进度分两次支付。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管、穿线、埋盒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和灯口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建筑面积结算:15元/平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闻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九条.其它约定第: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进行协商工作。在未经第三方监理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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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建工程承包工程承包合同:   1、土建工程承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   土建工程承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建筑单位、安装单位、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农村个体经营户。全民所有制组织之间,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全民所有制组织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个体户与全民、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都可以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2、土建工程承包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土建工程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工程名称和地点: 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栋数、结构、层数、面积、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批准文号等; 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及进场期限; 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违约责任; 奖励条件。   3、土建工程承包的形式   土建工程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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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1. 一般规定 1.1 词语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本项目 指发包人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相关批准文件而建设的工程项目。 1.1.2 本工程 指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实施、竣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本项目内的有关工程,包括合同文件约定的所有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和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内。 1.1.3 本合同 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1.1.4 合同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 1.1.5 合同协议书 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1.1.6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活动,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文件。 1.1.7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 1.1.8 技术标准和要求 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用以明确现场条件、周围环境、承包范围、适用规范、技术等内容的文件。 1.1.9 合同图纸 指由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清单内所列出的图纸、招标过程颁发的招标补遗或修改图纸、图纸质疑函回复文件和合同履行中发包人确认及补充修改的图纸组成。 1.1.10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指已由承包人填入价格并为发包人所接受的工程量清单。 1.1.11 中标通知书 指招标人通知投标人为本工程中标人的函件。 1.1.12 发包人 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3 发包人代表 指由发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1.1.14 承包人 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5 承包人代表 指由承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承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1.1.16 设计人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7 监理人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8 监理人代表 指由监理人任命的,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1.1.19 永久工程 根据相关合同文件约定所需建设完成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相关的工程设备。 1.1.20 临时工程 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和修补任何质量缺陷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工程设备。 1.1.21 区段 指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需要而将本工程划分的若干个施工段。本工程区段划分说明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1.22 工程设备 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1.23 材料 指合同文件约定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各类物品和物资,但工程设备除外。 1.1.24 施工机械设备 指为完成合同文件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但不包括工程设备。 1.1.25 现场 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实施本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的场所,以及在合同文件中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及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1.1.26 合同工期 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期限。 1.1.27 开工日期 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 1.1.28 竣工日期 指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实施及完成本工程至合同条款约定的实际竣工标准的日期。 1.1.29 天(日) 指一个公历日,每连续的2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内所说明的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1.1.30 合同价款 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31 费用 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应当合理分摊的其他支出,但不包括利润。 1.1.32 缺陷责任期 指工程实际竣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完成本工程质量缺陷修补所需的时间。 1.1.33 保修期 指承包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保修期要求全面履行工程保修责任的期限。 1.1.34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1.1.35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 解释 1.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语,均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2 本合同条款及其他合同文件中出现的标题只起索引和内容提示作用,标题本身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在对合同文件进行解释时不应当考虑。 1.2.3 除非有特别指明是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凡合同文件中对合同条款编号的引用,无论是否已指明是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均是指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包括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对其的补充和修订。 1.3 书面形式 1.3.1 书面形式,是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3.2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所述及的由任何人所发出或颁发的任何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当是书面形式。 1.3.3 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应当由人工送达并取得书面签收,或通过邮寄并保存邮局的邮寄证明,并不应当被无故扣押或拖延。 1.3.4 此类书面表达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的送达地址等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 语言和文字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的制订、解释和说明,均应当使用中文。如果合同文件中使用了非中文的文本,提供该合同文件的一方应当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文本,并应当按照翻译文本对该合同文件进行理解、解释和执行。 3.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其附录; (4)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 (5)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6)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合同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4.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市地方法规。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国家及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5.1 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承包人如果更改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应当事先获得发包人书面形式认可。 5.2 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出现国外规范或标准,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中文译本,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与此有关的购买和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 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各条款相互之间存在矛盾,承包人应当遵循较严格的规定,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6. 图纸 6.1 图纸 6.1.1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6.1.2 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套数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由承包人自费复制。 6.1.3 如果购买或复制标准图纸,购买或复制标准图纸的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 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时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已经或将要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承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及发包人,说明所缺图纸的具体细节、对工程进展的影响以及提供图纸的最晚时间。发包人仍然未能向承包人提供所需图纸,应当依据实际延误情况延长合同工期并为承包人追加由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6.3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工程的图纸 6.3.1 如果合同文件中约定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承包人同时应当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监理人,并经监理人报发包人、设计人或相关图纸审批单位批准。 6.3.2 承包人还应当依据竣工资料的相关要求将详细的使用维修手册以及竣工图纸等报监理人。 6.4 加工图、大样图、安装图及协调配合图 6.4.1 按照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需要制作加工图、大样图、安装图、协调配合图等图纸的,承包人应当制作,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监理人审批,在获得监理人批准后按图施工。此类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6.4.2 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上述图纸后7天内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6.5 现场图纸准备 承包人应当在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7. 发包人 7.1 发包人义务 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7.1.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7.1.2 委托设计人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按照第6.3款约定应当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设计除外),并负责对设计人的工作及其进度做出妥善的监督和协调。 7.1.3 委托监理人对工程进行监理,对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做详细定义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或将委托监理合同的一份副本转交承包人。 7.1.4 委派发包人代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 7.1.5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7.1.6 发包人应当委托监理人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7.1.7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移交现场前负责完成现场准备工作。向承包人移交现场的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的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完成现场内及其空中任何障碍物的清除。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房屋的拆迁及拆迁渣土等的清除、青苗树木的保护或迁移、现有管线的改位或迁移等,保障现场内场地平整; (2) 提供水源及接口; (3) 提供雨水和污水排放接口; (4) 提供电源及接口; (5) 提供电话和通讯线路及接口; (6) 连接现场与市政公共道路的交通通道(但不包括现场内的临时道路和设计图纸上标明的所有永久市政道路); (7) 提供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 (8) 提供的其他条件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对上述条件或工作的具体要求(如水源管径、电源的额定功率、接口的位置等)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发包人应当承担与现场准备有关的上述工作的一切费用。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妥善保管上述所移交的设施,以保证该等设施始终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7.1.8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绿色施工的要求,提供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保障。 7.1.9 在开工日期之前应当办妥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并及时办理合同文件约定的其他应当由发包人办理的本工程相关手续。 7.1.10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亲自或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指令,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 7.1.11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回复、审批或确认承包人提出的任何询问或申请。未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回复、审批或确认的,应当视为已获得发包人批准。 7.1.12 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并在开工日期前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7.1.13 应当及时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7.1.14 为避免正常施工时产生的噪音、震动、光线等因素导致周围的居民和公众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对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和公众进行协调并在必要时支付补偿金。 7.1.15 在承包人按照合同实施完成本工程达到实际竣工的标准,并办理本工程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人应当接收承包人交付的工程及现场。 7.1.16 为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承包人请求协助并承担相应费用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当给承包人以协助,但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7.1.17 为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实施,应当保持发包人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监理人的稳定性。 7.1.18 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7.2 发包人代表 7.2.1 发包人代表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发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代表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发包人。发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由发包人所做出。 承包人应当遵循发包人代表的指令。 发包人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关于发包人代表的委派。任何此类的变更或撤销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并在到达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时生效。 7.2.2 发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 发包人代表可在需要时,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委托给他的助理执行,并可随时撤销任何此类委托。 发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到达承包人时生效。 发包人代表助理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的任何决定、指令、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当视同是发包人代表做出的。 8. 承包人 8.1 承包人义务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1.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8.1.2 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实施、竣工和修补质量缺陷。 8.1.3 应当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但属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本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责任除外。 承包人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时,如果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而判断将会产生质量缺陷,则有义务将情况及时向监理人报告。 8.1.4 应当为完成本工程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 8.1.5 依法确定和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费用。 8.1.6 本合同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当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 8.1.7 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整个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适用性、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全面负责。 8.1.8 应当根据发包人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红线和基准标高对工程进行定位和放线,并承担与此有关的费用。 定位和放线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当通知监理人要求发包人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复验并确认。如果复验发现承包人的定位或放线有误,承包人应当立即予以矫正并承担矫正的费用。 一旦复验确认,则视为解除了承包人在工程定位和放线方面的责任。复验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当向分包人提供实施分包工程的基准点、基准红线和基准标高。 8.1.9 负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8.1.10 负责合同文件约定的现场内的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工作。相应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8.1.11 发包人或监理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所发出的所有指令,承包人应当予以执行。 发包人或监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指令。发包人或监理人以口头形式发出的指令,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承包人实施或完成的工程与合同文件的约定、发包人指令或监理人指令不符的,监理人有权停止全部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并立即通知发包人。 承包人应当遵循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指令派代表出席由发包人或监理人主持的现场工程协调会或工作会议,并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以协助解决问题。 8.1.12 合同文件约定需发包人或监理人审批、认可的材料及工程设备、样本、文件或工作,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提交监理人或发包人,合同文件未约定的,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或监理人应当及时向承包人出具相关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未以书面形式发出审批意见或超过合同文件约定时间的,以承包人发出的文件为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而承担的责任。 8.1.13 不得将本工程转包。 8.1.14 分包 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承包人应当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分包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在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当把聘用或将要聘用的任何分包人的有关资料交发包人或监理人审查。 8.1.15 应当审阅所有合同文件。发现合同文件有歧义或需要补齐、补正有关内容的,应当及时告知发包人。 8.1.16 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承包人应当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8.1.17 如果合同文件中约定了保修外的维护保养,则承包人应当提交维护保养说明书及计划书给发包人审批,并负责按照批准的文件执行维护保养,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1.18 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8.2 承包人代表 8.2.1 承包人代表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发包人或发包人通过监理人提交给承包人代表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承包人。承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承包人所做出。 承包人更换承包人代表的,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书面变更协议中应当明确新任承包人代表的姓名及其他详细资料、新任代表的任职开始期和前任代表的任职截止期。 8.2.2 承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 承包人代表可在需要时,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委托给他的助理执行,并可随时撤销任何此类委托。 承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到达监理人时生效。 承包人代表助理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的任何决定、指令、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当视同是承包人代表做出的。 9. 设计人 设计人给予承包人或其承包人代表的任何指令或审批意见并无合同效力,除非发包人对该指令或审批意见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则该指令于确认之日起即视为发包人的指示。 10. 监理人 10.1 委托监理 10.1.1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工程需要实施监理的,发包人应当承担报酬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人对工程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理。 10.1.2 监理人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范围为按照国家、北京市规定的监理范围以及发包人根据第7.1.3项通知承包人的监理人的职责。 10.1.3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监理人无权对任何工程合同(包括本合同、供应合同及分包合同)做出任何性质或内容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10.2 监理人代表 10.2.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应当要求监理人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监理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授予监理人的所有权力和责任。监理人代表的姓名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0.2.2 发包人、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提交给监理人代表的资料,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监理人。监理人代表向发包人、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由监理人所做出。 10.2.3 如果监理人更换监理人代表时,发包人应当将新任监理人代表的姓名、新任代表的任职开始期和前任代表的任职截止期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在送达承包人时生效。 10.3 监理人代表的权力委托 10.3.1 监理人代表可在需要时,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委托给他的助理执行,并可随时撤销任何此类委托。 10.3.2 监理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到达承包人时生效。 10.3.3 监理人代表助理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的任何决定、指令、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当视为监理人代表做出的。 10.4 监理人的审批 10.4.1 监理人代表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有关函件、文件、技术方案、措施、样本、样板等后,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审批要求及时间做出书面审批。 10.4.2 如果监理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给予审批,则视为有关的函件、文件、技术方案、措施、样本、样板等已获得监理人的批准。 11. 现场 11.1 现场踏勘 鉴于承包人在正式提交投标文件以前,已对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踏勘,除非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存在偏差,承包人不得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要求赔偿或延长合同工期。 11.2 接收现场 发包人应当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接收现场。承包人应当按时接收现场。 11.3 现场管理 11.3.1 整个现场由承包人实施全面统一管理。 11.3.2 承包人对现场出入口的大小及位置、现场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安排等做出的所有改动均由承包人负责,并应当获得监理人及发包人的书面形式认可。 11.3.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循交通、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关于道路使用、车辆停泊、使用时间等条件及限制,负责提交所需申请及承担相关费用,并自行安排及协调有关交通、运输及保护事宜。 11.3.4 承包人应当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周边现有道路、房屋、步道、天桥、通道、踏步和地下设施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果造成损害的,应当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罚款。 11.3.5 发包人对承包人现场管理的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2. 施工组织设计 12.1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适合于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含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案)供监理人批准。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低于承包人在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内所说明的所有工程内容和承诺。 12.2 承包人应当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或措施,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及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附有安全验算结果,并在监理人批准后实施。 12.3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照监理人的要求提交监理人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 12.4 承包人按照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人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13. 进度计划 13.1 进度计划的提交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8天内,按照监理人同意的格式和详细程度,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并获得监理人的批准。该进度计划不得对随投标文件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应内容做出实质性变动。 13.2 进度计划的修订 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批准的进度计划存在偏差时,或当承包人发现其本身或其分包人的工程或材料与工程设备供应存在延误可能时,承包人应当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监理人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13.3 进度计划的保证 承包人应当按照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包括修订)进行施工,并承担实施所述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所需的费用。 13.4 进度报告 13.4.1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监理人要求的时间间隔和内容,及时提交工程的进度报告与进度图片,记录工程的每日进展或阶段进展,其相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3.4.2 进度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当获得监理人的同意,内容可包括: (1) 每一阶段的工程进展情况的照片与详细说明; (2) 反映工程进展情况的任何必要的图表; (3)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商名称、制造地点、进度百分比、以及运达的实际日期或期望日期等; (4) 承包人在现场的人员及施工机械的记录; (5) 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材料的检验结果及证书; (6) 安全统计,包括涉及环境和公共关系方面的任何事件或活动的详情; (7)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包括可能影响工程按照进度计划进行的任何因素的详情,以及为消除这些因素正在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8) 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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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本如下: 兹有工程   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附件二。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04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   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删除   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2000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甲方与其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内容(价格条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图纸一览表,双方认可的施工图   3、甲方提供的设施 、材料清单   4、甲方指定之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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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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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 房主(简称甲方): 承包负责人(简称乙方): 甲方位于××县××街修建私人房屋一座,现将建设楼房的主体工程包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分清双方责任,经双方协议商量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料、红砖等建筑原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卷扬机、振捣设备、模板、架材、铁钉铁丝、铁铲、手推车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内容: 1、主体部分: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所标注的全部内容(含水电及基础部分)。 2、装修部分:室外正立面为瓷砖饰面;室内楼梯间楼地面均为瓷砖;一层地面水泥砂浆找平;楼面均为瓷砖;屋面如甲方需增做防水隔热做法乙方应无偿按照甲方要求予以施工;所有厨房、卫生间内墙面瓷砖到顶。 3、工程质量:施工中要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质量要求墙面平直,砖头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强度够,钢筋两头弯角、箍筋一律弯够135O 角;主体框架部分必须先浇筑梁柱再砌砖墙,承重梁上240O 墙体均为空斗墙(外墙除外);构造柱应先砌墙再浇筑柱体且墙体应作马牙搓且设拉结筋。 4、双方责任: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指导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理并赔偿乙方劳动损失,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己失误或安模支撑不牢造成塌落和扭曲被迫返工的由乙方赔偿所有材料损失,工程结算时从工程款扣除。 5、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按国家规定标准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甲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捌角计结算给乙方,每层楼板浇筑完工后甲方付清该层工程款60%;每层内粉刷完工后付15%,每层外粉刷完工后付10%,其余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除质保金叁仟元外其余全部结算付清;房屋无其他质量问题则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2)水电部分按拾元每平方米计,按照甲方二次装修要求予以穿线,安装各类开关插座及灯具、冷热水管路、卫生洁具等。各层主体完工后按陆元每平方米支付费用,工程完工后其余款项全部付清。 (3)基础部分:按单价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捌角计结算给乙方(面积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如基础较复杂,超深(大于1.5米)位置较多则另行协商处理。本房屋所有的渣土外运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处理。基础施工含地面回填、打夯。 6、施工期间所需原材料乙方应提前2天将下料单告知甲方,如甲方未接到下料单导致原材料不能及时到达工地而延误工期 3 乙方负全责;同时因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则由甲方负全责。 7、安全施工:乙方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必须讲究,要安全文明施工,按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负责。 8、施工期:施工工期要求在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承包工程。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将房屋垃圾全部清扫干净。 9、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结束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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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乙方总承包 东郡小区: 公寓楼 ,从签订本合同直至工程的保修期满整个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安阳上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汤阴上元东郡小区公寓楼 3、工程建设地点:汤阴新东区中华路与人和路交叉口东南角 4、结构形式:框剪、剪力墙、框架。 5、总建设面积: 平方米。 6、该项目总投资:约 人民币。 7、工程承包范围 二、承包范围: 土建、水、电、防水、保温、涂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未含暖、门窗、防盗门、智能门、防火门、电梯、消防、基础土方及地基处理)。 undefined 2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工期为: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小高层 天,高层 天。 2、甲方不负责乙方因缩短工期而增加的费用,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如期开工或连续7日以上的停工,乙方须在事件后的7日内向甲方提出顺延工期的书面申请,逾期甲方不予受理,工期不得延误。因7日内连续的天气异常而无法施工应为乙方不可预见的,不得以此理由要求工期顺延,若7日以上的天气异常可顺延工期。施工期间发生可预见和不可预见事件的工期顺延,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3、实际工期计算方法:实际工期为开工之日到竣工的总日历天数。开工之日为甲方书面通知乙方(12小时)之日,乙方必须在接到书面开工通知七日内由乙方建造师签字认可开工日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认可开工日期。如两日内乙方未予认可,第三日起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承建,甲方将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五方验收合格签字盖章之日为竣工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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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闻喜县信达花园二期16#、17#楼(原工具厂)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11000平米,结算价格为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工程总价约为:165000元。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 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参照《山西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运城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为乙方施工人员免费提供材料仓库和基本的住宿场所。 4、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布管完成后支付工钱人民币叁万,线盒、表箱、下水、上水完工后支付工钱人民币伍万, 穿线按安装进度分两次支付。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管、穿线、埋盒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和灯口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建筑面积结算:15元/平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闻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九条.其它约定第: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进行协商工作。在未经第三方监理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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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厨房承包协议书范本 甲方:( )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同志为代表的外聘厨师团体(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协商的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意将本酒店厨房承包给乙 方工作。 一、承包期限暂定 年,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 其中不包括厨房杀洗等勤杂工。 基本月工资定为 元整。 每月的工资发放为次月的 日,由乙方 代表领取、自由支配。 三、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确保菜肴毛利 的基础上,菜肴营业额保底为 万,如超出 万以上部分,按菜肴营业额 6% 提成作为厨房的奖金,奖金于次月的 日连同基本工资一起 发放,由乙方代表领取和自由支配。 四、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厨师的工作餐、住宿(集体宿舍)及健康证、暂住证的办理,节假日 补贴和其他福利,参照相关法规及酒店服务员(与酒店其他员工同等)。 五、甲方支持乙方参加各类有利于酒店声誉的各类社会活动,如烹饪比赛等等,并负责 50% 以上的费用(届时可具体协商)。 六、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 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 2 、 甲方如对主干厨师 技术 能力不满,有要求乙方更换的权力。 3 、 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 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 甲放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 (具 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规章制度中)。 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 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2 、 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和足够 技术 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 3 、 乙方应遵守和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如卫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 全操作要求、 人为浪费的要求、 设备设施保管的要求 (具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规章制度中) 。 八、公伤事故的处理方法: 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 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公伤, 又甲方负责参照相关 法律法规处理。 九、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的留、走由甲方决定。 十、如遇酒店转让, 后来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况下,甲方须补赔乙方半个月工资,如遇到 非典等类似情况则按相关法规处理。 十一、提前终止协议的处理方法: 1 、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并给予七天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 2 、如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二、违约的处理办法: 1 、 欠发工资和奖金十天以上视为违约。 2 、 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法提前终止协议视为违约。 3 、 公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处理视为违约。 4 、 双方刻意刁难对方视为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 元整。 十三、 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协议经双方签 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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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康田.南川18号地块住宅小区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XXXX 二:工程地点:XXX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从楼层一户一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 (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3)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5)从专变、发电机低压屏至用电设备的所有线路、设备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7)消防所有管网预埋及设备安装; (8)弱电预埋及设备安装;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六、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七、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3.00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费用。 八、付款和结算方式 7.1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 7.2当乙方完成栋号封顶的时候,甲方支付相应部分劳务费的20%; 7.3当乙方完成所有劳务项目工作的时候,甲方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总劳务费的60%; 7.4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 7.5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无异议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九、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计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4)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 (7)乙方食宿自理。 (8)乙方提前7天提出一般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购买,外购设备需提前两个月报计划。 (9)乙方现场负责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总价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总价2%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如遇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四、其它管理制度 1、甲方及其项目经理对乙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足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如无故不在岗(含缺席、迟到、旷工等现象),甲方按200元/天(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进场工人如有偷盗、损毁甲方财物行为的一经发现,除退赔原物外,处以100—1000元的罚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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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将确有实力且讲诚信的资本或项目的所有人纳入旗下,组建分公司,通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这种开放的体制模式,最大限度且合法有效地整合、运用社会资源,以求得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在这种模式推动下施工企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实践中往往演变成《建筑法》所禁止的施工挂靠行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往往采取规避法律规范的做法,甚至有施工企业名为内部承包实为挂靠施工,实践中,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与施工挂靠行为较难区分。 建设工程领域涉及的关于内部承包和挂靠法律问题引起的施工合同纠纷比比皆是,往往在证据是很难取得有利证据来证实存在挂靠等违法行为,同时也表明施工挂靠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对其他类型案件要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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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工程所有施工内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 2010年月日   竣工时间2010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六:验收标准:依据现行相应工程施工规范,以甲乙双方验收为准。   七:保修日期:一年,即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起。   八:双方责任:   甲方:1:负责提供水电源至现场50米   2:负责及时按照形象进度进行工程拨款   3:负责保证现场满足施工要求   4: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协调工作等   乙方:1:负责施工人员安全,由于施工过程违章造成的不安全   事故,责任自负,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搞好工程管理,施工过程中,一切执行现行有关规范   规定,保证施工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合格要求。   3:爱护甲方原有设施,损失照价赔偿。   九:结算办法:1:本工程结算均执行2008年4月1日颁布的山东省安装(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淄博市价目表》。   2:施工企业按照三类丙级取费。   3:建设单位定价部分,执行定价进行结算。   4:合同定价部分:   A   B   C   D   十:拨款方式:   1:工程开工按照预算的%拨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后,内按照预算值的%拨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内结算完毕,按照结算值的%   拨款,余款 %一年后付清(一个月内)。   十一:双方争议:若发生争议,由淄博法律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发包单位:(甲方)代表   2010年月日   承包单位:(乙方)代表   201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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