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续流程: 流程; ①项目申请备案报告,立项申请、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原件1份,加盖公章); ②项目备案登记表,填写相关表格(原件1份,加盖公章); ③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④填写《节能登记表》(原件1,加盖公章); ⑤项目资本金证明,由银行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开发企业投入该项目的资金证明,资金证明金额最少为工程项目总造价的30%(原件1份,加盖公章); ⑥开发企业法人身份证、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 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⑧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 ⑨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以上所需资料或证件所需提交的是复印件的,在向提交全部资料时,必须带上原件,以备核查。 立项一般来说,要有土地(招拍挂)、规划、环评、能评、安评(地震)、申请报告、资金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等一系列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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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确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对项目从前期开发角度入手,进行合理分析和有效测算,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办理 1.所需资料 a.地形图(划示用地范围,标明大约面积) b.与地块出让单位签署的用地协议 2. 办理程序 a.备齐资料 b.到地块所在地土地部门办理 三、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与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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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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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房地产前期工作: 1、竞标土地使用权,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还有红线图 2、建设规划部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3、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4、接下来是项目的总平面布置设计,还有地质勘探,等总平审批通过之后就可以着手单体工程的方案设计并报批,等单体工程的方案也审批通过这后就可以进行施工图设计了,施工图设计之后还得送专业审图公司审查,等审查通过后就可以到建设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接下来得去办理人防、消防审核、防雷检测。还有工程开工前手续和监理手续,等这些办妥后可以到建设局建工科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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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报建 1 立项批复 (发改委) 2 选址意见书 (管委会) 3 土地证 (国土局) 4 地名申报 (民政局)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 6 环评报告 (环保局,委托环评公司办理) 7水保方案设计所需资料 (税务局)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 9 消防审核申报表 (消防支队 ) 10 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表 (人防办公室) 11规划审查必须报送文件 (城乡规划委员会 ) 12 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规划局) 13 施工图审查要件 (审图机构) 14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规划局) 15 监理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局) 16 施工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局) 17 设计合同审查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局) 18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备案手续材料 (建设局) 19 委托质量监督所需材料 (质量技术监督局) 2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局) 21 施工用水申请 (自来水公司) 22 施工用电申请 (电力公司) 23 办理临时占道、开口 (城管局) 24 物价审批所需材料 (建设局) 25 物业管理备案 (建设局) 26 初始登记 (建设局) 27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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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第二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 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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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审批的主要流程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 房地产开发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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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贷款流程,相关政府批文。开发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开发阶段不用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付款凭证及缴税证明。在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抵押”物业资产评估报告(此报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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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审批流程: 第一步: 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 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 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 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 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 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 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 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 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 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 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 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 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 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二步:委托拆迁公司完成现场三通一平。 第三十三步: 建委踏勘现场,取得“现场勘察合格通知书”。 第三十四步:完成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质监备案回执”。 第三十五步:完成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取得“安监备案回执”。 第三十六步:完成节能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节能备案回执”。 第三十七步:资金到位,取得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第三十八步:取得人防办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第三十九步:取得建委的“施工许可证”。 至此完成本项目所有政府部门审批手续,进入现场施工阶段。 规划部门的审批流程是: 控规调整→规划意见函复→规划意见书→审查设计方案→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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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全流程是: 1、工商税务登记 2、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证)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4、项目备案 5、环评审批 6、规划方案审批 7、工程规划、建筑图纸设计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城市绿化工程许可证 10、工程规划许可证 11、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 12、审图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3、施工、监理企业招投标 1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5、地震安评审批 16、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17、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 18、安全设施“三同时” 1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0、放验线、开工建设 2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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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首先要满足资质,注册资金、从事的行业、施工条件等等。满足这些条件后,然后就是准备资料啊,就是证明你满足条件的资料,营业执照、公司成员履历什么的。然后去房管局,按照他们的流程办理就行了。手续批了,地就是你的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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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4、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 5、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定期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7、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8、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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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第二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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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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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级及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八条、第九条)。 2.条件: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省建设厅相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申报条件为: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自有流动资金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级资质申报条件为: (1)注册资本州属和延吉市企业不低于500万,其他县(市)不低于300万,自有流动资金有相应金额;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暂定级资质申报条件为: 标准不低于四级资质标准,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计入该公司人员的基数。上述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兼职。 3.审批程序: (1)申办企业向注册所在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也可网上下载)。 (2)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办企业的材料后按照国家建设部《房地产开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厅的有关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州建设局资质审查中心。 (3)州建设局资质审查中心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办理受理手续,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进行审核,并由审核人员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字后将有关材料交州建设局资质审查中心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提交州建设局资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三天,公示时间内无举报的打印资质证书盖州建设局行政审批专用章,返回受理人员,通申请人取回申报材料,同时将审批项目相关资料报省建设厅审批办公室备案;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的应即时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4.期限: 州建设局资质审查中心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5.申报材料目录: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县(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文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四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3)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如已被原发证机关收回,也须提交复印件;(升级)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7)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复印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新办企业需提供原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应的解除和聘用劳动合同); (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升级) (9)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升级) (10)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升级) (1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执行情况报告;(升级) (12)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向注册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及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领取《资质等级申报表》(一式四份)如实填写,县(市)初审后,报州建设局资质审查中心,核发《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包括正本一本和副本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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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备案登记告知单 一、申报材料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备案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出具原件核实),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仅对外商投资企业); 3、 公司章程(原件); 4、 验资报告(原件)、申请资质10日内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原件)、银行对账单(原件); 5、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出具原件核实)或/和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 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任职文件、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均需出具原件核实); 7、 公司住所证明(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需出具原件核实); 8、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均需出具原件核实); 9、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10、 50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及缴纳证明(复印件,出具原件核实); 11、 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需提供项目相关手续(如中标确认书、发改委投资计划批准文件)材料(复印件,需出具原件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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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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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根据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最小资质为四级资质,需满足以下规定:四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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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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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新设立企业需提交材料: 1、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 5、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企业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7、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8、企业章程; 9、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有关工程、经营、财务、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10、企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 11、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12、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13、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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