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康田.南川18号地块住宅小区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名称:XXXX二:工程地点:XXX三、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从楼层一户一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3)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4)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5)从专变、发电机低压屏至用电设备的所有线路、设备安装;(6)防雷接地安装;(7)消防所有管网预埋及设备安装;(8)弱电预埋及设备安装;四、工期要求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乙方配合总包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六、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七、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3.00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费用。八、付款和结算方式7.1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7.2当乙方完成栋号封顶的时候,甲方支付相应部分劳务费的20%;7.3当乙方完成所有劳务项目工作的时候,甲方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总劳务费的60%;7.4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7.5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无异议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九、设计变更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十、材料设备供应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计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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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嗯,这个问题的话,我觉得现在我就可以直接的告诉楼主,如果要是先看合同这个事情的话,你最好是请一个律师来看一下,这样比较好,因为律师对于各方面来讲的话,他比较懂,如果你要是不懂的话,很可能有这个方面的一个漏洞之类的就会出现很大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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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2.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 以()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筋工_____元/工日;   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   水暖工_____元/工日;电工______元/工日;壮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_____元/平方米;地下结构:_____元/平方米;初装修:_____元/平方米;水电: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平方米;屋面防水:_______元/平方米;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平方米;水泥砂浆:_______元/平方米;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3 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4.2.4 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 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 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 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 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 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 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 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b.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c.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e.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f.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 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9.3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0.1 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担。   10.2 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3 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 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   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 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2.3 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7 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 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__________,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_____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 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 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 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 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 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 承包人确认______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 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 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 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 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 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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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____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_ 元。 二、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单项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________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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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饰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a.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b.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天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对于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对于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士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自己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 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公司(盖章):现场代表(签字)现场代表:(签字) 证件名称:证件名称:颁发机构:颁发机构:证件号码:证件号码:以上就是关于装修合同书样本,差不多就是这样了,可以参考看看。因为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是与施工工程队或者家装公司进行合作必不可少的一个流程,避免在施工中出现不必要的损害业主的权益时间的出现。所以们在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看仔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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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承建**工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经协商将该工程钢筋分项工程分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圆满完成该项工程任务,经双方协商,特订如下条款。 一、 工程名称:** 二、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三、 承包内容: A、 基础与主体所有钢筋工程。包括钢筋下料、制作、安装、场地内水平及垂直运输。 B、 钢筋工程所需机械(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电焊机)及安装(电除外)。 C、 钢筋绑扎所需扎丝、铁钉、马钉。 D、 项目部因工程需要安排加班的加班补助。 四、 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建筑面积以财政审核为准;如工程项目发生较大变更,变更费用另行协商。 五、 甲方职责: 1、 按施工规范及技术要求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一套; 2、 负责及时供应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 3、 提供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其它一切工具自备; 4、 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的临时工棚; 5、 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给乙方进行结算; 六、 乙方职责 1、 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统一调度; 2、 认真阅图、精心施工,按施工图及技术交底要求圆满完本工种施工任务; 3、 积极组织足够的熟练技术工人,按甲方通知进场,并保证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4、 自备吃、住的生活用品和必须的施工工具; 5、 负责本班组施工人员岗前教育、班前交底,作业前、作业中的安全自检工作; 6、 乙方不能因为任何原因中途退场,如中途退场,除不予结付工资外,并对因乙方中途退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要求赔偿。 7、 在承包范围内不再开任何点工。 七、 工程质量及其它: 1、 乙方必须按图示尺寸和技术交底要求认真施工和精心下料,不得浪费材料,钢筋绑扎要牢固、规范、整齐,应保证符合验收规范要求。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返工现象,除自负返工费用外,另赔偿材料款,每层完成后要及时清理,否则视情节罚款100-500元; 2、 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八、 工期管理及其它: 1、 乙方必须按甲方部署工期组织劳力进场,于**年**月**日前积极按期完成工种施工任务。不能按计划完成罚款300元/天,以此类推。 2、 乙方未能完计划面采取加班赶进度,项目部负责安排电工安装照明及人员配合施工,但不能因该加班要求甲方夜班补助,通过加班完成了施工任务的可视其按期完成; 3、 甲方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引起乙方停工达一天的,工期顺延,并安排乙方其它工作,如不能安排乙方其它工作的则按乙方实际在场施工人员每人每天生活补助*元/人。 4、 因天气原因不能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 九、 安全管理及其它: 1、 乙方必须对本班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坚持班前后交接任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十不准”,施工前和施工中经常检查本班施工部位的架子、架板情况,做到安全施工; 2、 乙方负责本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教育、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施工,项目部检查发现乙方违规操作一次罚款*元,违返安全十大禁令的每人次罚款*元; 3、 乙方如在施工中因违章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安全处罚5000元,并负责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十、 工程结算及其它: 1、 甲方按实际施工人员每人每天预支生活费15元,待结算时一次扣回。 2、 乙方每完成一层时,甲方应及时给乙方按合同进行结算,按乙方每层实际工程量90%扣回预支款后一次付给,下余10%待主体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基础工程按上述方法付款。 3、 甲方第一次给乙方结算后,乙方应自留生活费,甲方不再预支生活费。 十一、其它: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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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 税金(3.41%):________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入)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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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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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上海锦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活本公司内部管理、明确与承包班组合理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承包施工责任,快速优质地完成本部的建筑施工任务,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徐家汇花园楼梯间建筑油漆涂料工程承包给乙方;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例: 一、承包方式:包清工(甲方只提供乳胶漆、辅材,施工用具由乙方自理) 二、承包内容及价款: 1、建筑内墙乳胶漆、内墙墙裙调和漆及门窗油漆。 2、内墙乳胶漆(含柱、梁、板、内隔墙)3元/m2,结算时按实做面积计算。 三、质量要求及等级: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上海市质量监督站。 3、柱、梁、板相差3厘米以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柱、梁必须上铝合金条子,板底必须用铝合金条子刮平,内墙阴阳角处必须弹墨斗线。 4、必须符合GB50210-2001验收规划要求。 四、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周计划施工进度表》进行有顺序,有条理的施工,合理安排。 2、如一次完不成《周计划施工进度表》规定的时间及任务,必须确保第二次完成施工进度,第二次不完成,甲方将向乙方提出警告,甲方将罚乙方贰仟元整,如第三次仍完不成甲方下达的《周计划施工进度表》所规定的时间和任务,甲方即视乙方无能力履行本协议论处(即终止施工,乙方人员自动退场)其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安全: 1、进场施工人员应按《建筑安装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格 遵守甲方所有的安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地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每日班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 3、施工现场严禁打架、赌博。若违反轻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乙方应教育、管理好本班职工,若有发生的交通、治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5、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协调工作,其发生的工资、交通、医疗费、误工及其它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按现场实数人员700元/人作生活费。 2、乙方全部工程结束竣工并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经质监站验收合格后、甲方将付至乙方承包总价的50%工资款,余款在春节前一次支付至乙方承包总价的95%。(留5%的保修金一年后付清根据合同时间) 七、文明施工: 1、按省级文明工地现场进行管理,必须达到市级文明工地的标准。 2、全体施工人员,必须要爱护公共、安全设施。 3、全体现场施工人员的住宿及膳食场所,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对自己居住场所及卫生责任区负责保洁工作,乙方对自己居住场所不得容留女同志过夜,对卫生差的进行经济处罚。 4、乙方必须每日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做到文明施工,场容整洁,违者罚款贰佰元整。 八、后勤管理: 1、乙方施工人员伙食自理,不准另开小食堂。 2、施工场所宿舍区一律不准烧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饭煲等,一经发现进行罚款贰百元整。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宿舍管理条例,违者按甲方宿舍管理条例处罚。 九、注意事项: 1、乙方应使用本地人为主,年龄在18~50周岁内,身体健康者,必须人人有身份证或所在地派出所有效证明。 2、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详细了解施工图,进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3、乙方人员应爱惜甲方的财物,做到物尽其用,如遇故意浪费材料现象,甲方将按其原价格的2~5倍处罚乙方,如返工按材料原价双倍罚款,其款在乙方承包工程工资款中扣除。 4、乙方承包的工程价款中已含工具,甲方只提供一个配电箱,脚手架由乙方自己负责搭拆,甲方提供移动脚手,柱、梁、板上的线管及少量多余的砼和砂浆由乙方自已负责处理,乙方的报价含洞口的修补、成品保护施工现场清扫及完工后墙面污染的修补,甲供材料到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下货上下楼。 5、乙方必须按图纸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按协议约定日期保证完成,竣工时剩余料归堆整齐堆放(按甲方指定地方)。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建设单位、监理、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领导指挥,特别是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在甲方的管理模式下施工,如不服从指挥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对其进行处罚。 7、甲方发现乙方工期跟不上、劳动力不足或施工现场卫生状况差,经督促无效的情况下,有权请其他施工方进行施工,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且不需要乙方签字认可。 8、若发生点工,甲方按每日每工150元结算给乙方,如乙方使用甲方人工,每工日按150元乙方结算给甲方。 9、乙方在领到甲方付给的工资工程款后必须如实足额发放给工人,不许拖欠工人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代扣乙方的工资工程款直接发放给乙方工人。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毕后工程款项结清后失效,本协议涂改无效。 附加:1、工期2012年 月 日进场。 2012年 月 日竣工。 2、到期如完不成每拖延一天按总价的1%计算进行罚款,直至完成。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分包合同 甲方:上海锦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防止和避免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搞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以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帮助,并提供施工方便。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法规、规程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工地应明确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负责人。 三、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报安全月报表),发生因工伤事故,必须及时用书面方式报告甲方。 四、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工作。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合同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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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装修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工作量清单。   4、承包范围:水电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包清工,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备。   6、质量要求: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DB31/30-2003《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7、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GB50303-2002、GB50242-2002、GB50327-2001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   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   a、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30%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b、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30%元   c、瓦工及木基层、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15%元。   d、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元。   e、余款5%元待壹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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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是具体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范本,希望能帮到你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业主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 )方式计价,每吨( )元/吨。   合同总价款为   六、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如达不到本标准,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自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⑵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式( )份。   ⑶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   ⑷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2、乙方责任:   ⑴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⑵必须按图纸施工。   ⑶应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值同等金额的发票或收据。   八、材料供应:   1、主材由( )方负责提供。   2、辅材由( )方负责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 )计算,废料归( )方。   十、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有关部门检查、检验。   2、工程完工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十一、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 )元预付款,工程进行过半时甲方支付( )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赔付方工程总价款( )%的损失费。   十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完成后自行终止。   十四、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委托人: 施工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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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甲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负责人: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承包人: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建筑工程概况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是民用住宅建筑。本工程设计为砖混结构马鞍架一层平房两幢建筑,建筑面积xxx。工程预算造价:每平方米xxx元人民币,总建造价格xxx元人民币。 建筑设计要求(你们对房屋的整修方案)。 承包施工方式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本工程施工方式为包工包料,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 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定变更合同书后方能生效。否则方概不承认,不承担经济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现安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工程人员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本工程预定工期为120天。本工程的附属工程:大门,围墙,化粪池,贮藏室,院内硬化等项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内,附属工程价格另议,价格商定后签定建造附属工程合同书。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你们可以商定付款方式.) 工程其它事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合同,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可终止合同进行清算。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市场发生变化,原材料上涨或下降,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价格,不得随意涨价或价。 违约责任 (你们可以协商一致后填写) 工程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并签定工程辅助合同书。本合同确需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承包人:(签字盖章) 二00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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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设计分包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04)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 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 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5防水涂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烧结砖   9内外墙涂料   10门窗   11防水卷材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3粒化高炉矿渣粉   14商品砂浆   15混凝土外加剂   16混凝土泵送剂   17预制混凝土构件   18墙面板   19夹层玻璃   20钢化玻璃   21建筑饰面石材   22复合地板   23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24胶粘剂   25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26铝合金建筑型材   27建筑幕墙   28沥青混凝土   29三渣混合料   表示已发证产品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13.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3.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3.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3.5 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3.6 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7 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3.8 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3.9 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4.1 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4.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4.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4.4 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4.5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竣工结算报告后90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审核意见。竣工结算以最终盖章为准。   14.6 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4.7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4.8 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4.9 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五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 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8.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8.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0.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20.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XXXXX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XXXXX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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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饰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建筑面积: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3.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3.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3.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3.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3.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3.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3.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4.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4.2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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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结构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条例: 一、工程内容:钢结构及彩钢瓦、门窗的制作安装等(附钢结构工程预算表). 二、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结束。总工期为 天,其中制作工期为 天,安装工期为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雨天等)工期顺延。 三、质量及技术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达到合格,由乙方质量人员现场检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标准的施工图纸,如有变更,及时给予解答,并及时提供变更图纸,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场地;提供电源及电表箱以上电线,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认真领会图纸及设计要求,按图施工,同时提供各单项目的材料报告,如需现场复查,可联系沟通,但费用甲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准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3、乙方提供公司资质及上岗人员的上岗证,材料力学性能检测报告单以及工程施工验收资料,乙方在甲方提供防锈漆的情况下,免费为甲方喷底漆。 五、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为 万元,合同签订3日内,先预付材料款 40% ,计人民币 万元,钢结构进场后再付 ,计人民币 万元,待工程完工后经检查合格15日内全部付清余下款项,合计 万元(合同总价3%的质保金除外)。 2、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六、安全施工: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规范,统一安排,自备安全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配带安全帽,使用电气设备要规范,必须安全可靠,特别室外用电要防水,接地,配电箱要配备漏电保护器,以防为主,安全施工。如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 (2 )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 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2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 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 4、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及时维修。 九、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工程结算完毕。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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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要写上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查单位、工程编号等。还要注意日期,这个很重要,不能弄错,还有价钱方面的,这个也很重要,还有很多细节等。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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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希望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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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____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_ 元。 二、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单项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________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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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04)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 ◆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 ◆ 3 水泥 ★ ◆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 5 防水涂料 ★ 6 商品粉煤灰 ★ ◆ 7 砂石料 ★ ◆ 8 烧结砖 ★ ◆ 9 内外墙涂料 ★ 10 门窗 ★ ◆ 11 防水卷材 ★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 14 商品砂浆 ★ 15 混凝土外加剂 ★ 16 混凝土泵送剂 ★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 18 墙面板 ☆ 19 夹层玻璃 ☆ 20 钢化玻璃 ☆ 21 建筑饰面石材 ★ 22 复合地板 ★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 24 胶粘剂 ☆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7 建筑幕墙 ★ 28 沥青混凝土 ★ 29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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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某项目部 代表人: 项目经理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即某项目部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方式:风险抵押、个人承包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 万元,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该工程竣工交验(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及分包结算价款清算完毕)。 三、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含业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要求增加或调整的工程内容。) 6、建筑面积: 平方米 7、施工工期:总日历工期: 天,以开、竣工报告为准,业主工期若延期,工期顺延;工期与业主合同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业主合同和有关通知执行;超出规定工期、没按业主和甲方要求时间内进场,则视为违约。   8、分段任务: 年 月 日前完成基础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年 月 日前完成装修    年 月 日前交付使用   如因建设方和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在承包工期基础上顺延。   四、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本工程承包价款确定为 万元。承包范围内总价一次性包死。乙方承包价中含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5、其他约定:   五、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 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 工程分包给 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六、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6)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7)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   (9)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管理效果的考核、评价   1、甲方分期(分段)、分类对乙方承包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考核计划表”进行; 3、当甲方得知乙方恶意不完成承包指标时,可随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处罚。 八、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在 天内拨本单项工程承包价的2%的施工费。工程进度款按业主拨付款时间、要求、按月进度80%比例拨付;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取民工工资、机械租用、油料等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工程款的使用必须以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为唯一目的,双方均不得挪作他用;否则,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挪用金额50%的违约金,且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方式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乙方没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私自向业主单位借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因业主资金不能按时拨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将业主单位赔偿的损失全额转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有权在划拨金额中扣除如下款项: 5.1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已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费用、罚款、违约金等。 5.2因各种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罚款、民工工资等款项。 6.扣除以上5.1-5.2款项后,余额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证将甲方划拨的工程资金专用于工程施工费用(工程材料款、工人工资、水电费、保险费等)。 7.乙方应在每月的5日前,把前一个月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票据、本项目班子成员及民工工资领取清单全部交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做帐。逾期送交的,每天罚款1000元;少交或不交的,造成甲方帐目不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工程人工费、管理人员工资和差旅费开支该应控制在工程造价的20%以内。 9.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机械设备退场、资料交付完毕,35内付清余款。 九、甲方对乙方的奖励(或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1、确定项目上缴指标为本工程承包价 %,即约为 万元左右,甲方在每次拨进度款中扣出。乙方完成上缴指标后形成的利润按 比例分配,同时返还风险抵押金。   2、出现亏损,经考评,甲方对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   十、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约定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风险抵押金: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十一、违约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一方的行为被视为违约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为总造价的5%,若存在数次违约行为,违约金分别计算累计相加,但总额不得超过承包价款的30%。 2.违约金的承担不影响本合同规定的罚款、费用、损害赔偿等其他经济责任的承担。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纠纷时,首先应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依据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调解;   十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十四、 其它约定: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涉及的事宜均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业主合同执行(合同编号为: )。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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