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内容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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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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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令公布2010年1月29日,有达沃斯论坛、新股发行改革等重大经济新闻,不过没有一条新闻比得上拆迁条例修改与民生之间的密切关系。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新条例意在调和拆迁者与被拆迁者的利益纠份,还《物权法》以尊严。   通观全文,仍有对地方利益的绥靖与自由裁量度过大之嫌。如果不能在具体细节上给予严格的界定,强势利益获得者完全可以通过扩大概念外延,掠夺对拆迁者的权益;而强势的被拆迁者也可借助于新规则漫天要价,最近就有补偿特定对象上千万元的奇闻。   关注新条例的性质,必须关注新条例的两个基本议题,一是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二是市价补偿的基准。   新条例规定,共有七种情况被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说前五条还可以勉强被称为公共利益,第六条则让人莫名惊诧,“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都被介定为公共利益,那为政府官员盖的小别墅是否也属于公共利益,更进一步,所有与国字号沾边的政府、国企的扩张、改善型建设是否都可以被介定为公共利益?而第七条则是一条打补丁的背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就是说,只要地方行政法规与国条院条例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都是公共利益,换言之,何谓公共利益,介定权完全在有法规制订权的政府部门手中。   以市场价补偿被拆迁者是一大进步,这杜绝了漫天要价与漫天砍价的恶性互搏。以往的经验可知,多数人并非不乐于被拆迁,而是对于补偿价格不满,血泪拆迁的背后都是利益的残酷剥夺。   新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此处要害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能是一味听命于地方政府的二奶机构。这些机构奴性十足,欠缺的就是市场主体的独立品格。殷鉴不远,山西煤矿民资大撤退时的评估机构,就是为了山西的市场而出卖独立性的二奶机构,他们可以完全不顾市场均价,或将资产价低估到零,或者高估到天上。   为了堵住漏洞,新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评估价不得低于类似房产市场交易价。但是过往的经验一再告诫我们,不要高估机构的道德,也不要低估政府作为市场主体的贪欲。在普通民众尚不能得到完善的司法救济之前,面对土地市场的资产品价格这一暴利领域,抑制贪欲最好的办法是由行政内部的惩罚。可以模仿证监会对券商的打分机制,国务院对地方政府进行打分,在房地产领域设置高分值,一旦违规就扣分,进而影响到地方政府的信贷、基建等项目的审批,如此一来,就是借给地方政府十个胆,也不会在拆迁方面轻易违规。   最后,值得关注的是,钉子户权利被剥夺。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进行危旧房改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也就是说,将来房屋拆迁将实行多数人议决制,如果你属于那10%的钉子户,对不起,你将失去自己的的权利,得不到法律法规的保护。换言之,如果钉子户属于10%之内的一小撮,那么这个钉子户对于产权的要求就是错误而愚蠢的。即便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论,但“不停止补偿决定的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搬迁。这一招少数服从多数的手段,赋予政府拔除钉子户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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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费与安置房的对象、依据不同,发生的场合也不同。拆迁补偿费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 补偿对象是被拆迁房屋,补偿依据是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所有的房屋拆迁,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都应当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给予拆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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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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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唐国举供意见稿)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拆迁三大执行政策机制第三章   拆迁前的准备工作第四章   建筑物的征收及协议书第五章   补偿第六章   证据保全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补偿第八章   安置第九章   后期扶持第十章   监督管理第十一章   拆迁许可证第十二章   强制拆迁第十三章   罚则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国家建设大中项目、城市规划或者其他部门用于商业开发需要对国营、集体或私有建筑物征收拆迁,为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保障被拆迁单位和个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拆迁单位对建筑物采用市场价格征购的方法;对物权人因拆迁建筑物所造成的损失采用补偿的形式。为防止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非法侵害群众事件发生和某些阻碍工程正常开展的现象,为严格法制,创造美好和谐社会,使公共利益具备直接性、普遍性、具体性、节制性和公平性,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需征收拆迁建筑物,实行第一征收执行机制,号国字通令照搬拆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颁布工程具体条文。            第三条   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属于拆迁第二征收执行机制,为调整协作拆迁。由省市有关建设主管单位下达颁布具体办法条文。            第四条   纯粹属于房地产商业开发性质的建设项目属于拆迁第三执行机制,为市场等价值返迁拆迁。在县政府以上有关部门监督下由工程招标单位平等协商征购拆迁建筑物与土地使用补偿。            第五条   政府有关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经济补偿、安置,必须在拆迁前全部结束,被拆迁人在搬迁期限内完成迁移。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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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 《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 。 第二条 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 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 ,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 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 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 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__ 颁发的________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乙方应与___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 元。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_____地点,________房屋,____间,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面积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元。 第十一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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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面就有可以采纳的额,谢谢,希望能帮到你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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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哪位知道怎么处理: 一、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   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应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进行了主体的界定。作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但对于具备资质单位的分支机构或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位能否作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主体问题,在审判实践中,看法各异。笔者认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能否是其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的问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在得到其单位或委托人的授权并以其主管上级单位和委托人的名义订立拆迁安置合同时,其主体应为适格主体。被委托人、分支机构等以自己的名义订立拆迁安置合同引起诉讼的,其授权人或上级法人应成为诉讼主体。   所谓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对于持有房屋产权证明的人是被拆迁人这点不容置疑,但是对于一些通过继承、买卖、离婚、赠与等形式已享有被拆迁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能否作为被拆迁人来看待呢?笔者认为,答案应是肯定的。对于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不宜作缩小解释,即界定为具有房屋产权证的人,否则将不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亦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商品的流转,对此应结合个案具体分析。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部分所有权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事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的同意,事后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追认的,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安置合同的,该协议因侵犯了他人权利,应认定为无效。对于通过买卖已占有使用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未履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已与原产权人结清房款手续的,原产权人未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房屋买受人与拆迁人达成的拆迁安置合同有效,但应责令其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对于拆迁合同内容的审查,主要要看拆迁安置合同的内容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否符合拆迁法规,对于其内容有悖于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认定其无效。   二、拆迁安置合同的产权纠纷处理   根据《条例》规定,被拆迁人享有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权利。实践中,大部分的拆迁安置合同都对新建安置用房的产权进行了约定。在处理双方因安置房产权发生纠纷时,合同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但合同对新建安置用房没有产权约定的,应按拆迁时的法规处理。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可以进行产权调换的应确认产权,即被拆迁人对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享有选择权。但对已进行了作价补偿的,就不能再进行产权调换。对共同所有的房屋,有主张产权调换,有主张作价补偿的,可进行产权调换,对其共有人因共有产权之间的争执,可作为析产案件另案处理。拆除房屋属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既不能作产权调换,也不能进行补偿。但是如果被拆除的房屋,当时城市规划部门认为不属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只是做了罚款处罚,而房屋所有人又补办了有关手续的,该房则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可以享受产权调换及补偿的待遇。对于拆除临时建筑物,如果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拆迁人依法应享有拆迁补偿待遇,但不享有安置待遇。对于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能产权调换,只能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三、拆迁安置合同的补偿纠纷处理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拆迁安置合同的安置面积、地点、楼层、还建结算纠纷的处理   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对于拆迁人在复建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的面积、地点、楼层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按拆迁安置合同安置的,应判决拆迁人按合同的约定标准给付被拆迁人。拆迁人以无房为由拒绝安置,而被拆迁人仍要坚持按原合同安置的,应判决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另行给付。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   拆迁人将同一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补偿给数个被拆迁人,或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致使发生补偿或安置房屋的权属发生纠纷的,应确认争议的房屋归最先订立协议的一方;如果订立协议的先后顺序无法认定的,可根据被拆迁人的需要房屋安置的紧迫程度酌情处理。对于已办理安置房的所有权手续,并已实际占有安置房,又有拆迁安置合同的,可适用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首先安置已享有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人,未取得争议房屋的被拆迁人,可对拆迁人另行提起诉讼,拆迁人负有另行补偿安置的责任。   对于合同约定的地点、面积等不明确,易产生歧义的,应按照有利于被拆迁人的解释处理,对于还建结算问题有合同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应按照《条例》和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对于违约延期付款或延期给付标的物的行为,违约方既要承担逾期付款或给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又要承担价格风险的不利责任。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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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天衡拆迁律师网,专业从事房产、地产,拆迁、征收补偿维权服务。原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任国家反贪总局局长罗辑担任顾问。执业律师多毕业于北大、人大、政法大学等法学院校。拆迁征地律师均是在北京执业10年以上,实战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全国22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积累拆迁征地成功案件上千件。经办案件胜诉率在98%以上,且补偿额平均全国最高。坚持专业、公平、敬业办案理念。资深律师亲自办案,让当事人在拆迁征收过程中,做到胸有成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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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_________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__,房屋的结构____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   (四)机械设备情况:   第二条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   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2、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时:   1、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_______种方式:   1、货币补偿。2、房屋产权调换。   第四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2、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3、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___元。   2、装潢补偿金额_________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   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四)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 __________,补偿金额由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备案。   (二)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三)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产权调换差价币种:________,差价由_____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____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七条 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 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___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元。   (三)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________,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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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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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可以换为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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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关系到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大局,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切实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   二、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统筹做好房屋拆迁各项工作;要加快组织建设或收购定向拆迁安置房,多渠道做好拆迁安置房源保障工作;要指导和监督建设单位合理编制拆迁实施计划和安置补偿方案、落实安置房源和补偿资金、依法实施房屋拆迁;要依法履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稳定等责任,加大拆迁执法力度,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三、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房屋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房屋安置力度,妥善安置被拆迁人,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   四、实行房屋安置的,根据被拆迁人原住房状况和拆迁项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拆迁双方当事人按照《条例》、《办法》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并按照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算差价。   (二)拆迁双方当事人按照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实行房屋置换。各区县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原住房实际状况、外迁区位差异等因素,制定具体置换办法。   五、拆迁工作要与住房保障工作紧密结合。对于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的被拆迁困难家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要实行拆迁现场受理、审核、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优先配租、配售。   六、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货币补偿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   拆迁评估一般应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机构应当先行评估确定拆迁范围内房屋拆迁评估的基准价格,再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实际状况评估确定具体补偿金额,并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七、拆迁评估的基准价格,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公示7日。公示期间,评估机构应当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拆迁当事人对基准价格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八、拆迁当事人对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评估报告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   (二)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三)直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拆迁当事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评估的结果与原评估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九、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整合和规范各项拆迁补助、补贴等费用,并对辖区内各拆迁项目的综合补偿补助费用进行监督和平衡。   十、建设单位要按照《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编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要切实落实安置房源筹集责任,根据拆迁项目具体情况,通过自行建设、市场收购或者其他方式筹集适量房源用于拆迁安置。   各区县拆迁管理部门要依法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进行审查;对于拆迁安置房源以及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十一、各区县要加大拆迁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进拆迁工作。拆迁政策、货币补偿补助标准、房屋安置办法、拆迁许可信息、拆迁单位和人员情况、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工作纪律和举报监督电话等应当在现场公示。   十二、要进一步加大拆迁执法力度,维护拆迁政策和安置补偿方案的严肃性。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安置补偿协议,拆迁当事人申请裁决的,区县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及时受理;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应依法及时做出行政裁决。拆迁当事人未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的,由区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区县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拆迁人已按照政策规定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对被拆迁人给予安置补偿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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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有没有房屋租赁证,有的话,可以得到总补偿款的90%以下的份额补偿,如果没有,你就没有合法的居住权,得不到补偿。你现在已有居住房,也谈不上对你的困难补助。拆迁有两个补偿原则:对产权房的等价交换,对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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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范本) 为配合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办新围老屋村旧城改造项目实施,经深圳市政府城市更新办及区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及其它批复文件编号),需对新围老屋村核定更新区范围内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拆迁。 现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本示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一部分 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本示范区拆迁范围:北至125灰场排水沟、南至206国道、东至车管所、西至灰场中路(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拆迁方式: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组织实施拆迁。 拆迁期限:以《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布的拆迁期限为准。 第二部分 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基本状况 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砖混、砖木等。房屋的使用性质为住宅和非住宅。 第三部分 拆迁补偿的一般原则 一、对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房屋合法产权凭证记载的事项为准;产权凭证记载不清的,参考被拆迁房屋的规划建设用途、产权产籍或房产管理资料记载确认。对符合本条规定的房屋,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补偿。 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砖混结构400元/m2,砖木结构300元/m2,简易结构240元/m2。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商业网(摊)点,不予补偿;由其所有人自房屋拆迁公告的拆迁开始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的旧料归拆迁人所有。 三、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四、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拆迁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房屋,拆迁人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拆迁补偿资金依法提存。 五、拆迁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补偿资金依法提存。 六、涉及公共设施和各种管线的,应当同步拆迁、迁移,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给予补偿。 七、本方案所称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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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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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_________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__,房屋的结构____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 (四)机械设备情况: 第二条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 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2、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时: 1、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_______种方式: 1、货币补偿。2、房屋产权调换。 第四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2、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3、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___元。 2、装潢补偿金额_________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 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四)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 __________,补偿金额由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备案。 (二)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三)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产权调换差价币种:________,差价由_____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____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七条 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 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___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元。 (三)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________,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第九条 乙方、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 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丙方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2个月的,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二)乙方、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 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4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第(一)项及附件二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______________元。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如果安置房屋价值大于被拆迁房屋,不找差价,如果安置房价值小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场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安装补助及损失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他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三) 第十六条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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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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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房 屋类 别价格(元/㎡)主 要 条 件框架610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局 部框 架550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砖 混460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砖 木310砖木结构、钢(木)门窗、内外抹灰、木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木220木结构、钢(木)门窗、木楼地面、水电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简 易结 构70简易砖、木(竹)结构、木门窗、内外抹灰、其他楼地面、水电设施,每缺一项扣除10元/㎡。备注一、由于农村一般无小区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价格不包括小区配套设施费,若确实有则应加上100元/㎡。二、房屋具体价格按评估确定。三、房屋成新率:1.有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房屋,折旧评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给予折旧,年折旧率1.4%,最大折旧率为50%。2.1978年之前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重置价格按实际折旧计算,并给予地基安置;1979年之后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按实际折旧率(同1)给予补偿,但不予地基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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