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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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应注意: 补充协议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通常是由开发商单方起草,对开发商而言是有优势的。因此,购房者应谨防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如果该补充协议加重购房者的责任,减轻开发商的责任或者补充协议属于霸王条款,购房者可以拒签。如果购房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显失公平或欺诈为由,请求法院认定上述补充协议无效或撤销,亦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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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时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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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预售合同示范文本里没有明确约定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只约定了保修责任和赔偿责任,对购房人来说很难解决实际问题,这使得签订质量补充条款就非常必要。购房者可和开发商约定,房屋交付时,若有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延迟办理人住手续,并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全部房价款,并支付利息及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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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补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对所购期房的善后事宜,经过充分的协商,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确认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_________》,是甲乙双方与_________公司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该《_________》约定双方购买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家园_________号_________层_________室的商品住宅;该房为期房,_________公司承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于甲乙双方。   二、双方确认该房屋首付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其中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系乙方______个人支付,余额全部由甲方______个人支付;另为购此房,甲方______个人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该贷款系甲方_________个人逐月偿还。   三、现乙方_________自愿放弃购房人的权利,自愿将上述购房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给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承诺协助甲方_________将该房小产证办在何的名下,可向有关单位和政府部门出具放弃产权的书面声明;若该房小产证只有办在甲乙双方名下,乙方_________承诺将通过转让、更名、赠与等手续放弃该房屋的产权,不向甲方_________主张任何房款并协助甲方_________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需要的过户手续。   四、双方商定,在该房屋的小产证办在甲方_________一人名下且甲方______________正式从房地产管理部门拿到房地产证书之日,甲方_________将乙方_________个人支付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返还给_________。   五、以上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守约方每日支付房屋总价款额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三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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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涂改是否有问题要具体分情况:涂改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单方涂改,涂改无效,如果是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涂改,是有效的。但是,建议对涂改部分进行说明,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对前合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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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的首付款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其余价款元,买受人以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   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1)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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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卖人: 买受人: 身份证号: 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如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正文的约定不一致的,则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本补充协议的用语与本合同的用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 、承诺与保证 1、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明示了全部销售依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及该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对相关内容和条款作出了完整、充分、合理的说明,买受人已清楚且无异议。 2、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买受人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协议,且对于可能限制影响买受人权利的条款,出卖人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买受人注意并作充分说明,经与出卖人进行充分协商,买受人明确理解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协议各条款的含义,知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买受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有)具有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所必须的民事行为能力,熟悉商品房买卖的相关法律法规;如需咨询专业机构或人士,买受人确信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已经完成。 3、出卖人与买受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均以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出卖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户外路牌、楼书、海报、宣传品及网络等媒体或其他方式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或楼盘模型、售楼书、示范单位或其他文字载体中的所有图片、资料数据、说明等,凡未列入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约定内容的,不视为要约和承诺。凡附图和模型,受材质和比例等限制,仅为示意。双方同意:出卖人雇佣的任何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所出具或签署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均应在出卖人予以书面授权或加盖公章确认的情况下方对出卖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口头表达的意向和介绍信息,与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不构成合同内容。买受人确认:对于本合同的签署以及对于该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买受人已充分知悉。 4、出卖人就截止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出卖人已知晓的该商品房项目内部及周边的道路及规划情况向买受人进行了说明,同时已明确告知买受人,出卖人因受客观条件所限,无法也无法定义务提供项目周边所有信息,出卖人所作说明仅作参考。如项目内部及周边的道路及规划情况发生变化,均以政府规划文件为准,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出卖人所修建的样品房或其他示范单位仅作风格展示和供买受人参考之用,不属于合同内容,也不作为交付标准,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有关该商品房屋的结构、空间、功能系统、装修、配置标准等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为准。 买受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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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对于购房者的这些想法及疑问,我可以明确地告诉购房者,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这就要了解定金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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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次性付款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二手房售房合同范本,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买二手房合同范本,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二手房卖房合同范本,作为购房定金。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北京二手房合同范本,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应书面通知甲方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范本,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第七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方:鉴证机关:地址:邮编:电话:法人代表:代表:经办人: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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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补充协议 卖 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 _ 买 方:_ 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 _ 中介方:_ _(简称丙方)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存量房认购协议书》、《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 市_ 区_ 的房产出售给乙方。该房产原来在_ 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中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 ,产权证号:_ ,建筑面积为_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产已充分了解,并亲临现场勘察,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第二条 第一条所述房屋的所有权为甲方与其配偶的公共财产,由于其配偶身在外地,不方便到场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工作及其他相关转让手续,现甲方与其配偶将该房屋产权重新进行划分,该房屋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拥有法律规定的独自进行该房屋买卖的全部权利,甲方已将情况如实告知丙方,丙方通过相关渠道进行了核实。若该房屋在交易过程中及交易完成后,由此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产生的损失。若导致该房产无法进行交易,所有本次交易和退房产生的各项税、费、各种支出由甲方承担,即返还到交易前乙方的财产状况,并向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 第三条 甲方保证第一条所述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涉及诉讼、其它权利主张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事项,上述问题,甲方已将情况如实告知丙方,丙方通过相关渠道进行了核实。若该房屋在交易过程中及交易完成后,由此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产生的损失。若导致该房产无法进行交易,所有本次交易和退房产生的各项税、费、各种支出由甲方承担,即返还到交易前乙方的财产状况,并向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 第四条 甲方所提供房屋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并保证房屋不存在可能影响居住的住宅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房屋内部、外墙无裂缝;外墙无渗水等。若在买卖成交后半年内出现影响居住的房屋质量问题,乙方有权选择退房,所有本次交易和退房产生的各项税、费、各种支出由甲方承担,即返还到交易前乙方的财产状况,乙方应支付使用期间的房屋租金;乙方也可要求甲方修复房屋,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在交房之日前结清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并提供给乙方交房之日前一个月的已缴讫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收据和物业管理费帐单以及有线电视凭证。如甲方在交房之日前未能及时结清上述费用,则由乙方在房款的最后尾款中扣除。 2 第六条 甲方在交房之日前,由于该房屋的自身缺陷及人为改动,导致相邻物业产生的损失,由丙方通过物业及相应业主进行核实,并督促甲方进行维修整改,所产生的的费用均有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应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条: 1.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任何部位,由于积水渗漏,导致楼下及左邻右舍住户的财产损失。 2.相邻业主的违法搭建,侵占了该房屋的所属范围。 甲方交付房产之日起,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风险责任及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给乙方,之后导致的问题由己方负责。 第七条 甲乙双方房屋验收交接后,与丙方负责办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并转交所交易房产原有的房屋结构图、原始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甲方将上述项目权利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第八条 甲方在转让上述房产后,不得再次出售给其他第三方,如甲方恶意将该房产重复出售给第三方,则应退还乙方所有本次交易和退房产生的各项税、费、各种支出,并向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50%以及乙方投入的装修款作为违约赔偿。 第九条 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0.05%作为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违约方不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违反本条款导致协议解除的,由违约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对方支付购房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 第十条 甲方、乙方、丙方在本交易中,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违约金5000元加上造成的损失。在赔偿支付之前,各方有权选择扣留应交款项或拒绝履行合同有关的义务。若因房屋质量或房屋产权有关信息的过失或故意,因甲方、丙方在交易中的信息优势,若因此产生诉讼,房屋质量的举证责任由甲方和丙方自愿承担。 第十一条 如本协议与之前双方所签协议有所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 出卖方(甲方): 联系电话: 购买方(乙方): 联系电话: 中介方(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你可以参考以上范本,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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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你的描述,给你以下建议!建议你可要求你前男友给你写一份协议书即可! 协议书甲方:(女方)乙方:(男方)甲、乙双方就位于 市 路 号 室房屋出售事宜达成以下协定。1、由于该房屋系甲乙双方十年前购取,后由于特殊原因甲、乙双方一致协商,甲方为该房屋名义产权人不拥有该房屋任何权利也不承担该房屋任何义务,乙方为该房屋实际产权人,乙方拥有该房屋所有产权归属并承担该房屋所有义务,且乙方一直积极完善履行了该房屋的权利及义务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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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二手房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第1条合同原则 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将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权利退还给买受人,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的行为。 第3条居住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环境的安静与安全。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条广告内容 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条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条住宅寿命 出卖人承诺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内绝对不会产生主体质量问题,其质量足以抵抗八级地震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如果不能满足此等条件,出卖人将以全部房款的两倍向买受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受到伤害的,按除支付全部医疗救助费用以外,还应当支付50万元赔偿。 第8条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9条文件交付 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没有上述文件不视为交房;即使买受人入住,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条质量标准 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条商品房户型 室厅卫厕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_________,房屋层高:____________毫米;室内净高:_________毫米;其中起居室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主卧室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次卧室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厨房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卫生间尺寸:长度:______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毫米);观景阳台尺寸:长度: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 第12条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13条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包括要求出卖人退还全部房款或面积变化应退的房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个。 第14条 面积测量 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15条 测量机构 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16条 面积核实 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17条 违约条件 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18条 违约责任 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9条 管道密封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5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20条 管线安装 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 消防设施 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2条 暖气计费 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及价格每季度每平米。 第23条 健康保证 考虑到房屋室内外的各项设备及设施将对买受人的健康产生长久的影响,因此出卖人承诺与本房屋的全部设计条件均依据政府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果存有可能导致疾病传播的设计缺陷;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4条 绿地定义 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10年。 第25条 绿地面积 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26条 气味条款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27条 电磁辐射 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28条 社区名称 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29条 施工进程 社区共有楼房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_幢,三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三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0条 公共设施 幼儿园_____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停车场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邮局_________个,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所、健身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1条 居住安全 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32条 商品房标识 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33条 违约确定 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34条 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岐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3.均价:出卖人承诺此楼的平均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所谓平均价格是指全楼成交款与全楼套内使用面积之比,如果在买受人发现自己所购房屋的均价并非此数额,则有权要求出卖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35条 房款障碍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考虑到买受人可能受到的损失,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36条 交付含义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转移。 第37条 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8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39条 入住缴费 出卖人不得要求买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本合同没有明确说明的费用。 第40条 买受人入住 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41条 交付验收 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42条 延迟交付 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43条 交付效力 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如果房屋已经办理完毕竣工备案,则买受人有权进入,并对房屋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44条 文件内容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5条 初步验收 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46条 保修内容 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出卖人将提供全部施工图、设计图、各种管线图等技术资料,以保证买受人或者买受人的集体组织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小区居委会能够根据此技术资料对房屋进行全面的修缮与养护;并承诺20年之内买受人所支付的维修成本不能高于房屋价格的20%。 第47条 责任承担 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8条 房屋所有权 1.取得标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最后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卖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确认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所有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并且退房,如买受人同意延长等待时间,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利证书,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罚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及其他损失。 6.费用分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双方平均承担税款费用。 第49条 转移效力 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即取得与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涉及房屋的风险同时发生转移,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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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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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 第 1 章:合同背景  第 2 章:广告与样板间  第 3 章:户型空间  第 4 章:房屋面积  第 5 章:建筑设备  第 6 章:电气部分  第 7 章:供暖与燃气  第 8 章:房屋质量与施工  第 9 章:装修标准  第 10 章:室内环境  第 11 章:室外环境与绿化  第 12 章:社区与公共服务设施  第 13 章:价格付款与工期  第 14 章:房屋交付  第 15 章:初步验收  第 16 章:房屋保修  第 17 章:所有权证  第 18 章:前期物业管理  第 19 章:业主委员会  第 20 章:消费者权利保护  第 21 章:抵押担保  第 22 章:合同变更  第 23 章:合同终止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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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充协议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通常是由开发商单方起草,对开发商而言是有优势的。因此,购房者应谨防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如果该补充协议加重购房者的责任,减轻开发商的责任或者补充协议属于霸王条款,购房者可以拒签。如果购房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显失公平或欺诈为由,请求法院认定上述补充协议无效或撤销,亦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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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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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不可抗力:导致发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由于相关法律规定难以对不可抗力事件一一列明,发展商通常会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作扩大性解释,例如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其它发展商不能控制的因素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以规避由于逾期交付房屋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对此购房者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尽量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在出现不可抗力时发展商应该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公证机构或专业鉴定机构的证明性文件才能作为其免责的理由,同时约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发展商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或者就逾期实际天数要求发展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关于分摊建筑面积: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对此尽管《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等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仍然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装修标准:对于欲售商品房,特别是约定了精装修的欲售商品房,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该等商品房的装修标准,防止被发展商以“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误导。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违约责任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尽管从表面上看,房屋所有权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与发展商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应构成其义务。但在实践中,房屋所有权权证颁发的延迟往往是由于发展商手续不完整、未能履行交纳土地出让金、测绘费等义务。因此需要让发展商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各项义务以确保购房者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否则应承担一定数额的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购房者还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贷款办不来怎么办?由于在商品房购房购销过程中,普遍采用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方式分期支付购房款项。而上述贷款是否会得到批准主要依赖发展商提供的担保情况、购房者本人的资信状况等因素。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贷款得不到批准,就会面临无法自行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因此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分清责任,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得不到批准,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则届时可以选择变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 关于保修责任。有关房屋质量的保修责任,国家及北京市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在此不再赘述。值得购房者注意的是,在北京市新增楼盘中,部分采用了通过燃气系统独立供暖的方式,而不再通过市政热力管线集中供暖。由于提供该种燃气系统的大多为德国、意大利等国外厂商,地域分散、国内售后服务网点较少,加之该种系统设计寿命较长(一般为十年左右),更增加了购房者在使用上述供暖系统中保修和维修的困难。因此,最好在补充协议中将开发商的责任和厂商的保修、维修、更换的责任连带起来,要求开发商在购房者联系不到厂商的情况下保证正常供暖,并负担一定的维修费用。 关于开发商在促销过程中的承诺。为配合商品房的销售,开发商或个别销售人员都会通过口头介绍、广告宣传等方式在促销过程中就与商品房有关的小区环境、会所、托幼、学校、医院、停车位、物业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上述因素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居住和生活质量,实际是构成房屋价格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兑现,必定会使购房者的期望值大打折扣。对于开发商作出的种种承诺,一定要不厌其烦,一一在补充协议中予以落实,并明确开发商违反该约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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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过程中应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审查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先签订一个认购协议,用来约定未来某个时候签订买卖合同。(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出让土地的年限是从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审批时开始起算,但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从而使商品房售出时的实际土地使用年限已经大幅缩水。(4)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绝大多数开发商的投资并不完全是自有资金,为筹集建设资金,开发商往往会设定土地抵押权或在建工程抵押权,把在建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抵押权人在法律上有优先受偿的权利。(5)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房屋交付条件做了基本规定,保障了购房人最基本的权益。但示范文本已有的内容并不能完全满足所有购房人的需求。(6)仔细了解开发商的按揭政策。购房人如需按揭贷款,在签订预售合同前,需认真了解相关政策,避免在筹措房款中发生意外。(7)重要公共配套设施写入合同。(8)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9)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10)明确规划或设计变更的处理办法。(11)重视前期物业管理和临时管理规约。(12)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13)约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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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借用甲方名义购买房产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二条甲方只需以自己名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准许乙方借用自己名义缴纳各种税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上和经济上的风险。因购买该处房产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所有法律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该处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及时支付各种相关款项,不得以任何方式增大甲方的责任并确保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由甲方过错导致的责任除外)。 第四条乙方以甲方名义缴纳购房款、税费等相关费用的票据由乙方收存保管,甲方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及相关手续直接交由乙方收存管理。如果采取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则亦需将所有的抵押担保合同文件及还贷手续等全部交由乙方收存。 第五条甲方应在房开商交付房产之日即将该处房产直接交由乙方占有、管理、使用和处分。 第六条该处房产的实际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承诺自己及其继承人不对该处房产提出任何涉及房产产权方面问题的主张。 第七条该处房产在一段时间内登记在甲方名下,待乙方确定过户时间后甲方务必无条件将该处房产的产权手续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个人)名下,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决定在办理产权证时直接办到乙方名下则甲方亦应该无条件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条款 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及时支付相关款项,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房开商交付房产而甲方不立即将该房产交由乙方占有、使用、处分,则应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百分之      0.1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确定了过户时间而甲方不同意(不配合)过户,且乙方不同意甲方翻悔的,则每拖延一天甲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百分之   0.1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该过户产权于乙方。 5、如果乙方确定了过户时间而甲方不同意(不配合)过户,但乙方同意甲方翻悔的,则甲方应该按照该房产市场合理评估价再上浮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十日内付清)。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应该通过平等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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