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此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定或规定,由各盛市、自治区的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供执条例或管理制度)规定。黑龙江省过去规定是不低于16度。水管热,家里温度升不上去,说明家里没有外保温层或者窗户还是老的那个钢窗或是单层玻璃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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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北京供暖费标准 热力集团大网供暖的价格为每平方米24元。 北京供暖法定时间为:11月15日开始至次年3月15日结束 注意事项: 供暖前,暖气都会试水,试水时,可以用手摸暖气阀门和管线接口处,感觉有没有潮湿。 如果楼上是地热,要注意家中天花板是否出现漏水痕迹。 如果听到管道里有哗啦哗啦的水声,说明试水开始,此时就要打开放风阀,将管道内的空气放掉。 如发现漏水可以先关闭进水阀门,则要注意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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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据我所知,北京市供热收费标准居民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费24元。 根据《北京市供热供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16号)规定: 一、办理供暖费报销所需材料 1、集中供暖方式: (1)本人所购房屋产权证的原件(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2)供暖明细单(由收费单位提供); (3)发票原件 (4)首次报销的,还需提供购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A4纸复印件,及与供暖单位签订的供暖合同或协议原件。 2、清洁能源自采暖方式: (1)市政管委供热办统一印制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每个采暖季一次,复印无效,物业或街道开具)。 (2)首次报销的,还需提供本人承租公有租赁住房合同、所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产权人或承租人系职工配偶的,请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父母等亲属的无房户职工,户口必须与自采暖住房同一地址,并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供暖费审核相关规定 1、承租房,按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文件规定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报销。详见《标准职务职称及面积标准对照表》。价格参考于网络。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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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热价格每平米不超过5.8元。1吉焦的热量能让1.9-1.9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暖起来。所以,暂按一个取暖季吉焦价可供建筑面积1.9-1.97平方米的比价关系,确定西安城区集中供热流量热价与面积热价之间的换算系数,具体比例关系为:居民用热价格=(44元/吉焦÷1.9平方米÷4个月≈5.8元/平方米月)。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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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北京法定供暖时间: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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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规定的集中供暖最低温度是: 1.集中供热的标准室内温度为18℃±2℃,是根据人们的生理需求而确定的。 2.对民用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计算温度宜采用16℃—24℃之间,具有一定的波动量。 3.国家规定采暖期室内最低温度为18摄氏度,如温度不够18℃,热企应该按不热天数退还住户的部分暖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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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供热体制和职工取暖费改革,转换住房取暖费补助方式,理顺供暖单位、取暖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三者关系,保证我市职工冬季取暖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使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职工的冬季取暖,按照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事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八部委《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城[2003]148号)等文件改革指导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补贴发放范围 第二条 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职工,其住宅经职工所在单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规定、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取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核对证明发给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以下简称“自采暖补贴”)。 第三条 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是指近年来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燃油等清洁能源的冬季采暖方式(使用煤炉的除外)。 第三章 自采暖住宅备案及核对证明领取 第四条 负责新建居民小区或旧有居民住宅管理的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其管理的小区或住宅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并符合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须按如下程序为所属居民住宅办理确认手续: 1、物业管理单位到所属区县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核对申请; 2、经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或改造的批准文件以及现场核对后,报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部门备案; 3、物业管理单位向自采暖居民住户发放由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和该物业管理单位共同认可的核对证明; 4、自采暖居民住户需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和房屋承租或产权所属的法律文书,到所属物业管理单位,领取核对证明。 第五条 制发核对证明的行政部门及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 主管部门对核对证明应该每个采暖季核对、发放一次,核对证明复印无效。 第四章 补贴标准 第七条 基本补贴标准 自采暖补贴基本补贴为每个采暖季每名职工470元。 第八条附加补贴标准 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比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文件确定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按下表计发;企业和部分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参照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标准由单位自行确定,其中,经房改部门核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按核准的面积标准计发。(见表格一) 第九第 按照北京市房改政策,职工其一处采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标准而新增住房,且符合职工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可以按照每建筑平方米8元的标准领取不足面积的取暖补贴。 其一处采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筑面积超过标准同时另有住房符合职工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只能选择集中供暖或职工自采暖补贴中的一种方式。 其一处采用煤炉取暖的住房同时另有住房符合职工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只能选择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即“煤火费”补贴)或职工自采暖补贴中的一种方式。 第五章 资金渠道 第十条 行政机关和全部补助的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 第十一条 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按照经费资金渠道安排解决。 第十二条 符合房改政策的企业职工的清洁能源自采暖补贴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清洁能源自采暖补贴费用,按照现行经费渠道解决。 第六章各部门的职责 第十四条 市政管理部门是供热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单位提出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职工住宅的申请核对批准及备案管理工作,并制发统一的文书格式。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在同级行政机关(包括民主党派、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全部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职工自采暖补贴财政预算资金;负责在同级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中按照经费资金渠道安排职工自采暖补贴资金。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职工住宅的物业管理单位为符合条件职工申领核对证明进行具体规定,并对物业管理单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房改部门负责经核准住房分配货币化办法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认定。 第十八条 人事部门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职工自采暖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企业签定劳动合同职工执行自采暖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 税务部门负责对自采暖补贴的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和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核定和解释。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和北京市职工住房改革有关政策,谎报、虚报、瞒报,变相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其他的由有关部门查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自采暖补贴的列支科目是“人员支出——津贴——其他津贴——取暖补贴”。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该严格审核本单位职工交付的当年度核对证明,并同时审核职工提供的房屋承租或产权所属的法律文书。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按各部门职责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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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家庭取暖的: 直接供暖19.2元/平米, 有换热站的:35元左右。 工厂供暖大约在60元。 还有的采用计量收费,价格更加不一样。 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为准,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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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没有明文规定哦,冬季不底于18,一般在24这样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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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国家规定供暖设计标准的话,根据国家标准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规定设计集中采暖时,对民用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计算温度宜采用16℃—24℃之间,具有一定的波动量。但据国内外有关卫生部门的研究结果,当人体衣着适宜、保暖量充分且处于安静状态时,室内温度18℃无冷感,15℃是产生明显冷感的温度界限,本着提高生活质量,满足室温可调的要求,并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要求,把民用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温度定在16℃以上作为合格温度,18℃为标准室温。 你可以参考下,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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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供暖日期国家没有硬性规定,,因为我国地域广大,南北温差较大,各地都是根据当地实际和天气情况确定供热时间。各地不一。 北京是11月15日---3月15日,而哈尔滨是10月15日--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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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室内温度: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水平温差: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明确规定:冬季采暖温度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规定了办公、体育、商业、餐饮等不同建筑类型房屋的不同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对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做了明确的规定:设计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确定,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易采用16-24℃;辅助建筑物及辅助用室的温度中浴室≥25℃,更衣室≥25℃,办公室及休息室≥18℃,食堂≥18℃,盥洗室及厕所≥12℃。 从以上规范和标准可以看出,我国北方冬季采暖的室内设计最低温度是16℃,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易采用16-24℃。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标准不得与之相抵触。我国的标准具有法规的性质,我国的强制性标准相当于我国的一些强制性法规。部分城市将室温提高到≥18℃,高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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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肯定不是间歇供暖,而是你家暖气烧的不好 我也是大连的 大连市从11月5日起就正式供暖了 没有间歇供暖一说 我家暖气已经很热了 这几天不冷在家可以光着 因为穿衬衣热 要不就是开窗。你应该去找找,但不知道你家是应该找锅炉房还是找供暖单位 这个你住在那你应该知道的 或者先自己在家放放气 看看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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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当不低于18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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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不一。北京是11月15日---3月15日,而哈尔滨是10月15日--4月15日。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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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辽宁沈阳供暖费标准:取暖费收费标准不是全国统一的,各地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比如:沈阳市房产局采暖费调整方案:住宅采暖费22元/平方米,非住宅采暖费23.5元/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收费。 一,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二,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千瓦时(69.45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仅供参考 具体以现实报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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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只要新建小区已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就可以供暖。因为按照规定为检验房屋供热设施工程质量和供热效果,避免出现建设与供热单位相互推诿导致用户利益无法保障,新建房屋第一个采暖期全体用户都应正常用热不允许办理停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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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我国地域辽阔,南北各省冬季到来的时间不同,国家规定的供暖时间各个省市是不同的,具体是几月几日到几月几日《xx市城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有规定。 比如: 《辽宁省盘锦市城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盘锦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日零点至次年4月1日零点。同是也规定了市政府根据天气变化可适当调整供热时间。 《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太原 市供热期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因特殊情况,政府可以调整供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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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没有规定统一的供暖时间,有的地方是不供暖,是由各地市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并且根据当年的情况还会临时调整 比如:沈阳市房产局采暖费调整方案:住宅采暖费22元/平方米,非住宅采暖费23.5元/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没有规定,是一些部门无理由乱收费,应该制止。价格参考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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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南河沿百货公司的住户,我们这里近期要接大暖,总的费用是每平方60元(建筑面积)其中接入费30元,二次接入20元,小区管道费10元。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购买时以实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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