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房屋赠与 的生效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 ②所赠房屋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 屋; ③所赠房屋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 定、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④所赠房屋必须没有没依法征收或公告决定拆迁的; ⑤所赠房屋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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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费用:夫妻之间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最新通知,通知摘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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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通过赠与方式过户费用较低,但房产再转让时,个人所得税将会提高;交易过户会产生税费,比赠与方式费用高。2.若无房贷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不持有房产的,可以享受首套房贷,首付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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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没有明确说赠予其中一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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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过户流程:   在房地产交易中,赠与是区别于买卖的一种房地产转让方式,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地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法律行为。通常情况下,赠与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通常情况下,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相关税费主要包括:评估费(不同总价收费标准不一)、公证费(评估价的2%)和契税(评估价的3%)。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评估价的0.5%收取,100—1000万元按评估价的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价的0.18%收取。与买卖不同的是,房地产赠与方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涉及房款交割。   赠与合同在以下条件下不可以撤销: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无论财产权利是否转移,均不得撤销赠与;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三、没有法定的撤销赠与理由,赠与合同已经被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已履行的部分不能被撤销。   赠与合同在以下条件下可以被撤销:一、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的,且不存在法定的不可撤销事由的;二、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三、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四、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五、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六、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损害他人利益的。  需要说明的是,赠与人根据上述前四种情况欲撤销赠与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根据第五种情况行使撤销权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超过行使期限,该撤销权消灭。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没有通知,不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力。赠与被撤销后,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另外,虽然不存在法定的撤销理由,但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且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按照合同法规定,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最后,赠与人所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财产,将和他人共同共有的财产或者已设定银行抵押的房地产赠与他人,是无效的处置行为。   赠与的税费:   一,个人向他人赠与房屋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这三种情况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也就是说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房屋,可以不征收5.5%的营业税,但是必须向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请。   二、个人向他人赠与房屋,全额征收契税、印花税。   根据相关规定,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房屋权属部门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对个人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时依法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   四、个人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时征收个人所得税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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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问题的解决方法 1、先办理赠与公证,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缴纳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免5.5%营业税和20%个人所得税. 2、如果离婚以后办理,就要以转让的方式,承担买卖双方全套税负. 需要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和购房合同(赠与带公证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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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是赠与省钱~ 但是如果赠与没有满5年买卖的话就要交全额的个人所的税 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费用: 赠与须交纳2%评估和公证费用,3%契税。 受赠人再处置该房产时须交纳20%个人所得税。 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 【房产交易手续费标准】 新建商品房转让 住宅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3元 转让方 经济适用住房减半 非住宅 4元 存量房转让 住宅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6元 转 让双方各一半 非住宅 8元 房屋租赁 住宅 套 100元 非住宅 宗 200㎡(含)以下100元 出租人 200-500㎡(含)200元 500-100㎡(含)300元 1000㎡(含)以上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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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地产赠与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屋赠与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2、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 赠与的理由; (4) 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 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 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综上所述,房屋赠与公证的手续是比较复杂的,在办理时,需要提交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而具体的赠与书有哪些内容呢?赠与公证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呢?在办理房屋赠与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这些情况都是比较复杂的,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分析并解决相关事宜,您也会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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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赠与房产过户赠予费用;需要办理赠予协议公证,缴纳千分之六评估费,2%公证费,契税是全额契税3%--4%(各地规定不同)。手续费几百元,其他税费全免除。 无偿得到赠与一方,以后卖掉这房子,需要承担全额房价减去办理赠予时候的花费,这个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其他税费和一般二手房买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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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收回,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房屋赠予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房屋赠予的法律特征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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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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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交易——营业税、个税、契税为主要费用 税费计算: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 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1%的契税和80元产权转移登记费,共计20080元; 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5.5%的营业税和1%的个税,同时缴纳15%的契税和80元的产权转移登记费,共计150080元。 继承方式——继承权公证为主要费用 税费计算: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是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不过继承人需要对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为2%,再加产权转移登记费共计40080元。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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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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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XX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位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 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2、位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 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电均归男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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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买卖流程  一、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二、若房子有按揭,需要还清贷款后方能到房产部门更名;   三、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财产约定书(公证处可以代书);   2、财产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存单、股权证书等),男女双方共同到公证处;   3、男女双方户口、身份证;   4、结婚证; 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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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父母两人共同签字的赠与书,上面明确全产权全部赠与(意思是不赠给其他兄妹),要做公证。 2、过户时要父母两人和子女共同前往房地产交易大厅共同办理,并要签字,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都要复印。 3、如果子女已婚,可以办成只赠给子女一人,这样房产证只有一本。也可以赠给子女家,这就要办子女和其爱人共两本房产证,同时子女夫妻也要双方到场签字。注意: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会提示要办成夫妻的,不过可以只办子女一人的,我要申明只办一人的(办两人的会多交一笔不少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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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费用:夫妻之间 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最新通知,通知摘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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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一、如何分配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 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 二、如何分配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 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三、如何处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纠纷 (一)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购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按揭商品房已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 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 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待房屋取得所有权后由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未解决归属权问题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双方共同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21条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及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的另行诉讼使得没有取得使用资格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 六、如何处理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问题。 (一)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七、对房屋增值部分的房产分配处理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值,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 八、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房产和离婚时分得的房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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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房产赠与有产生的费用有以下几项: 1.营业税。免征。 2.个人所得税。免征。 3.契税:按国家规定3%-5%税率,一般3%,200万元×3%=6万元。和交易相同。 4.印花税,不免。万分之五。 5.公证费,评估价的2%。200万元×2%=4万元。 需要交纳的费用:1、若是那套房产当前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就选择赠取比力好,那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不外阿谁过户再当前需要买卖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2、若是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买卖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1.5%、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破产税差价的5.5%。若是以本价过户可以或许不要缴纳个税。 以上价格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购买时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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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_____联系**:_____   签约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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