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物业用房不是配套公建,就是单纯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用房和配套公建都是服务于小区业主的住户的。但区别在于物业管理用房其建筑面积分摊到业主的住房面积之中;而配套公建有独立产权,可以注册开办商业设施,如洗衣店、理发馆、健身房等等。 2、物业用房分三部分:一、物业办公用房,包括物业各个办公室、接待业主的服务大厅以及物业工作需要的库房等等;二、物业设备设施用房,如配电室、污水泵房、高压水泵房、电梯机房等等;三、物业后勤用房,主要是物业员工的宿舍、食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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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部门负责对物业保安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实行备案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 培训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消防部门依法监督指导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破坏公共 消防设施等消防违法行为。 务于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维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在银行专户存储,实行按栋建账、按户核算制度,并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管。 三、明确物业管理用房提供标准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原则 (一)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费用计入建筑成本,具 体比例如下: 建筑规模(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提供比例 1万至10万 5‰ 10万以上至20万 4‰ 20万以上至30万 3.5‰ 30万以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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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无偿提供给业主大会。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提供。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上的独用成套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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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用房面积标准由建设单位按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以方便为业主服务。但是这个房是物管企业和业委会的共用房。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建设配套项目计划,与新建物业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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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第一,物业用房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了管理物业项目,用来办公、仓储物资、值班和居住的房及设备设施的配套房屋。如物业办公室、物业员工食堂、物业员工宿舍、维修备料库房、高低压配电室等等。 第二,物业用房没有独立产权,其面积是分摊到各个业主购买的房屋面积之中的公摊面积之内的。换句话说,物业用房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的有效期内,拥有上述房屋的免费使用权,但是没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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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明确物业管理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以建造成本价一并转让给购房业主集体,用作物业管理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   在实践中物业管理用房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等。 根据国务院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本条第1款规定由建设单位所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而不属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但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对物业管理用房所享有的所有权不是民法上的单一所有权,而是一种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不是为某一业主单独所有而是由全体业主共有。   第2款是对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是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可以使用物业管理用房,但无权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在特定情况下,有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确有空余,如不改变用途,实属资源浪费,则经业主大会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也可以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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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 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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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房产证上列明的房屋性质是什么。如果是商业用房就按商业管理的物业费用收,如果是办公就按办公收,如果是把住宅私改为办公用房的,先跟业主商谈按办公收费。(实在谈不下去就报告房管局,私改用途是会受到处罚的(一般做法是会在过户时,收取罚金)。 费用包括:物业费、电费、水费 不同性质用房差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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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三百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六十平方米。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先期开发的区域按照不少于先期开发房屋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   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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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个地区规定不一样,基本要求须配置物业企业用房和业委会用房,按照楼盘建筑面积0.2-0.5%配置,具备卫生设施。物业管理条例里面有写的,10万平米以下,按建筑面积的千份之四计算,超过10万平米的,按千份之三计算,但最低不得低于50平方米。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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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以建造成本价一并转让给购房业主集体,用作物业管理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这个每个大厦小区都会有配置的,比如说时尚三国所在物业就有专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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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用房: 第一,物业用房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了管理物业项目,用来办公、仓储物资、值班和居住的房及设备设施的配套房屋。如物业办公室、物业员工食堂、物业员工宿舍、维修备料库房、高低压配电室等等。 第二,物业用房没有独立产权,其面积是分摊到各个业主购买的房屋面积之中的公摊面积之内的。换句话说,物业用房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的有效期内,拥有上述房屋的免费使用权,但是没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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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关于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无偿提供给业主大会。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提供。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上的独用成套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摘自《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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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用房在实践中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等。 物业管理用房包括物业办公用房及物业经营用房,总配置比例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七,有的城市还规定,其中的物业办公用户配置比例为千分之三,经营用房千分之四。这千分之七的物业用房不包括门岗、监控室等设备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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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物业用房产权归属如下:   1、住宅小区的会所如果符合规划要求,则属于开发商的开发产品,开发商可以出售,也可以自用,出售之前产权归开发商。    2、住宅小区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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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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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条例指出,开发商在承建项目时,必须规划处物业管理用房。 北京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更约定了,物业管理用房中,地面建筑不得小于15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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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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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用房包含: 第一,物业用房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了管理物业项目,用来办公、仓储物资、值班和居住的房及设备设施的配套房屋。如物业办公室、物业员工食堂、物业员工宿舍、维修备料库房、高低压配电室等等。 第二,物业用房没有独立产权,其面积是分摊到各个业主购买的房屋面积之中的公摊面积之内的。换句话说,物业用房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的有效期内,拥有上述房屋的免费使用权,但是没有产权。 第三,物业用房既然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当然不能出售,也不能改变用途,必须用于物业管理。物业企业擅自更改物业用房的用途,甚至出售的,属于违法行为,不但要追回非法所得,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会被吊销物业管理资质,并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第四,各个地区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没有强制标准,这个和房屋建设及设备设施安装情况有关。根据《湖北省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新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执行;没有规定的,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并不少于八十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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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用房装修费用如下: 1   刷多乐士家丽安乳胶漆(含腻子辅料)130㎡*36元/㎡=4680元 2地面铺砖(含秦岭水泥沙)40㎡*50元/㎡=2000元 3   厨卫墙面铺砖(含秦岭水泥沙)50㎡*50元/㎡=2500元 4、过门石铺贴(含秦岭水泥沙)5块*45元/块=225元 5、厨卫吊顶(含特丽达铝扣板)6㎡*180元/㎡=1080元 6、踢脚线铺贴(含秦岭水泥沙)35m*20元/m=700元 7、厨卫防水(含西卡柔性防水)20㎡*80元/㎡=1600元 8、石膏板吊顶(含国标龙骨、泰山石膏板)6㎡*158元/㎡=948元 9   包管道(红砖水泥细沙)1根320元。 10、垃圾费、上楼费               1项         780元。 11、电力改造大约3500元。 12、水路改造大约2000元。 13、以上合计20000元,加上12%管理费,可合计最普通装修基本上为5万元多点    价格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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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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