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业管理用房的法规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 2、物业用房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了管理物业项目,用来办公、仓储物资、值班和居住的房及设备设施的配套房屋。如物业办公室、物业员工食堂、物业员工宿舍、维修备料库房、高低压配电室等等 3、这个由建设单位按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以方便为业主服务。但是这个房是物管企业和业委会的共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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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列出物业管理用房的明细,办公室、客服中心、各设备间、保洁室、中控室、垃圾室,然后依据面积规模、具体人员数量,决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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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由建设单位按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以方便为业主服务。但是这个房是物管企业和业委会的共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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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用房的法规是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 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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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物业在规划建设时,应当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开发建设单位在移交住宅区时,应当按照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这个各地区分配的不一样,可参照各地的物业管理办法实施)无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其产权属该住宅区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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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关于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无偿提供给业主大会。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提供。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上的独用成套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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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个由建设单位按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以方便为业主服务。但是这个房是物管企业和业委会的共用房。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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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 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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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由建设单位按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以方便为业主服务。但是这个房是物管企业和业委会的共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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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   )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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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个地区规定不一样,基本要求须配置物业企业用房和业委会用房,按照楼盘建筑面积0.2-0.5%配置,具备卫生设施。物业管理条例里面有写的,10万平米以下,按建筑面积的千份之四计算,超过10万平米的,按千份之三计算,但最低不得低于50平方米。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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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办公用房管理1.加强办公用房统筹管理,遵照“机构定编定员、面积分配标准、集中办公使用”的原则,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实行统一登记、统一调配。2.学院办公用房使用标准为:副厅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3.各部门要按照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清退,按期完成调整压缩工作,并将办公用房整合腾空具体情况上报党政办公室。4.党政办公室对腾空和闲置办公用房按有关程序,妥善进行处置。各部门如需增加办公用房需填写《办公用房申请表》,按程序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相关领导审批。5.各部门领导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机关部门要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好办公用房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视情节对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以至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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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包括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坐落位置(具体到楼栋、房号)。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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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这个由建设单位按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以方便为业主服务。但是这个房是物管企业和业委会的共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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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用房公摊面积国家目前对于公摊面积方面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个楼盘因为在自身的情况不同,在此方面也都具有差异性。据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操作经验,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7%-20%之间;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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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物业管理用房包括物业办公用房及物业经营用房,总配置比例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七,有的城市还规定,其中的物业办公用户配置比例为千分之三,经营用房千分之四。 这千分之七的物业用房不包括门岗、监控室等设备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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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物业管理用房包括物业办公用房及物业经营用房,总配置比例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七,有的城市还规定,其中的物业办公用户配置比例为千分之三,经营用房千分之四。这千分之七的物业用房不包括门岗、监控室等设备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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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用房面积标准:    物业管理用房的法规是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 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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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标准:由建设单位按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以方便为业主服务。但是这个房是物管企业和业委会的共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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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包括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坐落位置(具体到楼栋、房号)。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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