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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乙方:
由于学校垃圾池旁边围墙存在安全隐患需维修,修教师周转房拆除的围墙需修复,经校委会研究,将围墙建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条款,并形成下述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垃圾池旁边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需推倒重修,教师周转房旁边的围墙需修复。
二、要求:
1、材料:石头、板砖、70号砂浆。
2、价格:砖方:每方480元。石方:每方260元。
三、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如工程存在问题,能够整改的,要限期整改,不能进行整改的,要拆除重建,否则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其他要求
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XX年9月10日前完工。如不能按时完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
2、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的问题,乙方要立即进行整改。
3、施工期间乙方一定要确保安全,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
4、未尽事宜,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六枝特区新窑乡小学
乙方:
20XX年月日
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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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围墙委托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 围墙长度______米。
二、 按甲、乙双方所确认的图纸施工,承包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三、 付款方法: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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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
乙方:***施工队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业园施工围墙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范围及内容:
1、 乙方承建甲方位于淮口工业园区西一横道与现代大道两个地块的施工围墙工程。
2、 该围墙的具体做法见乙方提供的施工图。
3、 由于本地块地质原因,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4、 该围墙的验收标准以西一 横道路面做为基准点,墙体为120mm墙。墙身高度不低于1800mm。每3500mm为一跨墙,沿街面做沙浆抹面。
5、 乙方在完成围墙施工后,要做好围墙的排水系统,保证围墙的正常使用。
二、 工程质量:
1、 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 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 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三、 工期:2013年1月18日2013年2月28日。
注(春节之前完成总工程量的40%,)
四、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其承包单价为每米 135 元。(全部费用包干)
2、 甲方依据合同确认的价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或转付款要求)。
① 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预付款;
② 具体工程量按实际验收的方量为准。
③ 工程量施工完成50%,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五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总价的80%给乙方;
④ 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80%给乙方;
⑤ 竣工质检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尾款给乙方,(乙方需提供工程发票)。留工程决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内容后一月内支付(保修期按双方协商时间两年为准,从2013年3月1日开始计算)。
五、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 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验收确认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作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 乙方应协助甲方搞好项目周边的工作,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乙方应自行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六、施工管理及协调:
1、 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具体工期安排)交甲方审核。
2、 为加强现场管理,其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www.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七、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故障,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4个小时之内上门维修,并在24小时之内排除故障,超过此时间限制,乙方承担此项维修费用的双倍违约赔偿金。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条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2、 若因乙方原因而致围墙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 元。工程质量未达国家市政工程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其价格按总价下浮1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3、 以上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 超出双方确认工期十天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 各执壹份。其中 望江村委会 作为乙方的担保方与乙方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相关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和签证应由甲方加盖公章。
十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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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工作量清单。
4、承包范围:水电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包清工,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备。
6、质量要求: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1/30-2003《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7、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 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GB50303-2002、GB50242-2002、GB50327-2001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 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
a、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30% 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b、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30% 元
c、瓦工及木基层、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15% 元。
d、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 元。
e 、余款5% 元待壹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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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特殊要求的话需要按照标准图集进行设计,如《围墙大门03J001》图集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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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围墙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长春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
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甲乙双方就环卫基地围墙铁艺栏杆制作安装分包事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长春高新北区环卫基地围墙铁艺栏杆
2、工程地点: 长春高新北区
3、工程内容: 围墙铁艺栏杆制作安装
4、工程期限:自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施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共 天(日历天)。
二、承包方式和范围
1、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运输(含装卸)、包工期、包质量、
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承包范围:围墙铁艺栏杆制作安装(按甲方要求施工)
三、质量要求
栏杆样品由施工单位送到现场经甲方现场确认后按甲方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依据国家现
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本工程
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格
240元/米(包括铁艺栏杆制作安装刷油)
五、付款方式
材料全部进场后付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97%,其余3%待保修期满
后一次性付清。
六、责任
甲方
1、负责提前7日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
2、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源等。
3、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及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
4、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负责检查、接收及保管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及相关文件。
乙方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查看工地及周边环境,了解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可能产生
影响的相关因素,对承包范围、工程期限、质量要求、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合同条件、施
工配合、现场管理已十分了解;乙方进场后须对现场发生的一切相关事务负责。
2、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因检查疏漏或未及时提出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
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清单、设计、封样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要求采购材料及
附件,并提供相应质量合格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因乙方采购材料及附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
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进场需通知甲方、总包方、监理进行现场检验,并履行交接手续;施工期间即竣
工工程正式移交前乙方进场的材料、设备、半成品及成品保护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服从甲方委托的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积极
配合其他配套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无条件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调度与安排。
6、负责在遇有影响工期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报告,由甲方核查、协调并通过
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
7、负责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收集、整理、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8、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完成移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
付已竣工工程;因乙方拒绝交付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的安全
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GB5021-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为主要依据。
2、乙方必须按照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作完整的竣工资料二套,并将竣工申请于工程竣工
后5日内送呈甲方。
3、甲方在收到竣工报告后12天内组织监理等有关各方进场验收,并负责在验收后7天
内将验收结果通知乙方。
4、在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甲乙双方须议定修补措施和
修补期限,修补的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工程质量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组织鉴定,所需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八、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报告经甲方认定批准后,乙方须及时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并会同甲方办理工
程结算;甲方在接到全部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人
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的结算报告为工程款支付的最终依据。
2、工程总量按照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九、工程保修
1、本项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自本工程所属建筑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起
始日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知单签发日期执行;
2、质保期内因铁艺栏杆采购、制作、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引发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
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3、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制度及流程进行维修;
质保期内的维修工作须遵循先维修后归责的基本原则;甲方通知乙方两天后乙方仍不能进场
维修或乙方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业主正常使用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他人维修,维修的费
用标准由甲方确认并在质保金中扣除;乙方维修期间给业主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质保期满后,甲乙双方确认已无质量及相关遗留问题,甲方负责在一个月内将扣除已发
生的维修费用后所余质保金一次性返还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00元的违约金;
2、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
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可对该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由于工程施工质量、选用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或再分包给第三人。
十二、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后自然终止。
3、本合同如果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共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吉林省龙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业务负责人: 业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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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地点及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的施工依据: 1、工程质量和使用材料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法规、政策、施工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要求。 2、依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者实样(透视围墙主要以湖北汉鑫建材有限公司透视围墙实样为主)。 3、甲乙双方签订的《围墙施工合同》。
4、围墙的尺寸、材质要求:以_做为基准点,墙体为水泥雕花透视墙。墙身自路面高度2.5
米;墙体厚度为:_;墙柱高度为1.3米,每3.5米为一跨墙,围墙及柱全采用 水泥+瓷砖材质。
三、工程质量:
1、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应满足建筑行业内国家标准。
3、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4、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保证围墙质量。施工过程中,乙方确保施工现场(包括周边可能因施工受影响的区域)无安全事故发生,因施工行为引起施工现场(包括周边可能因施工受影响的区域)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或者因为工程质量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所涉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湖北省以及设计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乙方确保施工质量良好,使用建材合格且无毒无害。因施工及建材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未通过甲方竣工验收的,应无条件整改至合格,并承担工程逾期的相应违约责任。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72小时内不予整改,则由甲方自己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14年5月日开工。
2、竣工日期为:2014年5月日前完工。
3、工期以合同约定开工日期算起
20 天内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如乙方违约超过合同约定竣工时间,超过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停水、停电、雨天除外,工期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后可顺延)。超过十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退场,甲方不予乙方办理工程结算。本工程不计算赶工费用。该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情况下不得调增。本合同项下的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最终工程量以甲方确认的数据为准,并据此进行工程款结算。 4、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之日开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所承包的围墙,永久性实心围墙单价为每米_元,暂定总长为15米;透视围墙单价为每米_元,暂定总长为198米;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总工程价款约为_元左右(即¥:_元左右)。该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清理和场地平整费等所有工程相关费用。
2、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工程款,10%工程款在围墙一年内不出现倒塌、裂痕等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及时支付。
六、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乙方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负有监护人的责任;
2、乙方对损坏的成品及半成品负有维护、恢复的责任,其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若损坏其它分项工程产品应照价赔偿。
七、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并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工期等,并提出整改的权利;
3、做好各工序的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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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合同范本_房屋装修合同范本住房装修合同范本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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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古风铁艺工程有限公司
围墙施工造价6700元
广州市御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围墙施工造价6200元
上海益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围墙施工造价6400元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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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到网上下载电子版打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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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围墙委托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围墙;
2、工程地点:
二、承包内容及材料
1、工程内容:建围墙约60米长(水泥混体基础厚0.3米宽0.4米,高2.4米,每4米一立柱,最高用沙灰0.1米插玻璃)。
2、材料选用:水泥、碎石、灰沙、砖;
3、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基础部分点工:每天80元不包吃;拆围墙人工另议)。
三、工期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2011年10月15日;
2、竣工日期:2011年12月30日;
四、质量和安全要求
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工程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格和质量要求,并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若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向乙方责成纠正。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承包的围墙,人工单价为每天80元(不包吃住),暂定总长为60米。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负责提供所有水泥灰沙砖等材料,工程人工款等乙方完工后,甲方验收10天后,一次性付清(甲方负责开税票及纳税)。
六、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地结算完毕后自行废除。本合同受到法律保护。若本合同与国家相关法律相抵触或上级部门认定不合法不合理,则此合同自动失效,若是甲方造成的则由甲方负责,若是乙方造成的则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字): 证明人: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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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范围:
第四条 工程总造价: (以甲乙双方审定的结算为准)。
第五条 承包方式:
一、包工包料。工程所需材料、半成品由乙方自采自购,材差按现行省、 市文件执行。
第六条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七条 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评标准施工及验收,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八条 结算方式:施工图预算加签证。
第九条 工程类别及企业等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双方事宜:
一、甲方:1、派驻工地全权代表,负责与乙方工地代表进行工作联系。并对设 计、 施工技术、经济等事宜办理相应手续。
2、由于甲方要求停、缓建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二、乙方:1、按承包工程设计图纸或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组织施工。
2、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偷工减料,如发现偷工减料行为,经甲方工地代表签字后有权不付款或付部分款。
3、施工中注意安全,遵守甲方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工程竣工后甲方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评标准、设计图纸和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及实完工程量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一、预付备料款:按合同价值(或预算)的30 %拨付。
二、工程进度款:按完成工作量的90 %拨付。
三、竣工结算款: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累加不超过90%。
四、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尾款。
第十三条 保修:按现行建筑工程保修办法执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出具保修书。保修期从甲在验收单签字之日起 年。
第十四条 违约与仲裁:
一、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长春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确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返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五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二、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六条 其它: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
甲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范围:
第四条 工程总造价: (以甲乙双方审定的结算为准)。
第五条 承包方式:
一、包工包料。工程所需材料、半成品由乙方自采自购,材差按现行省、 市文件执行。
第六条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七条 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评标准施工及验收,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八条 结算方式:施工图预算加签证。
第九条 工程类别及企业等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双方事宜:
一、甲方:1、派驻工地全权代表,负责与乙方工地代表进行工作联系。并对设 计、 施工技术、经济等事宜办理相应手续。
2、由于甲方要求停、缓建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二、乙方:1、按承包工程设计图纸或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组织施工。
2、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偷工减料,如发现偷工减料行为,经甲方工地代表签字后有权不付款或付部分款。
3、施工中注意安全,遵守甲方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工程竣工后甲方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评标准、设计图纸和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及实完工程量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一、预付备料款:按合同价值(或预算)的30 %拨付。
二、工程进度款:按完成工作量的90 %拨付。
三、竣工结算款: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累加不超过90%。
四、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尾款。
第十三条 保修:按现行建筑工程保修办法执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出具保修书。保修期从甲在验收单签字之日起 年。
第十四条 违约与仲裁:
一、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长春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确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返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五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二、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六条 其它: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
甲方:***公司
乙方:***施工队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业园施工围墙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范围及内容:
1、 乙方承建甲方位于淮口工业园区西一横道与现代大道两个地块的施工围墙工程。
2、 该围墙的具体做法见乙方提供的施工图。
3、 由于本地块地质原因,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4、 该围墙的验收标准以西一 横道路面做为基准点,墙体为120mm墙。墙身高度不低于1800mm。每3500mm为一跨墙,沿街面做沙浆抹面。
5、 乙方在完成围墙施工后,要做好围墙的排水系统,保证围墙的正常使用。
二、 工程质量:
1、 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 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 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三、 工期:2013年1月18日2013年2月28日。
注(春节之前完成总工程量的40%,)
四、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其承包单价为每米 135 元。(全部费用包干)
2、 甲方依据合同确认的价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或转付款要求)。
① 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预付款;
② 具体工程量按实际验收的方量为准。
③ 工程量施工完成50%,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五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总价的80%给乙方;
④ 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80%给乙方;
⑤ 竣工质检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尾款给乙方,(乙方需提供工程发票)。留工程决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内容后一月内支付(保修期按双方协商时间两年为准,从2013年3月1日开始计算)。
五、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 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验收确认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作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 乙方应协助甲方搞好项目周边的工作,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乙方应自行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六、施工管理及协调:
1、 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具体工期安排)交甲方审核。
2、 为加强现场管理,其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www.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七、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故障,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4个小时之内上门维修,并在24小时之内排除故障,超过此时间限制,乙方承担此项维修费用的双倍违约赔偿金。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条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2、 若因乙方原因而致围墙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 元。工程质量未达国家市政工程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其价格按总价下浮1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3、 以上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 超出双方确认工期十天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 各执壹份。其中 望江村委会 作为乙方的担保方与乙方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相关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和签证应由甲方加盖公章。
十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
围墙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 (甲方)
施工单位: (乙方)
甲方新建围墙工程由乙方负责承建,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按照建设要求完成工程任务,拟定本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定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标准
以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城市围墙规划建设的统一要求为标准(图纸附后)
第二条:工程承包费
实体墙每延米约 元,文化墙每延米约 元。工程质量按甲方要求,以实际验收工程质量为标准,进行结算。
第三条:付款方式
按工程造价的总预算,甲方先预约乙方工程款的 %计 元,结工后凭“围墙工程验收结账单”结算,剩余金额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及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第五条:合同预定
基础土方完成后,经甲方验收方可施工,施工期限为 天内完工,遇雨雪顺延。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
(1)承担工程款不能按时到位而出现的误工责任和经济损失;
(2)指派一名施工监理,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协调甲、乙双方关系,提供必要的协作;
(3)不负责乙方施工中的任何不安全事故。
2、乙方:
(1)在施工中,必须按规范施工,符合施工用料、拌料的规定及有关规范要求;
(2)承担施工中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引起的责任;
(3)承担在施工期间因围墙工程所引起的一切纠纷;
(4)承担水、电通至施工现场的协调责任,保证通路平整,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附件一:
一、工程劳务费;开挖围墙基沟槽,要求 公分、深 公分,每立方米 元,折合每米为 元(如遇沙石另协商);夯实回填三七灰土,厚 公分,每米 元;砌墙砖机制红砖,按 墙(每 米 个 墩子,文化墙墩子留里边,墩子为扁三七)高 米(包括地下基础在内),渭河沙 立方、水泥( 号旋窑水泥) 公分、白灰 立方。文化墙外粉刷用水泥沙浆、并挂白顶部用料,流水瓦 块,三曲瓦 块,筒瓦 块,以上费用均包括施工所需的各种工具及器械在内,均为乙方自备。
二、材料供应及价格:乙方包工包料、负责运料到施工现场。以上价格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
以上材料价格中包括运送到施工现场的费用,乙方不得索要其它任何运输费用。
以上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
一般来说地砖好,因为客厅人流量大,容易脏,要经常拖地,如果用木地板则容易磨损;而用地砖不但容易清理,而且不容易磨损,从设计上可以区分私密空间和开放空间。而铺设木地板则显得有档次,看上去比较温馨,其脚感也不是地砖能够相比的。如果你的客厅面积比较大,建议使用800×800的地砖铺设,也能显得有气派。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施工安装铁艺围墙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铁艺栏杆工程合同
本合同由
建设单位: (下称甲方)
办公地址:
和
施工单位: (下称乙方)
办公地址:
[注:请公司从商业角度判断是否需要总承包单位签署。]
订立。
鉴于
甲方拟将 项目铁艺栏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以指定分包的形式发包,甲方向乙方提供了描述全部工程的邀请招标文件。
乙方按邀请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 我们理解, 本协议采用指定分包的方式。请贵司留意,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发包人。本合同就部分工程进行指定分包, 其安排有可能被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肢解分包。此外,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有关司法解释, 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 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承包人有过错的, 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此在指定分包的情况下, 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者工程延误, 可能发包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而总包商的责任将得以减轻。]
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
1. 乙方同意按照和根据合同文件规定、有关附加的合同条款、合同图纸和工程要求及工程规范所说明与显示的内容进行工程所需的深化设计、制作、供应、安装、测试、维修并完成整项工程。本工程概况如下: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设计单位:
1.4 监理单位:
1.5 工程范围:
2. 合同价款
2.1 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 元(在下文简称“合同总价”),除按合同规定外,合同单价不能作任何调整。合同总价组成详见合同费用工程量清单。最终按完工后实际工程量计算。
2.2 本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及乙方投标文件和合同费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全部工作内容。
2.3 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属闭口包干性质 (包深化设计、包供应、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测试、包验收、包安全、包工资及材料上涨差价、施工管理费、所有间接费、综合费率、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赶工费、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等)、必须的加班费、物价上涨、费率或汇率的变动、专利费、包装空运、国外及本地存仓、运输、因材料或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等等)。合同单价除按本合同的规定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调整或变更,任何计算合同单价(如算术上或数量上)的错误皆由本乙方承担并应视为已被双方接受。[注: 闭口包干价主要适用于工程量小、易于精确计算、工期短、风险低的工程。根据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纠纷的有关规定,在约定闭口价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但建材涨价属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涨价部分应由承包人承担。如果公司认为施工周期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 则对双方均存在风险, 可以材料涨跌幅度、工程增减数量等作为调整条件进行调整。请公司从商业上判断确认是否需要。]
2.4 深化设计费用、油漆、热镀锌、选样费用、施工报审费用、已完工程成品保护费用、临时设施费用、新增脚手架费用、水电费用、建筑垃圾清理外运费用、工程保修费、甲方指定分包配合管理费等及其相关的利润、税金等也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2.5 尽管有些部件、构件、附件和配件未单独或整体列明,或在合同费用工程量清单中部分费用项目乙方未列明,但他们均应被视为包括在合同及合同单价中。
2.6 本合同单价已包含根据合同图纸、乙方深化设计图纸所显示的所有的工作范围,如合同单价少于实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单价,不论这种差距有多大,所涉及的费用也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
2.7 如材料、设备装置的品质、效果、性能未能符合设计图纸、样板、甲方指定的品质、效果、性能要求,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历天内调换、增加材料、设备、部件、构件、附件或其他项目以达到指定的要求。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8 除非另有规定,乙方的价格须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文件所描述的工作,不能缺少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亦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料到,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2.9 甲方有权减少/取消全部或部分报价项目的工作内容,合同单价同时作相应调减。
2.10 除甲方书面发出的工程变更所引起的造价增减以及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调整的费用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 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费用增加的请求。乙方提出的任何费用增加必须有甲方代表人书面签字盖章,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3. 合同工期
3.1 合同工期 个日历天(包含节假日、双休日),开工日期 ,以甲方通知为准,完工日期 ,具体以甲方确定的详细进度计划为准。乙方于此时间内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完工日期为通过甲方验收日期,以甲方、总包单位、乙方、监理四方签署的完工验收表为准。工期延误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超过合同工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0,000元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代表人书面签字盖章同意顺延的情形除外。
4. 甲方/甲方代表
4.1 本合同协议条款和条件中的 “甲方”一词应指 。
4.2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委托或授权予其他单位或人士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权力及责任,乙方不得有异议。
4.3 甲方代表为 张帆 先生。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到工期延长、费用增加、质量标准变化的所有指示、指令、信函、联系单、变更单等文件、资料须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确认为有效。
5. 乙方项目经理
5.1 经甲方同意, 乙方任命 先生为项目经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项目经理为乙方实施本工程的主要负责人,应长驻现场,并执行甲方现场项目部的管理规定、条例,否则视为乙方单方面更换项目经理。
5.2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并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 乙方可采取保护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此后的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5.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项目经理不可易人,如遇特殊情况, 乙方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甲方,同时提供在经验、能力、资历、项目经理等级方面不低于 先生的1-2位项目经理供甲方选择,在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易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每人次作为违约金。
5.4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每天驻守施工现场,如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则愿意接受甲方每天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处罚。乙方项目经理未按时参加协调会等例会的,每缺席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6. 工程监理
甲方委托 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经甲方批准,监理单位任命 先生为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7. 乙方承包工作范围
如合同图纸所示,工程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7.1 接受工程现场(本施工现场原则上不提供乙方住宿)。
7.2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合同图纸所示的本工程的设计、供应、施工、运输、测试、保养维修工作,并设计及提供工程所需的预埋件、接缝处理、基层处理等。
7.3 提供完整的外墙、庭院、围墙铁艺栏杆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深化设计、预算书、施工协调、完成制作图、材料采购、构件生产、施工、安装、运输、工程计划管理、产品保护、样品和样板、工程保修、质量保修等。
7.4 负责与铁艺栏杆工程相关单位的施工和进度协调。完成铁艺栏杆工程后的清理工作。
7.5 所有本工程与整体项目内的其他工程之间的一切配合、衔接、返工和修复等工作。在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全责,除非乙方有书面资料或影像资料证明另有其他人对成品予以损坏并确认外,其余成品的损坏均由乙方进行修复直至调换。
7.6 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施工进度计划、生产加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
7.7 应提供深化设计施工图8套及电子文档,竣工图6套。
7.8 竣工验收时,按规定交齐设备、材料质保书等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八份给甲方。
7.9 与总承包及其他所有相邻接或相关联之工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
7.10 除上述所列,此工程范围还包括所有必须之消耗性及非消耗性物料、机械、设备、运输器械工具、附件等及所有正常台班和超时加班的技术性或非技术性的劳动力须按甲方及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整体或分期完工的工程进度。
7.11 进行及完成所有甲方、总承包单位及有关部门或单位要求之试验包括提供有关之报告,直至批准满意为止。
7.12 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及工程范围的技术要求执行,如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与工程规范的要求产生矛盾,以较高要求为准。
8. 合同价款支付
8.1 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
8.2 本工程的进度付款由乙方每月向甲方、监理单位申请付款,经甲方、监理单位批准,并由甲方复核计算后按每月实际完成进度工程量的60%进行支付。
8.3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单位确认后14个工作日,甲方支付至已完工程总价的80%。
8.4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及竣工结算完成后的14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
8.5 工程保修期满一年,且本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发出书面工程保修期结束证明后14天内,支付工程结算价的2%。工程保修期满二年,且本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发出书面工程保修期结束证明后14天内,支付工程结算价的3%。甲方在支付完毕该笔工程结算价的3%后,不再承担向乙方的任何其他付款义务。
8.6 乙方提交付款申请书是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每笔款项的前提,如乙方未提交相应的付款申请书而导致甲方未付款或付款推迟,由乙方承担责任。
8.7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款项的付款支付期限是指达到付款条件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书并经甲方确认后起算,至甲方发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或银行划账发出之日。
9. 工程材料供应
9.1 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乙方供应,安装用辅助材料由乙方供应。本工程所用钢材为 。甲方保留对主要材料甲供及甲定乙供的权利,乙方相应的采保费等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9.2 凡工程中所需各种材料品种、质量等级均应满足国家规范及合同要求,并按甲方要求、图纸、样品、合同费用工程量清单书上所列规格提供,未明确材料均应选择国标产品。所有的主要材料在定货及施工前均需报甲方认可,并封存相关样板、样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乙方负责。
9.3 所有乙方提供的材料,均为合格、符合国标和甲方要求的产品。若使用不合格或劣质材料,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乙方负责。
9.4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其中主要材料设备由乙方报甲方、监理认可。所购设备及材料到货后,乙方应通知监理及甲方验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和检测证书。监理及甲方需抽样的,乙方应予配合。乙方所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设计、规范和经试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由乙方立即搬离现场,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 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0.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合同技术要求、图纸交底记录、国家和 市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作为质量验收标准。
10.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于复验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顺延。
10.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赔偿费用、行政部门罚款(如有)等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0.4工程验收按照国家、建设部、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规定执行。甲方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5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照要求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11. 合同价款变更
11.1工程变更时,乙方应在14个日历天内编制增减工程变更预算,经甲方代表人书面签字盖章审核确认后,在相应的工程进度款付款时予以调整。逾期不报,对于甲方要求增加的项目将被视为乙方对此项工程变更不增加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11.2编制增减工程变更预算时,造价按合同费用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内适用的单价计算,如清单内没有相应之单价,则由乙方提出相应的报价,甲方可根据市场价格,作合理定价。合同承包范围内所列项目如乙方实际施工未做或甲方发出指令取消现场某处部位或报价项目的施工,结算时费用应做相应扣除。
11.3对工程变更预算,如双方产生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应暂时接受甲方审定的工程造价,同时乙方可向甲方提交备忘录以保留对上述有分歧的工程造价进行复审的权利。
11.4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批准预算造价为由而停止施工或拒不执行甲方的指令,否则按乙方违约论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作出赔偿,且工期不得顺延。
11.5因执行甲方要求的工程变更而引起乙方的直接损失或开支,包括材料积压,成品或半成品的加工改制或报废或引起工期延误等,乙方必须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书面向甲方提出,并提供详细证据经甲方代表人书面签字盖章批准后,调整合同总价并相应延长工期。
11.6如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的工程变更后又决定停止执行此项变更,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偿付收到甲方指示后,乙方为实施此项变更己发生的费用。但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决定停止执行此项变更的指令后的24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报告执行此项变更已发生的费用的详细情况,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12. 工期及延期赔偿
12.1 本工程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
12.2 如果乙方未符合本合同,甲方可向乙方强制执行延迟违约金。延迟违约金为每日历天RMB¥10,000.00元,不足一天亦按一日历天计。
13. 竣工验收
13.1 竣工验收
13.1.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保修书。甲方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总包、监理、物业管理公司初步验收。
13.1.2 初验合格后,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设计单位、监理、政府有关部门、乙方参加的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 5 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整改。
13.1.3 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的竣工验收备案仅代表工程符合了国家和 市的最低质量要求,并不代表工程质量已经实际达到合同约定的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质量竣工要求,也不代表在合同工期方面可以视为工程已竣工。但质监站参加的竣工验收不视为最终验收,该验收时间不能作为备案竣工验收时间。只有在乙方完成整改工作后,方可提交正式的内部《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结算申请报告》、报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双方确认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由甲方发出实际竣工证书,此时间作为竣工时间,方可进入结算审批程序(验收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开始起算工程保修期、质量保证期。
13.1.4 乙方在竣工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及相应的光盘资料(含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竣工资料的编制按照 市建设委员会和市档案馆有关文件和甲方相关要求办理。
13.2 工程移交
13.2.1 根据工程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下一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
13.2.2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对于占用的甲方将收取每天1500元的租金,并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2.3 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总承包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向业主交付时间延误,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2.4 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13.2.5 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任何争议或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
14. 违约责任
14.1 除合同协议终止以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4.2 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合同,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违约方,方可终止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4.3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工期拖延的,相应顺延工期。
14.4 工期延误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延误工期超过1个月,除执行12条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承担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14.5 乙方应对在图纸设计、产品制造、安装上的任何错误和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10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即使甲方接受乙方有质量缺陷的工程,并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相关赔偿责任。
14.6 本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款20%的违约金。
14.7 本合同所谓“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受影响方所不能合理预见、不能控制及不能克服的,并直接妨碍或阻止本合同适当履行的以下事件:(1)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流行病全面爆发等重大自然灾害;(2)内乱、暴乱、入侵、战争、战争威胁或准备、恐怖活动等重大社会现象。
15. 合同结算
15.1在工程实际竣工后28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书,并由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否则甲方可不进行结算审核。同时乙方须按本合同文件进行项目工程量及造价计算的一切文件(交任何物料或分包费用的发票、收据等的正本及副本一份,正本在核对副本后可获发还)交给甲方。
15.2在竣工验收前,甲方认为的一切不符合规范及图纸要求的工程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在工程结算时均不得计入工程结算造价内。而这些费用将由乙方自行负责。
16. 保修责任
16.1 该工程项目的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甲、乙双方在竣工验收单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16.2 在工程保修期内所发生的工程保修等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费用工程量清单内。
16.3工程项目在工程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所产生的一切维修材料、人工及相关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16.4 如本工程有质量问题(非人为破坏因素),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和更换或修复要求。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物业)通知后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更换或维修,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更换或维修,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完成维修更换,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予支付。
17. 安全责任
17.1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与总包签订安全协议,并接受总承包单位对本工程的总包管理[注: 请公司确认是否需要总包单位对本工程进行总包管理。]。
17.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采取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
17.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应由乙方独自承担。
17.4 本工程施工前,部份预埋件工作已由其他公司完成,乙方应进行现场查勘。乙方确认后等同于乙方自己预埋工程验收合格。
17.5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其他工程可能也在同步施工中,因此乙方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以上因素。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其他工程项目存在施工交叉时,则应服从总包、甲方、监理单位的统一协调和安排。
18. 保险责任
18.1乙方应为现场所有为本工程服务的人员、材料及设备的安全购买所需的保险,其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确保甲方免负该等责任。
18.2乙方必须购买以下保险:
18.2.1乙方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及外来人员综合险
乙方应在工程施工开始直至工程保修期完成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在工程开工前、并在保单生效后的七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复印件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以书面形式提供详细经过。
18.2.2乙方施工机械及设备保险
乙方应对由其带进现场的属于乙方的施工机械及设备等,进行保险。
乙方在施工现场以外的场地、运输、仓贮等所需要的保险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18.2.3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注: 请公司从商业上判断是否需要由乙方购买。]
18.3乙方应为本工程自费购买其认为所需的其他保险。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其未保险事项或不能向其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向甲方提出索赔。
18.4乙方不得在其投保合同条款中加入“其保险人有权或可以向甲方的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条款。
19. 争议与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因不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0. 合同终止及中止
20.1若乙方犯有如下的违约事项:
20.1.1乙方无理停止供应、安装、测试及维修;或
20.1.2乙方未能在协定的时间或按合同约定可延长了的时间之内进行工程的供应、安装、测试及维修;或
20.1.3拒绝遵从或顽固地漠视甲方/总承包单位要求移走及更换不合规格材料、设备等之书面指令,而项目总体工程受到实质之影响;或
20.1.4未能遵守工期之规定,而且,乙方在收到甲方用挂号邮件或登记传送的有关列明违约的书面通知10天后,仍继续该等违约行为,则甲方不放弃其本身之其他权益的条件下,可用挂号邮件或登记传送的方式,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分包合同;惟规定在实施该项条款的通知书时,须是非故意为难或不合理的,同时如甲方在发通知时已违反本分包合同,则该等通知应属无效。
20.2若乙方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作安排、或收到清盘命令、或通过自动清盘决定(为重组而清盘除外)、或委派了接管人或管理人、或浮动抵押物业已由接受抵押人或其代表接管,则乙方按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将自动停止,惟若甲方与乙方或其破产托管人、清盘人、接管人或管理人达成协议则乙方的雇佣可以恢复及继续。
20.3若乙方已经按本条款1或2被终止合同关系,则乙方应被视为已违反本分包合同,甲方只须支付至合同终止日任何已实际并正确完成的而尚未支付的工程费用。甲方还有权索回,或从上述任何款项内扣除或抵销因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而令甲方所遭的损害、支出和费用的价款。
20.4乙方在接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退场,但须保留现场已有的材料、和已施工的部分工程。
20.5 甲方有权暂停本工程的实施,或是停工缓建,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停工通知后3天内停止一切本合同范围的工作内容,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甲方需要复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乙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执行。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1. 合同文件
2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
2. 本合同书。
3. 合同费用工程量清单及主要材料清单。
4. 施工图纸及经甲方审核通过的深化设计图。
5. 投标文件
6. 招标文件
21.2本合同所列条款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颁法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相抵触时,按新颁法规执行。
21.3本合同共七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五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姓名
职位
日期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姓名
职位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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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围墙委托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 围墙长度______米。
二、 按甲、乙双方所确认的图纸施工,承包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三、 付款方法: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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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了解厂区围墙施工合同一般需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施工范围、内容,价格、工期、质量、双方责任和义务,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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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柱,施工缝宜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2)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施工缝应留置在梁托下部。
(3)单向板,施工缝可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有主次梁楼板施工缝留置
(5)墙,施工缝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6)双向受力板、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拱、穹拱、薄壳、蓄水池、斗仓、多层刚架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