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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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办理渠道:借款人通过银行开办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装修贷款业务。 2.办理流程: ①借款人申请办理住房装修贷款,须到开办该项业务的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有关担保手续; ②客户经理调查、审核同意后,报经有权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 ③客户经理办理放款手续,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我行个人结算账户上,客户即可使用贷款资金; ④借款人到营业柜台还款,或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还款金额,委托贷款银行代扣还款; ⑤贷款结清后,银行与客户解除债权债务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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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次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时会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六成起;根据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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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公积金装修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非农业);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 5、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参与公积贷款额度计算。 6、抵押物为借款人实施个人大(装)修的自住住房,并拥有个人完全产权。 二、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三、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②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③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2、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签订装修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4、找担保 ①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②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③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5、审核通过后,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6、后期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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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是支取就不可以贷款,贷款可以提取当年公积金的还款额用于还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在购买新房时必须要你先交20%或3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贷款剩余部分,你想问拿公积金贷款作为首付那是不可以的,因为首先你贷款条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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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装修公积金贷款申请方法: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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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2、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4、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5、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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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一、公积金装修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非农业);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 5、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参与公积贷款额度计算。 6、抵押物为借款人实施个人大(装)修的自住住房,并拥有个人完全产权。 二、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三、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②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③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2、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签订装修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4、找担保 ①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②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③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5、审核通过后,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6、后期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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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在异地买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规定如下:   异地购房采用全款方式的,可以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异地购房采用贷款方式的,要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可以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具体提取流程为: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职工以后可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购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是没法办理的,因此大家如果想要在异地购房也要考虑到这个因素,了解成本,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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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去公积金中心填申请表,然后准备好资料,一起提交到这个服务中心,等人家审核,审核完以后一般就可以贷款了,这个要等一段时间的,很简单的。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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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同开发商沟通好,说明贷款用公积金(有些开发商不做公积金,嫌放款时间慢) 二、签好买卖合同后,约定时间到银行签按揭资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已结婚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 户口薄原件 结婚证(或者未婚证) 收入证明(大于月供款的2.5倍) 供款存折复印件 公积金卡(有公积金的存款账户也可以) 存折流水账单6个月以上(主要看你平时资金款项的进出,要大额款项) 三、同意贷款书出来后和业主约定时间到房管局递件 四、拿税单—交税—完税后—那受理回执(如果做按揭的话,受理回执由银行派员工过去拿,因为要入押) 五、归档—出新房产证—送入银行入押—出押—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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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阳装修公积金贷款申请步骤: 1,先要提供办理材料; 2,由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3,再由管理中心开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等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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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公积金贷款首先要先去申请,准备好一系列材料去银行填写申请表,然后银行会根据你所有的公积金和你目前的经济现状等情况确定可申请额度,最后,银行审核。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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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单位要帮你缴补充公积金才可以申请。而且额度划分为:首先分别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6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20万元。每户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2、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按现有计算规则,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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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购二手房、商品房现房 一、借款人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登记表。如无配偶需提供单身证明或离婚证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关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注明的不需提供 4家庭成员现有住房情况证明,购房地、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有效期1个月 5房屋转让合同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契证》原件及复印件 7所购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属出让土地的新购商品房如土地证正在办理分割中可出具书面证明(2份) ⒏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证明 借款人在本市范围其他地方及配偶在本省范围其他地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 二、办理流程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五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人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抵押人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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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能申请提取公积金,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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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同时申请贷款的,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就不能申请装修贷款了。但是可以申请二次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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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申请装修公积金贷款你需要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件,装修合同以及最近半年社保交纳证明文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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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房子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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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的,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如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业务相关受托银行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组合贷款。办理要件:1、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新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期房):(1)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2)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3)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或离异人士提供单身承诺书;(4)《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5)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6)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7)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8)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9)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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