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同志街698号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机关内部设立办公室、机关党委、资金归集处、资金运用处、资产保全处、稽查处、会计处、稽核监督处、信息处等9个处室 下设一汽、南湖、宽城、铁路4个分中心和双阳、九台、德惠、榆树、农安等9个分理处。
    已有 3 个回答
  •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长春市同志街   698   号 南关分中心:亚泰大街和三道街交汇,亚泰大街2423号; 绿园分中心:(原一汽分中心):锦程大街与文光路交汇一汽文化宫西侧白楼,锦程大街1275号; 经开分中心:(原南湖分中心):赛德广场旁吉林银行2楼,南湖大路1817号; 高新分中心:盛世大街(南四环)与芳草街交汇,芳草街1177号。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已有 3 个回答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职工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管辖区的; (七)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八)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九)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长春市城乡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中所列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的; 2、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内全日制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 3、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 4、住房被拆迁,无经济能力支付回迁安置费用的。 (十)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 依照第(一)、(五)、(七)、(八)、(九)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已有 3 个回答
  • 1、对于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公积金卡(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或者是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买房提取公积金必须是在具备提取条件后12个月内,同时总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总房款。 2、对于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公积金卡(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近两个月的银行还款证明、产权证(加盖“已抵押”)和契税完税证明或者是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每年一次,每次要间隔12个月以上,同时每次的总提取额不能超过12个月的还款额。
    已有 3 个回答
  • A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698号 B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绿园区分中心 地址: 创业大街39号 C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分中心 地址: 高新区芳草街1177号(大鹅岛,... D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湖分中心 地址: 东湖大路1817号
    已有 3 个回答
  • 急需钱的话,取出来也行,不建议取除出来。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方法有两个:1、是需要您购买房屋的时候才能提取,全款贷款都可以;2、租住房屋时也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但是不能使用全部,(如果急需用钱,工资金也多的情况下,可以让中介介入,把租房合同多写点就可以了)。
    已有 3 个回答
  • 按一般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已有 4 个回答
  •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已有 3 个回答
  •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关的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除遇特殊情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内。
    已有 2 个回答
  •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可随时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13种提取情形 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已有 3 个回答
  • 预约的话也很简单,登陆住房公积金的网站,个人登陆,登陆了之后就进入了你个人面板,里面只有两个模块,一个是个人信息,一个就是住房公积金提取,里面有一个预约的选项,你的联名卡是哪个银行的就选择哪个银行。其他自己看着做吧。 希望我回答可以帮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长春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长春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翻建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4、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4、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长春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推荐阅读: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热点解读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 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本实施细则第四章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除遇特殊情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内。 提取材料 1、职工(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并出示本人的身份证; 2、由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应出示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职工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示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的由职工本人(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 4、职工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的,应出示《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职工本人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5、职工除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要根据不同提取情形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及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长春市租赁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材料 长春市遇突发事件的公积金提取材料 长春市公有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材料 长春市低保户的公积金提取材料 长春市出境定居的公积金提取材料 长春市偿还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提取材料 长春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材料 长春市职工离、退休公积金提取材料 长春市职工死亡公积金提取材料 长春市保障房的公积金提取材料 长春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依照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的支出。 2、偿还购买住房贷款: 依照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历次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还贷款本息额。 3.低保户: 依照所在家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提取额不受限制。 4、租房: 依照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部分房租。 5、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付费金额。 6、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 依照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且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月。 7、离休、退休、死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依照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将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8、出境定居 职工除依照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的规定办理注销账户提取外,最多可提取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部分。 提取时间 1、依照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具备提取条件后的十二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产权住房,且该住房在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房屋权属过户交易的,自第二次交易起,职工以购买该住房事实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与其购房行为发生日间隔十个月以上。 3、依照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提取应连续还款两个月或两个月以上,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还本付息额;首次提取时已经还款十二个月以上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可按年累计计算,但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后每次提取应间隔十二个月以上,两次提取间隔达到二十四个月以上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可按满整年累计计算,但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 4、依照所在家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5、依照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 6、依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事件发生后十二个月内提出申请。 7、依照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已有 2 个回答
  •  第一种:一手房公积金提取 (1)、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种: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 a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b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种: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公积金提取: a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b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 对于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b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有 3 个回答
  • 如果是非本地户籍离职后提取容易一些(到原单位开离职证明并申请提取然后上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如果是本地户籍、要等上若干年才能提取,但这两种提取现金的,一般都只能提取自己缴纳的部分,不划算哦,最好还是购房时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全用。 按一般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希望可以帮助你。
    已有 3 个回答
  • 长春住房公积金有相关政策规定
    已有 3 个回答
  • 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已有 3 个回答
  • 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已有 3 个回答
  • 公积金提取现在基本就两种方式:买房和租房。 1.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