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今后,重庆将根据购房者所购房屋面积大小来确定首付比例,而不是以往“一刀切”的30%。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共分三个梯次:一是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而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则不可以低于40%。首付比例在最高限贷额度内。 同时,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的最高限额,比如个人最高限额维持40万元不变,但夫妻双方参贷后,单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也即最高限额60万元,而去年是80万元。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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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 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住房公积金交存到中直、国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要到交存银行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手续办理。借款人也可以找有关的贷款代理机构,委托其帮助办理贷款手续,代理机构收取代办费用。在这种形式下,除了准备材料、合同签字和办理保险外,一般其他手续都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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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录公积金查询网站1、株洲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查询2、株洲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系统3、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器株洲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拨打株洲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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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3)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含);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 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过程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购房单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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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利息计算方法: 提前还款利息=提前还款本金×日利率×实际天数。 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 实际天数为上一期扣款日至提前还款前一天止,即按“算头不算尾”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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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以借款人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 (3)、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4)、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5)、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谢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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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按揭贷款买房的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6)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希望以上回复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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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暂时不变,5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是4.5%,5年期以内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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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大道998号 开放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8:00-18:00 周日休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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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上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申请公积金6、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6、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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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步骤为: 1、先上重庆网上住房公积金中心, 2、登录你自己的账号和密码。 3、在你的账户信息中就可以看到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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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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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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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夫妻组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公积金贷款年限为最高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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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长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南)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向阳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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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关于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中航翡翠城楼盘、商业贷款大鼎湖滨印象楼盘、远洋高尔夫国际社区楼盘、铂蓝·江岸公馆楼盘。我知道的只有这些,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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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介 一、贷款类型 (一)纯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系指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直系亲属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二)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系指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商业性银行运用自营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同一借款申请人、使用同一抵押物,采用同一贷款期限,执行不同贷款利率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 二、贷款品种 (一)期房按揭贷款 在本市城镇购买在建住房,通过售房单位(开发商)和贷款承办银行申请办理的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期房直客贷款 在本市城镇购买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的在建住房,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三)置换抵押贷款 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银行商业贷款),且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四)二手房贷款 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二手房,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性规定 (一)贷款额度 1、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 =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 × 50% × 贷款期数(月) 2、最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最高限额为购房总价款的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现行规定的15万元,借款人有直系亲属参贷的,参贷后的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 (二)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现行规定的30年,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根据借款人信用情况及贷款偿还能力适当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贷款担保 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综合保险。 (五)参贷的规定 1. 借款人(购房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贷款金额超过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规定 (现行为15万元)的,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贷款一年以上的借款人直系亲属可以参贷的方式帮助借款人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参贷后最高贷款限额为个人最高贷款的两倍(现行为30万元)。借款人直系亲属参贷后,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借款人及其参贷的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直系亲属系指购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四、二手房贷款的规定 (一)贷款额度 1、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 =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 × 50% × 贷款期数(月) 2、最高限额 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者的5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现行规定的10万元,借款人有直系亲属参贷的,参贷后的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 (二)贷款期限 最长20年,其中砖混结构成套住宅最长15年,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根据借款人信用情况及贷款偿还能力适当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三)房屋类型及房龄 1、框架或砖混结构的成套住宅; 2、房龄不超过15年。 五、贷款办理方式 (一)在楼盘(售房单位代办)办理的公积金个贷品种——期房按揭贷款。 (二)在公积金管理机构网点办理的公积金个贷品种——期房直客贷款、置换抵押贷款、二手房贷款。 六、个贷办理流程及时限 在楼盘(售房单位代办)办理公积金个贷的流程及时限 第一步 贷款申请及审核:承办银行受理客户的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核验申请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公积金中心在1个工作日完成网上审查确认并反馈审查结果。 第二步 办理借款及抵押手续:经审核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由承办银行负责办妥签约手续后,交开发商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步 委贷资金划转:公积金中心在收到办妥抵押的相关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验及委贷资金划转工作。 在公积金管理机构网点办理的公积金个贷的流程及时限 第一步 贷款申请及审核:公积金中心受理客户的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当场核验申请资料并告知结果,出具受理收件回执。 第二步 组织签订合同: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申请后,次周固定时间约请承办银行及相关单位现场集中签约。 第三步 办理抵押登记:签约及银行审批手续完成后,借款人自行或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步 委贷资金划转:公积金中心在收到办妥抵押的相关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验及委贷资金划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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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6]124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 第四条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第三章 提取额度及次数 第六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及次数为: (一)符合第二章第五条(一)至(六)款规定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三)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四)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五)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六)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八)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 第四章 提取证明材料 第七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离休、退休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证明。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劳动、人事、卫生、安全等部门组成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签章认可的《重庆市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四)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 职工应要求调入单位在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其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供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新账户证明,交由市中心直接将其住房公积金账存余额转入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认定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 (七)职工付清购买商品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付清购买二手房价款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付清购买房改房价款的,需提供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房地产权证》;付清购买拆迁还建房价款的,需提供拆迁还建房的《房地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及缴款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需提供相应类型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八)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办理时,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后各次办理时,只需提供中心打印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支取凭证”、近期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 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九)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等有效文件。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十)职工支付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需提供家庭工资收入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税费交款凭据。 配偶支付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需提供农村户口证明。 (十二)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十三)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在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人首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代为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离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本人持身份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 在职职工所在单位及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单位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第十条 单位或个人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单位或个人制造虚假证明套取、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市中心将责令其限期退回所提款额及产生的收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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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额本金还款 等额本金是指一种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 =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息是指一种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自由还款法 自由还款就是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您的借款金额和期限,给出一个最低还款额,以后您在每月还款数额不少于这最低还款额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自由安排每月还款额的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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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方法:)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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