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还贷款的方法是: 1、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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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为: 1.初审: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合格后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2)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6.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 2.婚姻证明 3.购房合同 4贷款申请表 5.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 6.首付款收据 开始还款后,每月会有短信提示该月应还金额和还款日期,借款人将金额按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可。借款人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还贷。 1.借款人按月正常还款,但每年可以提取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还款总额。 2.签定贷款协议时,选择“预还若干月”贷款,即由贷款银行从借款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逐月提取公积金冲减月还款额,每月冲抵后剩余部分,借款人按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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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 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 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 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 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 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以上述规定和信贷业务规定,在异地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是不能可以的. 你可以试着用其他方法进行异地买房,现在买房已经有多种方式,袋款买房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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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次性还款法   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   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3、逐月还款法   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买房人,均可办理公积金归还贷。买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积金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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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额度如何计算?1、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最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3、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4、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工龄未满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5、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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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用来还贷款。到贷款经办银行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自动转付。也打印还款凭证,加盖银行印鉴,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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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逐月提取转账还贷 逐月提取转账还贷,是指职工每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额度 逐月提取转账还贷的额度为职工每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逾期部分)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本息额。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如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手续。 2.   “中心”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转账还贷申请核准表》并与申请人签订《常州市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书》。 3.   申请人逐月提取还贷委托协议生效后,“中心”在每月15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从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通过内部转账方式,偿还其月应还贷款本息额;办理了“公转商”补息贷款的,则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借款人在贷款经办银行设立的还贷账户内,由借款人自行偿还其月应还贷款本息额。 (五)友情提醒 1.   申请人可在全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点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申请手续。 2.   申请人可在申请办理贷款的同时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申请手续。 3.   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生效后,每月优先在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还贷金额,如果提取转账时每个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均小于月应还款额的,则当月按借款合同约定,由“中心”委托贷款经办银行在借款人还贷银行账户中扣收月应还贷款本息额,但次月的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继续生效。 4.   签订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后,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申请人的,凭上述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终止贴息的,其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自动终止。 5.   属“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不得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手续。 二、提前部分转账还贷 提前部分转账还贷,是指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 2.每个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在1万元以上; 3.   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二)提取额度 每个申请人每次申请提取用于提前部分转账还贷的金额不得少于1万元。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如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转账还贷手续。 2.   “中心”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准予转账还贷通知书》。 3.   申请人持“中心”出具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准予转账还贷通知书》到贷款经办银行办理提前部分转账还贷手续,并填写《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贷申请表》。 4.   借款人与贷款经办银行签订借款补充合同,约定剩余贷款部分的月还款金额、期限等,但不得延长贷款期限。 (五)友情提醒 1.   为方便申请人在提前部分转账还贷后与贷款经办银行签订借款补充合同,申请人可统一到贷款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点办理提前部分转账还贷申请手续。 2.   每个申请人每次申请提取用于提前部分转账还贷的金额均不得少于1万元且小于贷款剩余本息额。申请人在转账还贷时同时办理现金部分提前还款的,则现金部分也须在1万元以上。 3.   属“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不得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转账还贷手续。 4.   如由配偶代办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密码为初始密码的,可不更改初始密码,但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密码为初始密码的,需先由储存卡职工本人更改密码后再委托他人代办 三、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 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是指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剩余本息额。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如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申请办理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手续。 2.“中心”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准予转账还贷通知书》。 3.   申请人持“中心”出具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准予转账还贷通知书》到贷款经办银行办理一次性转账偿还贷款手续。 (五)友情提醒 1.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贷款还清手续,申请人可统一到贷款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点办理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申请手续。 2.   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小于剩余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申请人应先自筹资金当场还清。 3.   属“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不得申请办理一次性转账还清贷款手续。 4.   如由配偶代办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密码为初始密码的,可不更改初始密码,但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密码为初始密码的,需先由储存卡职工本人更改密码后再委托他人代办 四、按年提取还商贷 按年提取还商贷,是指在本市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满足相关条件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的存储金额,用于偿还其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2.   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 3.   有多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套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直至还清后方可选择另一套继续还贷。 (二)提取额度 申请人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时的上一个月应还住房贷款本息额的12倍。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于2004年1月1日以前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申请办理按年提取还贷手续。 2.   “中心”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准予提取通知书》。 3.   申请人持“中心”出具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准予提取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受理点办理取款手续。 (五)友情提醒 1.   申请人须到其住房公积金汇缴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点办理按年提取还商贷申请手续。 2.   属“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不得申请办理按年提取还商贷手续。 3.   2004年1月1日以后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时借款人必须到场,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中心”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申请的,需与借款人同时办理,不能同时到场的,可委托借款人携带上述申报材料一并办理。 4.   如借款人配偶委托借款人代办的,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密码为初始密码的,可不更改初始密码,但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如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委托借款人代办的,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密码为初始密码的,需先由储存卡职工本人更改密码后再委托借款人代办。 五、贷款还清后提取 贷款还清后提取,是指职工已还清“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后,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的存储金额。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已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二)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为申请人贷款还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最大提取额只能为帐户内10元以上余额)。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房屋所有权证(现房须提供)或购房合同(期房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如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2.   “中心”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准予提取通知书》。 3.   申请人持“中心”出具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准予提取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受理点办理取款手续。 (五)友情提醒 1.   申请人须到其住房公积金汇缴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点办理贷款还清后提取申请手续。 2.   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清后提取时,申请人应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3.   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还清后不得申请办理贷款还清后提取手续。 4.   如由配偶代办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密码为初始密码的,可不更改初始密码,但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密码为初始密码的,需先由储存卡职工本人更改密码后再委托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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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买房以其较低的贷款利率、方便的贷款手续,一直深受广大贷款者的追捧。而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何提前还贷,是很多人需要了解的知识。公积金提前还贷的方式分为提前全部还贷、提前部分还贷两种:已发放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贷款尚未到期的借款人可以用自筹资金办理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业务。借款人必须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后方可申请提前还贷。其中,申请提前部分还贷的,每次还贷最低限额为一万元,且不得低于12个月的贷款本息额,每年限还贷一次。此外,正常还款一年以上的借款人,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进行部分或全额还贷,但只能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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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个人住房公积金应缴部分继续在工资里扣缴,既要还按揭款,还要扣缴公积金。而且,还需要从工资里来还。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每月自己用现金存在还贷银行卡上进行还贷;另一种是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划转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还贷。 选择第一种方式还贷,很容易理解,就是按月将钱存到还贷的银行卡上就行了;若选择第二种方式还贷,即用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按月偿还贷款,那就需要你在办理完贷款手续后,提出申请,填写“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并提交,就可实现用个人公积金余额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了。提醒客户的是办贷款手续和办公积金余额还贷手续是不同的两个手续。有些客户误认为办完贷款手续就等于办完了公积金余额还贷手续,不用自己提出申请,就能自动用公积金还贷了,这是不对的,会耽误您及时还款,产生不良还款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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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2、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6、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7、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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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住房公积金还贷款的方法,你只需要准备好个人的材料,到银行去申请公积金还贷款委托书,如果银行审核通过了,那么你就可以用公积金还贷款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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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贷款的时候会要求申请一个还款账户,每月定时从账户中扣除。 公积金贷款利息目前是5年以上4.9%。 公积金在第一个月还款后,划拨到还款账户中。不过需要提供4项材料(贷款合同、身份证复印件、银行余额单和公积金提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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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哦~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很简单,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前一种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后一种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你的还贷能力,方便你的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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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哦~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很简单,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前一种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后一种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你的还贷能力,方便你的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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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很简单,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前一种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后一种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你的还贷能力,方便你的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积金还贷;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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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缴存职工向贷款城市(购买住房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3、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的缴存职工,缴存城市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4、职工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申请。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5、若核实无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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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办理场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申请、变更或终止时,借款人应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 2、在委托期内发生提取还贷人变更(借款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法,可向原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办理提取还贷方法变更在原委托协议满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减变更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放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 3、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后发生还款困难需要增加补充还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还款。 办理要件: 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2、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办理时限:提前与办理网点预约,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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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法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房屋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买房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5贷款申请人在提出公积金购房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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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最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 3、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4、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工龄未满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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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冲还贷款本金(帐户内需留有一定余额,各地规定不同),冲还本金后,贷款的本金减少,总利息也减少。月供或年限将重新计算:如果选择年限不变的,重新计算后月供将减少;如果选择月供不变的,还款年限将减少。至时你可以选择。 2、提取公积金后与你的还贷卡“关联”,比方说你的月供为2000元,提取2万元后与还贷卡关联,此后你10个月不需往卡里存钱,由公积金的钱来还贷款。 提取手续:携带贷款合同、本人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配偶公积金也要提取的话,还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配偶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贷款银行或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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