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已有 4 个回答
  • 你好:最近想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去哪里办理,如何办理?有没有什么方法?。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一些基本的要求和规定。具备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条件: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办理的手续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通常可以从居住所在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处领取。2本人身份证,对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3除以上材料外,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人员还必须具有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所开据的证明信息,该证明信息根据所申请的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不同而不同。可以按照以上的流程来操作,提取公积金会比较麻烦就是。还是到有关部门问清楚来比较好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五)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符合前款第(三)、(四)、(五)、(六)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多次提取间隔时间应当在1年以上。   职工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但本人或者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尚未结清的,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结清时准予提取。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但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了联合担保的,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希望可以帮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房屋产权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2、家庭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无工作由所属街道或社区服务中心办理。 3、经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4、租赁年度内的支付租金凭证。 5、本人或配偶身份证。 6、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他资料。
    已有 3 个回答
  • 提取公积金,可以拿着你的租房合同以及单位人事部门开的相关证明,去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也有些单位是直接帮你去办的。1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2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3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5如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了,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
    已有 3 个回答
  •   1、购房支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建房支取   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大修住房支取   提供(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支取   提供(1)本人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采取支票转帐还贷方式(不支取现金),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四月或十月。职工如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设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支取金额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大于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还贷支取额按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支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支取   提供(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可支取金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离、退休支取   提供离休或退休证原件。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7、调离本市支取   提供(1)本人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8、出境定居支取   提供本人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   提供职工本人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提供(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职工本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缴费依据;(3)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为不超过个人医药费自理部分。   13、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提供(1)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为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支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7、职工死亡支取   提供(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3)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因特殊情况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为方便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可委派指定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职工死亡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银行存款帐户的手续,然后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单位办理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已有 3 个回答
  • 1.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可携本人身份证、离职证明、公积金卡、提取申请表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全额提取即可,注意公司缴纳部分必须和个人缴纳部分是同一账户,否则你只能提取你个人的; 2.如果你是本地户口,就比较麻烦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非常苛刻,建议直接放弃算了; 3. 曲线解决办法:想法暂时在外地工作,把原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外地,过段时间后办理离职提取即可;或者把户口迁出也可
    已有 1 个回答
  • 西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房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离、退休 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 出境定居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无房职工租住普通住房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患九种重大疾病 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一条即可申请提取。
    已有 3 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卡是公积金缴存银行卡,非银行卡,不能直接取钱。可用于买房公积金贷款,和其他消费类提取。提取方式:购房类消费、租房、装修、异地离职、养老退休等。如:购房类需求,可以凭相关购房资料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已有 3 个回答
  • 北京目前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求:(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以上条件方可提取。
    已有 3 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何种情况可提取,详细的看看这个:提取公积金三步走:每一步都很详细及需要什么资料等。可以好好看看
    已有 3 个回答
  • 2016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退休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建造 需要符合条件才可以提取的。 通用条件; (2)离休。 (7)重大疾病治疗: (1)购买、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已有 3 个回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可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查看提取条件、要求便知道
    已有 3 个回答
  • 可以提取,但是周末不能去,银行公积金柜台周末不上班。提取流程如下:1.单位经办人到建行网点领购《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携带表格、支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各区县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职工。5.职工到建行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你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问你原单位或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去询问清楚,因为每人个的情况都不一样,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有差异的,这个任何人都给不了你确切答案,可以肯定的就是离开南京去外地就职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当然,也可以转到现在的单位。
    已有 3 个回答
  • 合肥市网上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线试运行,提供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账户状况在线查询服务。安徽商报合肥网讯个人账户、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网上直接查询,楼盘是否支持公积金足不出户就可知道。昨日起,合肥市网上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线试运行,提供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账户状况在线查询服务。点击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上的小窗口,就可进入网上公积金管理中心
    已有 2 个回答
  • 北京回答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已有 3 个回答
  • 只有购房(拆迁安置房、商品住房、二手房),还贷款(组合贷款、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生活困难、重大疾病,销户这些情况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到单位开具提取单,然后到公积金中心(二街)提取即可,看你是属于什么情况,以下是每种情况所需要的条件及所需的资料
    已有 3 个回答
  • 看看你符合一下那种情况就清楚如何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搜索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已有 1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