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法如下: 1、具有城镇户籍或在城市工作; 2、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3、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5、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所提交材料进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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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前只有部分省市开通了公积金异地办理! 珠三角八市 早在2009年4月,珠三角八市就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 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八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签署了八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所以要看你子在那个城市啦,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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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如下: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六、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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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公积金装修贷款是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房屋装修,享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一种贷款产品,申请条件: (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非农业);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 (5)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参与公积贷款额度计算。 (6)抵押物为借款人实施个人大(装)修的自住住房,并拥有个人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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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一、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可直接在触摸屏查询机中,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二、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三、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而声讯电话另一种方式是短信查询,但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查询个人公积金情况。打开网站后找到个人登录处点击,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五、公积金磁卡查询:磁卡一般指的是公积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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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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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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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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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2个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 需要的相关手续, 你只需要准备: 你的公积金帐号;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通过以上5点就可以计算出你最高可以贷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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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贷银行受理的,委贷银行需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贷款受理或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因情况特殊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五、放款审核 中心收到房屋抵押权证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预告登记证明》,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 六、贷款发放 委贷银行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监管专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房改房贷款、拆迁安置房住房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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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下同)、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二)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符合计算贷款额度条件的,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三)借款申请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存量成套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至住房总价的80%。在执行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贷款额度公式的同时,增加按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由借款申请人自主选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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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个人购房者在正常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外,还可根据所购房屋面积,按照每平方米既定标准(具体标准按各地实际执行情况确定)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及各市规定的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2.这是除了公积金贷款按揭买房外,另外一种公积金贷款的形式。具体来说,就是在正常的公积金贷款之外,购房者还可以根据所购房屋的面积,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2000元的标准申请装修贷款,但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80%,同时受到目前各地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限制,贷款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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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在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单位所属职工,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危房改造还迁住房和集资建房),或符合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中心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虽申请过但已按期全部还清贷款本息的; 二、购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危房改造还迁住房,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低于购房款总额的20%房款税务发票,《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三、购二手住房具有售房人持有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产权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首付款凭证等; 四、自建住房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和相关费用发票;大修住房具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 五、集资建房具有建设、国土和房改行政主管部门批文、集资建房人员名单和付款收据; 六、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暂行办法》规定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七、申请人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九、有中心、委托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具备被中心认可的自然人、法人作为担保; 十、中心和委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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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2、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申请人的年龄、月缴存额、账户余额、房价、房屋套数等综合确定得出,申请用户可以提供的年龄、房价和房屋套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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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先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领一张申请表格;填写好表格上的内容, 并准备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料;   2、将表格和需要准备的资料交给公积金的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   3、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之后,就可以等待贷款划拨;   4、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承办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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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方法是: 1、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2、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对符合贷款条件的 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3、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4、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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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支行,出台了相关文件,正式宣布从10月31日开始,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而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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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积金贷款获批准的,公积金贷款申办过程中会要求你在所委托贷款的指定银行办一个借记卡,该卡就是你每月要往里存钱还贷的卡,一旦申请完成并批准了,你务必确保该卡在指定贷款扣款日之前有足够还月供贷款的钱。 扣完贷款后,公积金中心会每月自动将你公积金帐号中的钱转帐到你这个卡中。如果转帐足够扣贷款就不用管了。如果转来的钱不够扣贷款,建议务必先存一到两个月还贷的钱在卡上!再视公积金中心每月自动转多少钱过来,以后每月自己补存不足的钱。 公积金贷款是按月扣,一旦贷款卡中钱不足,银行扣不到还贷的钱,你就构成违约,后果很严重,而不会同意你年底再缴清。超过三次未扣到还贷款,直接取消贷款资格,拍卖所贷款购买的房产!你的银行征信记录为不良!三年内再也别想贷款购房,更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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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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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4、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60%。   8、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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