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条的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9-1的要求。 表 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 室内环境污染物 单位 浓度限值 氡 (Bq/m3) ≤200 甲醛 (mg/m3) ≤0.08 苯 (mg/m3) ≤0.09 氨 (mg/m3) ≤0.2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Bq/m3) ≤0.50 防水工程 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 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并宜在5摄氏度以上。 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 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的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2)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 m ,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1%-2%起拱。主龙骨安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3)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4)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过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400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5)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6)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7)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已有 3 个回答
  • 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避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3.3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GB6566、GBl8580~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仆裁检验。 3.4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自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3.5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的规定进行。 3.6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7 供需双方在装修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3.8 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装修工程主要部件优先选择工厂化生产的产品。 4 绘排水管道 4.1 基本要求 4.1.1 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新增给水管道必须按表1要求进行加压试验检查,如采用嵌装或暗敷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1.2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1.3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4.1.4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训要求,并便于使用及维修。 4.1.5 金属热水管必须作绝热处理。
    已有 6 个回答
  • 一般工程都是验收多以国标为准,有特殊要求的会以当地的省标或市标为准,这个要看施工合同上有没有注明,省标或市标一般都会比国标高一些;验收注意事项在验收规范表格里会分项,建议你买一本看看,环保监测请专业监测部门来做,也分好多项的,隔音,石材的辐射,木材的甲醛是否超标,还有地毯的味道,分的很细,都是有仪器分析的。
    已有 1 个回答
  • 你好,标准如下:             1.0.2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标准时,双方可进行补充规定或采用其他验收标准。   1.0.4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有相    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1.0.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而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任意在墙体上开门窗;    3、任意扩大主体结构上原有门窗洞口,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未经供暖管理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5、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希望能帮你
    已有 3 个回答
  • 墙面装修验收,外观检查 墙面裂缝和楼板外观是业主收楼时关注的重点,必须认真对待。一般重点检查承重墙与楼板是否有受力裂缝;墙面的颜色是否有严重色差。 墙面外观检查,一般须检查墙面的颜色是否均匀、平整,是否有裂缝。
    已有 3 个回答
  •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所使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 5、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等。
    已有 1 个回答
  • 装饰施工验收标准 为了让装饰施工单位和消费者更好地理解和了解装饰施工验收标准,特对《安徽省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解释如下: 一、给排水管道 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进水和排水畅通。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接头连接处均无渗漏。确认原有管道畅通后才能进行施工。安装好后加压通水试验,无渗漏。 给水管、镀锌管铰牙8牙、生料6圈拧紧,不许栏牙。塑料管或铝塑复管,注意安装要用专用工具,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最后进行试压,试压24小时。 二、电气、电线 设置分户配电箱,并安装接地线。配电箱内设漏电断路器,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回路应确保负荷下能正常使用。 电器线路排放,除走空心楼板外,还须穿管,如用PVC管,壁厚 不小于1.2mm。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讯线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三、抹灰 表面应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在施工以前,首先要对墙面和顶面进行全面检查,若原来就有空鼓现象的地方必须予以铲除后才能进行抹灰施工。抹灰厚度,顶栅在10-20mm之内,内墙在10-20mm之内,表面光滑、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允许偏差4-5mm之内。 四、镶贴 墙面镶贴:镶贴牢固,表面平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缝、掉角、缺棱现象。在墙面上轻轻敲击,空鼓声应小于200平方厘米。 五、木制品 壁橱及吊橱: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框架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用贴面材料粘贴时,应平整牢固、不漏胶、不脱胶、边角不起翘。橱门安装牢固,开关灵活。 六、吊顶 吊顶安装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粘贴固定的罩面板无脱层;搁置的罩面板无漏、透、翘角现象,吊顶位置准确、牢固。采用木质吊顶、木龙骨时应进行防火处理。 七、卫浴设备 卫生洁具外表洁净无损坏。安装牢固,不松动,排水畅通。各连接处密封无渗漏,阀门开关灵活,维修方便。马桶底座严禁用水泥沙浆固定,宜用油石灰或硅酮胶连接密封。 八、 油漆工程 凡需进行油漆的墙、顶和木质品表面都得先进行嵌批腻子打底二次,平面平整,清扫后再进行刷漆。注意颜色要按原订的色板做色。 九、金属工程 铝合金门窗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规定。注意铝型材壁厚度,窗为1.4毫米,门为2毫米,塑钢窗衬钢、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采用泡沫塑料(VP)、发泡聚笨乙稀等墙地材料分层填塞。 十、施工质量的判定 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等三项必须全部合格,其余项目达到90% 合格,可判定工程质量合格。(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施工方应整改,直至达到用户要求。) 十一、装饰装修质量保证 自交付使用日起一年内出现非使用不当产生的装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予以修复。希望对你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重厨卫:在卫生间内有水源的地方,检查砖与砖之间的缝隙有没有湿气,如果湿气明显,可能渗水,可以用手指去擦拭砖缝,如果有水就有漏水情况。 看表面:主要检查窗边有没有漏水,卫生间木质门套和地面接触的地方有没有发霉,卫生间的地漏是不是用防臭地漏,电源插座够不够用,装修所用的材料品牌是否和承诺的一样,比如龙头、橱柜、浴缸等。 细测量:看室内空间尺寸是否符合新买的家私尺寸,检查客厅地砖铺贴是否平整,房门开关有无响声,推拉门是否顺畅。
    已有 3 个回答
  • 一、木工工程 1、地板木龙骨基层采用干燥落叶松或本松,上侧调平,木龙骨毛料规格不得小于3cm*4cm。龙骨间距视地板规格定,但不得大于300mm。 2、地板木龙骨固定采用干燥木针、钉子固定,木针孔采用电锤打眼,钻头为10-12mm,间距不大于400mm,钉子不小于3.5寸,必须用地板钉固定。 3、清水漆踢脚线采用9mm中纤板或9厘板满铺作基层,贴饰面板后用实木线收边。踢脚线高度按设计施工。 4、踢脚线基层固定采用木针、钉子固定,木针孔采用电锤打眼,钻头为10-12mm,间距不大于400mm,并成之字形排列。木龙骨隔墙上踢脚线基层须固定在木龙骨上。 5、混水漆踢脚线可采用12mm厚中密度板或其它材料,与墙面固定方法同第4条。 6、现场制作的清水漆工艺平板门扇基层采用双层18mm厚木工板框或松木板框,内置木工板块或木方,间距不大于200mm,外贴饰面板压制而成,木工板框宽度不小于8cm,压门时间不少于48小时。双层木工板之间、木工板基层与饰面板之间应满涂木胶。门扇收边条厚度不小于7mm。混水门的做法基层同清水,外贴柳桉三夹板,不许拼接,必须整板或挖空,门扇四周不需实木收边。乙供混水木门除业主特别要求外统一采用模压门。 7、如无特殊情况,清水漆门窗套采用木工板作基层,门套有铰链侧为二层木工板或内置木方,门铲口线采用9厘板或9厘中纤板作基层,外贴饰面板,并用厚度不小于4mm的实木线收铲口。门窗套贴脸规格、用材按设计要求。 8、混水漆门窗套用木工板作基层(特殊情况除外),柳桉三夹板贴面,门铲口可采用密度板,门窗贴脸采用白木线条或基它线条,规格及用材按设计要求。 9、厨、卫贴脸必须盖在磁砖之上,严禁同磁砖平接(阳台半高墙砖除外),且底面高度应离地面0.3~0.5cm。 10、百叶门线条厚度不小于0.6cm,间距宜为1.5cm左右。 二、瓦工工程 1、贴墙砖之前,墙面基层清理干净,如原老墙面有石灰层,必须铲除石灰层并凿毛或刷水泥浆作毛处理,同时检查墙面垂直与墙角方正,确保墙砖贴好后,墙面垂直,墙角方正(原有墙面误差较大除外)。 2、磁砖阳角必须兜45度清角,磁砖嵌缝应用批刀嵌填缝剂,不允许用填缝剂擦。 3、卫生间、厨房间贴地砖前须刷防水二道,墙身防水与贴砖高度相同,淋浴房和浴缸水多的地方墙面要着重防水,背面是房间的墙面防水必须到顶。水电结束后地砖铺贴前必须做闭水试验。 4、地砖铺贴前应清理基层,并浇水湿润基层,检查地面是否方正,确定好施工方法和流水坡度后方可铺贴,最后在门口做挡水板时一定要做好防水处理。 5、厨、卫墙地砖交接处通常应磁砖压在地砖之上。 6、厨、卫、阳台地面应比房间大厅地面低1cm左右。 7、如无特殊要求,厨、卫地面与房间或厅地面之间应用大理石或镜面地砖做挡水板,标高同房间或厅地面标高,宽度同门套相同或根据实际需要。 三、油漆工程 1、墙面、顶面乳胶漆做法为满批滑石粉腻子或成品腻子三遍,必须侧面灯光下打磨,再刷底漆一遍,乳胶漆面漆二遍。(特殊情况除外) 2、木材面聚脂漆二底三涂,即二遍底漆,三遍面漆。 3、木材面硝基漆清漆为8-10遍. 4、混水油漆刷理遍数不少于4遍. 5、贴壁纸的墙面基层要涮清油一道作封闭处理.
    已有 3 个回答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8478   铝合金门 GB/T8479   铝合金窗 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 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   聚氯乙稀卷材地板中有物质限量 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50325   民有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142-2002   建筑有电子水平尺 JG/T   3017   PVC塑料门 JG/T   3018   PVC塑料窗 3   基本规定 3.1   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3.3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GB6566、GB18580-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3.4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自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3.5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品件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3.6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7   供需双方在装修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3.8   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作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装修工程主要部件优先选择工厂化生产的产品。 4   给排水管道 4.1   基本要求 4.1.1   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渥,新增给水管道必须按表1要求进行加压试验检查,如采用嵌装或暗敷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1.2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1.3   管道采用螺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绞,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4.1.4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使用及维修。 4.1.5   金属热水管必须作绝热处理。 4.2   验收要求和方法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的基本原则,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及质量验收判定。其中涉及安全性的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工程等为强制性条款,如规定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承重结构,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位置,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等。对较容易引起矛盾的地方,标准也有了详细规定,如抹灰平整度、墙面地面镶贴的缝隙宽度、壁橱及吊橱制作尺寸、护墙板和木地板铺设尺寸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合格范围。
    已有 4 个回答
  • 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本次《规范》修改的的主要内容中含有:   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承担设计的单位应有室内装饰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有室内设计资格证书,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并加盖设计人员出图章”。这是为了对家装游击队进行限制,减少投诉率,同时为了规范企业“持证执业”、设计人员“持证上岗”,也是为了一旦出了问题可以溯源。   4.3.1“承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有相应资质,工程施工人员应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这是为了限制家装游击队的活动范围,提高有资质的正规家装公司的地位。   另外,本次《标准》修改的主要内容对“施工管理”、“防水工程”、“墙饰面工程”、“抹灰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地面铺装工程”、“涂饰工程”、 “电气安装工程”、“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室内空气质量”等都作了相应修改和调整。请各装饰装修企业和设计、施工人员及时学习、贯彻、实施。   信息来源【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
    已有 3 个回答
  • 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避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3.3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GB6566、GBl8580~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仆裁检验。 3.4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自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3.5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的规定进行。 3.6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7 供需双方在装修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3.8 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装修工程主要部件优先选择工厂化生产的产品。 4 绘排水管道 4.1 基本要求 4.1.1 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新增给水管道必须按表1要求进行加压试验检查,如采用嵌装或暗敷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1.2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1.3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4.1.4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训要求,并便于使用及维修。 4.1.5 金属热水管必须作绝热处理。
    已有 3 个回答
  • 验收标准: 010201、同一房间同一类型的开关、插座高度一致,相邻面板间的间距一致,安装牢固、盖板端正、位置合理、表面清洁。 010202、所有房间灯具使用正常。 010203、所有房间电源及空调插座使用正常。 010204、所有房间电话、音响、电视、网络线可正常使用。 010205、提供本次装修线路改造的竣工图给客户,标明导线规格及线路走向。 010206、所有安装的电器设备(如排气扇、浴霸、感应设备等)使用正常。 2.水改造工程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 A.验收标准: 020201、所有龙头使用方便、滤网清洁干净,左热右冷安装无误。 020202、卫生器具安装牢固平稳,无损伤,使用方便、无渗漏、排水通畅。 020203、所有接有软管的用水器在接口处都已安装三角减压阀,并调节到合理位置。 020204、地漏低于安装处的排水表面。 020205、热水器进气、进出水安装正确,正常使用。 020206、天然气使用正常。
    已有 5 个回答
  •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已有 3 个回答
  • 无锡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 2、装饰施工地址号小区楼 室。 3、住宅结构,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 人民币(大写) 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 元,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费 元,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 元(管理费为上述费用总和的 %);税金 元。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自月月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应该拆除后返工重做。甲方不按时验收,工期顺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误工损失。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等相关标准。乙方对上述标准的内容有进行解释说明的义务。 2、本工程由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需要返工时,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未经双方代表签署的甲方的上述变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提前验收手续的事宜,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检查验收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若复验不合格,其返工及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若复验合格,复验造成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如甲方未与乙方另定验收时间,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合格通过竣工验收,甲方付清工程全部价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施工的下列工程项目保修期为: (1)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防渗漏项目为年(不得低于5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项目为年(不得低于2年); (3)装修工程项目为(不得低于2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 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施工项目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应当赔偿损失。因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由甲方自行负责。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根据各自提供装饰、装修材料的情况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及安全生产的要求,主要应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及施工需要。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相关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及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发生上述事故时,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 元施工过程中 水、电等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元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 元竣工验收 验收通过当天 % 元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 元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住宅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或装修专用钥匙交乙方使用。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或交还装修专用钥匙。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如有影响施工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 时前及晚上 时后,中午 时至下午 时,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改变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关事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宜昌市建筑装饰协会或宜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一条 附 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给排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验收项目名称、验收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代表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需要乙方单位盖章的应有盖章。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希望这些能帮到你,望采纳。
    已有 3 个回答
  • 您好,新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如下: (1)门窗验收:门窗是装修验收中非常容易被忽视的一个地方,它的验收标准是门窗表面是否光滑、无刮痕,边框是否方正、垂直以及能否正常关闭。 (2)墙地面验收:这是装修验收项目中的重点验收项目,标准为:墙地面平整,张贴的瓷砖、地板方向应该一致、彼此间的高度差不可以超过2mm,无缺损、无空鼓现象。 (3)水电验收:水电是所有项目中对人的日常起居影响最大的,它的装修验收标准是水管无堵塞、倒流现象,每个插座都有电,无渗水、漏水情况,强弱电的处理得当。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谢谢。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具体的验收标准有:1、首先是插座,插座离地面应不低于200mm.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mm; 2、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 3、卫生洁具外观洁净无损坏,配套连接管无凹凸弯扁。
    已有 1 个回答
  • 参考了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最验收规范》、 GBS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
    已有 5 个回答
  • 你好,家庭居室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宜分阶段进行,随工程施工进度先做好基层和隐蔽工程验收,再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考虑一般住户对工程规范了解较少,缺少检测工具,标准以定性、目测、文字说明为主,便于住户掌握,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承揽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其中燃气管道必须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已有 1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