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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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工程给排水验收规范 GBJ137-90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9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293-1999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18-2000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56-94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太多了,道桥方向、城市给排水、光彩工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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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验收外观,隐蔽工程记录,整个系统打压,通水,消毒,防腐,保温,都有要求的。具体标准就是国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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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管道线路测量定位: 1、测量前先复核水准点,符合规范要求。 2、在测量过程中,沿管道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水准点间距不大于100m并与原水准点相闭合。施工水准点应按顺序编号,并测定相应高程。 3、若管道线路与地下原有构筑物交叉,必须在地面上用标志标明位置。 4、定线测量过程应作好准确记录,并标明全部水准点和连接线。 5、根据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点,进行管道和井位的复测,做好中心桩、方向桩固定井位桩的验桩、拴点工作,测量高程闭合差要满足规范要求。 6、施工过程中发现桩钉错位或丢失及时校正或补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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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0.1 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用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 2.0.2 排水系统drainage 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 2.0.3 热水供应系统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温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辅助设备组成的输送热水的网络。 2.0.4 卫生器具sanitay fixtures 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中的污水、废水的设备。 2.0.5 给水配件water supply fittings 在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用以调节、分配水量和水压,关断和改变水流方向的各种管件、阀门和水嘴的统称。 2.0.6 建筑中的水系统intermediate water system lf building 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为建筑中水系统。 2.0.7 辅助设备auxiliaries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中,为满足用户的各种使用功能和提高运行质量而设置的种种设备。 2.0.8 试验压力test pressure 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 2.0.9 额定工作压力rated wording pressure 指锅炉及压力容器出厂时所标定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2.0.10 管道配件pipe fittings 管道与管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用的各种零=棱的统称。 2.0.11 固定支架fixed trestle 限制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2 活动支架movable testle 允许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3 整装运输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在制造厂内完成总装整台发运的锅炉,也称快装锅炉。 2.0.14 非承压锅炉boiler without bearing 以水为介质,锅炉本体有规定水位且运行中直接与大气相通,使用中始终与大气压强相等的固定式锅炉。 2.0.15 安全附件asfety accessory 保证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必须设置的附属仪表、阀门及控制装置。 2.0.16 静置设备still epuipment 在系统运行时,自身不做任何运动的设备,如水箱及各种罐类。 2.0.17 分户热计量household-based heat metering 住宅的户(套)为单位,分别计量向户内供给的热量的计量方式。 2.0.18 热量装置heat metering device 用以测量热媒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 2.0.19 卡套式连接comression joint 由带锁紧螺帽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 2.0.20 防火套管fire-resisting sleeves 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阻止火势沿管道贯穿部位蔓延的短管。 2.0.21 阻火圈firestops collar 由阻燃膨胀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在发生火灾时将管道封堵,防止火势蔓延的套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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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工程给排水验收规范:如果是管材原材料报验,一般需要遵守以下几点:1、必须是同一批次同一管径的管材,才可以报一个检验批;2、不同批次、同一管径的管材,根据批次来划分检验批;3、不同管径的管材,每一规格需要按照米数的规定来报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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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有以下几个: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03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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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质量管理 3.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3.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3.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1.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附录A。 3.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3.1.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2 材料设备管理 3.2.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3.2.2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3.2.3 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3.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2.5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 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 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3.2.5 的规定。 3.2.6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 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3.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与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 3.3.2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3.4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 的净空。 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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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水系统设计规范、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次之: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建筑中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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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⑵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⑶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⑷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⑸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⑺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⑻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⑼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⑾公共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1/510-2007); ⑿民用建筑节能现场检验标准(DB11/T555-2008); 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⒂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51:2003);⒃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⒄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⒅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2003); 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厂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 ⒇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施安装 (07FS02)(21)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2007年合订本)FK01~02(2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34-2004(23)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24)人防工程设计大样图 RFJ0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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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水管是否畅通、有无渗漏现象:下水管的检测比较困难,需要专业的仪器,不过可以接桶水试验一下,看看下水管是否畅通。  2、地漏:检查一下地漏是否有防臭功能,闻闻有没有泛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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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验收规范如下: 1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rn,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2 在通气管出口 4m以内有门、窃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3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4 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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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胸腔还砂全部完成后即可进行闭水试验。 2)闭水试验的水位,应为试验段上游管道内顶以上2m,如上游管道内顶水位由于井室限制<2m(但不得<0.5m时,其允许渗水量可按:水位<2m的允许渗水量=√H/2×允许渗水量,H为上游管内顶至试验水位的高度(单位为m)。 3)闭水试验应在管道与检查井灌满水经过24小时后再进行, 4)对渗水量的测量时间≮30min。 实测渗水量按下式计算q=W/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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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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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施工基本规定 3.1.1从事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3.1.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体系,制订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3.1.3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界域内地下管线等构(建)筑物资料、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沿线调查,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3.1.4施工单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 3.1.5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有变更时要办理变更审批。 3.1.6施工临时设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并有总体布置方案。对不宜间断施工的项目,应有备用动力和设备。 3.1.7施工测量应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复测制,填写相关记录,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对所交桩进行复核测量;原测桩有遗失或变位时,应及时补钉桩校正,并应经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认定;                2      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不易被扰动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3      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4      不开槽施工管道,沉管、桥管等工程的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应根据施工方案进行设置,并及时校核;                5      对既有管道、构(建)筑物与拟建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必须校测。 3.1.8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8的规定,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的有关规定;对有特定要求的管道还应遵守其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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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以接头处必须严密,不得有漏水现象,安装阀门位置符合安装要求,便于使用和维修,必须是同一批次同一管径的管材,才可以报一个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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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也得看看设计制作,建筑有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建筑设计院都留有存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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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了,现在用在是2008版本 标准编号:GB 50268-2008 标准名称: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water and sewerage pipeline works 替代情况:替代GB 50268-97;CJJ 3-90 实施日期:2009-5-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内容简介: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石方与地基处理、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沉管和桥管施工主体结构、管道附属构筑物、管道功能性试验及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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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2.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 3. 地下室或地下建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4.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齐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间缝隙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 5. 弯制钢管包括:煨弯(冷弯,热弯),焊接弯头,冲压弯头。 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作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作灌水试验。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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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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