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监理单位审核付款申请,项目部经理对施工单位的付款项目和金额进行核对,项目经理填写付款意见,财务部审核申请表的内容及付款申请手续,编制会计凭证和报表,财务部经理对编制的报表、会计凭证、付款申请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总经理审批,办理付款业务,财务部及时传递付款信息给项目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反馈收款信息,最后将所有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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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为: 1.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特点:付款周期长,发包方愿意采用这种办法,承包方一般不愿意接受,因为他们的资金可能跟不上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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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价款结算单 结算单位: 结算时间: 年 月 日 部 门 意 见 签 字 机料科 安保科 工程科 工程处 财务科 施工处长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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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款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应支付的合同价款,那么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呢?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一)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二)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是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二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三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三)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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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流程要求施工单位出去遗失证明,作出保证,详细注明原结算报告编号、事项等内容,经过领导审核后,再支付该笔工程款。 二、支付该笔工程款之后,在对应的应付工程款明细上对该笔工程款做出标注,并且设立备查簿,对该笔工程款进行登记。以后支付工程款都需要有一个环节,就是核对备查簿上的内容,发现有伪造签字冒领的,给予施工企业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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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A5 工程名称: 编号: 致:(监理单位) 我方已完成了 工作。 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在 年月 日前支付该项工程款 (大写)(小写:),现报上工程 付款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并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附件: 1、工程量清单 2、计算方法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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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业纳税义务人   根据新细则第十条规定,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   新细则将原细则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依法不须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关于承包人,新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建筑业扣缴义务人   新细则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那么,对总包方而言是可以差额纳税的。这里会有一个关于发票的问题,假设总包工程款为200万元,其中分包工程款为50万元,如何开发票更合理呢?现在的处理模式应为:总包方向建设单位开200万元的发票进行工程结算,分包方向总包方开50万元的发票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然后总包方将分包方开来的发票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现实中因为征收管理的方便,税务机关通常采取委托建设方代扣总包方和分包方税款的办法。   建筑业征税范围   新条例附表《营业税税目税率表》取消了原条例附表中的征税范围规定。根据新细则第二条规定,加工、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非应税劳务)。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维修大型成套装置征收营业税的批复》规定的“维修化工等生产企业所用的大型成套装置的维修费是参照建筑行业的收费标准确定的,因此维修单位为化工等生产企业维修塔、罐、管道等装置取得的维修费收入,暂按‘筑业’税目中的‘修缮’项目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不得比照。”不再执行。   建筑业营业额   新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费用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这里强调只有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不包含在应税营业额中。   基于原条例及细则条款制定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营业额问题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不再执行。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新条例规定,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之日。   纳税人和纳税地点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对建筑业纳税人和纳税地点要特别关注,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取消了纳税人承包的跨省工程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同时借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超过6个月未申报纳税,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可以补征税款。   几个特殊问题的处理   新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费用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新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新细则已对装饰劳务作了除外规定,即对于装饰劳务,无论是否为清包工的形式,其营业额可以不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费用和动力价款。这样就避免了对装饰劳务重复征税的问题。   根据新条例、新细则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建筑业劳务只有在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情形下须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其他情况下的混合销售行为均应缴纳营业税。   三、关于境内外劳务的划分   新细则第四条对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的界定为: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因此,对外商接受中国境内企业的委托进行的工程项目设计,均应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征收流转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的除外条款不再执行。   四、扣除凭证管理   新条例规定,总包方在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凭证后,才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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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工程款催款单写法如下: **有限公司: 现就贵司清结我司工程款项有关事宜致函如下: 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我司现根据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9项赋予的权利催告贵司,在接到本函件后7日内支付我司上述欠款。逾期我司将按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9项以及合同第十四条有关内容,对工程予以停工,工期予以顺延,同时保留追究贵司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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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付款可以分批支付的,分成四个阶段:施工前的预付款、中期的进度款、完工的尾款、维修保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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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目的 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明确各相关方在工程付款各环节审核(批)的责任,确保工程款的正确支付,杜绝错付、超付,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成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设备款、保修金、工程尾款、零星工程款的支付 三、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支付流程 (一)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 2、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3、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求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一式叁份(工程部、预算办、财务部各一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 2、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部位及项目及相关工程量,审核完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到预算专员。 3、预算专员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审核工程预算价,确定当月完成工程造价,根据合同约定,审批工程款,然后预算专员签字确认。(注:预算办要求提供电子版预算书时,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 4、预算专员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上交财务部审核。 5、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6、施工单位根据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当地建安发票,发票需按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工程项目分别填开。 7、施工单位将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以及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上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次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以及核对发票的各项内容后,交到出纳处办理该款项的转付。 8、其他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要提供开户信息并加盖公章,开户信息内容有:单位名称、合同编号、开户名称、行号、账号、开户行。 (2) 工程预算书要按单位工程分开,并且而且设备基础的土建工程与房屋的土建工程要分开。 (三) 工程结算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向工程部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印章) 2、现场工程师核实本次请款的实际完成工程数量及工程质量,并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3、 工程部经理核实工程质量和数量并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4、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预算专员提交电子版的结算书(广联达软件),同时提供相应的设计变更、与工程造价相关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 5、预算专员根据图纸及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进行审核,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由预算专员出一份结算书,并复核已付款、扣款和本次付款金额与工程进度、合同的一致性后,确定实际应结算的金额,然后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6、分部工程进度验收结算应有《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和《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时还应具备《工程竣工报验表》、《工程竣工报告》、《工期核定报告》。 7、预算专员将结算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相关的审核上交财务部审核。 8、财务部再次复核已付款、扣款和本次付款金额与工程进度、合同的一致性后,确定实际应结算的金额,审核无误后将结算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9、施工单位根据已通过审核审批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开具建安发票。发票金额为本次完成工程造价金额(不含甲供材)扣减已开票金额。开具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局的签章以及施工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10、如果工程结算涉及甲供材的,预算办需按定额中所耗用的量,以及财务提供的单价计算所用甲供材金额,并提供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开具建安发票时将甲供材税金一并开具。 11、施工单位将审核审批通过的结算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以及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上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次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以及核对发票的各项内容后,交到出纳处办理该款项的转付。 四、其他付款审核要点 1、工程预付款审核:预付款=合同金额×预付% 2、工程进度款审核:由施工单位编制上报,工程部技术经理签署意见的已完工程进度报表,经预算经理审核,双方确认,并核对有关合同条款无误。 3、工程进度款=合同金额×已审核进度%;检验是否超付: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已审进度%-已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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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为:  1.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特点:付款周期长,发包方愿意采用这种办法,承包方一般不愿意接受,因为他们的资金可能跟不上工程进度。  2..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2层完毕后开始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3.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完成2.8万平方米后开始支付已完工程量80%进度款,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4.① 合同内部分:±0.000以下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产值的60%,其余部分按③支付;±0.000以上工程按当月完成产值的70%支付工程款。   ② 承包人:a.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月完成工作量预算书、钢材商砼使用量明细表及形象进度表,一式三份,并应附有进度说明;b.由承包人向监理提交已完成工作量报告,监理在接到日内审核完毕后报发包人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 c.发包人工程管理部在3日内审核完毕并同意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将审核完毕的已完工作量报告移交到发包人成本控制部;d.发包人成本控制部在7日内审核完毕后报发包人财务审计部,据此支付工程进度款。  ③ 变更、签证部分:按当月发生量的50%支付,其余款项在竣工结算完成后按工程款支付比例一并处理。  ④ 承包人应在每月、季前5天向发包人报送当月、季度施工作业计划,一式二份,并应确保其计划的具体实现,计划应注明需要发包人配合的工作和进行施工时将要安装的设备的名称、数量、具体供应时间。  ⑤ 工程竣工五方验收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0%(变更、签证部分价款只支付到50%);交钥匙并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5%(变更、签证部分价款只支付到50%)。待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余下结算总价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2、3、4的特点:在前期由承包商垫资,到发展到一定进度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现在有很多工程采用此办法,对于承包商和发包商的资金运转都是很有利的。      以上付款方式仅供参考,实际施工可根据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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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讨工程款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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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支付由合同双方自行协议,在建筑合同中进行约定。 支付方式分多种:有按进度支付,有预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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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未支付该款项,则甲方的行为属于违约,您可以起诉甲方,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证明标准比较低,比较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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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分开核算。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应税收入分开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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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价款结算清单 单位:元 建筑面积: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章)验收结论: 序号金额(元)一 工程结算造价 1、住宅工程造价2、配套工程造价3、4、二 工程拨款及材料(-) 1、预付工程款 2、材料款三加、减材料价差及采保费四 工程奖罚(±) 1、优良、合格、奖罚2、工期        奖罚五代扣款项(-) 无 1  施工水电费2  决算审核费3、建筑税金 4、企业所得税六工程让利(-)七 预留工程保修金(-) 八工程结算余款九施工单位意见 部门签章 技术             监理 材料 财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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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收账款--工程款 或者是 借: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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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施工方提出申请,加盖施工方公章==>监理审核工程质量和工程量==>工程部复核工程量,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到款项支付的事项在审批单上进行备注==>预算部门根据工程部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计算应付工程款金额(有些企业预算部门同样参与工程量的确认,特别是隐蔽工程)==>财务复核累计付款金额、发票收取情况、以及其他扣款事项,签署财务意见==>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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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留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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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购买价款、安装工程款、安装工人工资、其他安装支出以及使该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开销,均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安装完成,再从再建工程科目转到固定资产科目,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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