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配电箱(柜)适用于施工现场及户外临时用电,应满足“三级配电、 二级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及保护的使用要求。一、基本要求(一)配电箱(柜)的生产制造应符合《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四部分GB7251.4 对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ACS)的特殊要求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的标准要求。(二)配电箱(柜)、开关箱安装使用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标准及《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 标准化要求。(三)配电箱(柜)、开关箱应分设N 线、PE 线端子板,进出线必须通过端子板做可靠连接。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 线必须通过N 线端子板连接;PE 线必须通过PE 线端子板连接。PE 线与端子板连接必须采用电气连接,电气连接点的数量应比箱体内回路数量多2 个,1 个为PE 线进箱体的连接点,1 个为重复接地的连接点。(四)电器元件应选用符合GB/4048.2-2001、GB6829以及JGJ46-2005 标准的产品,并符合建设部“十一五”推广应用技术要求。二、总配电箱(柜) 内设400A-630A 具有隔离功能的DZ20 型透明塑壳断路器作为主开关,分路设置4-8 路采用具有隔离功能的DZ20 系列160A-250A 透明塑壳断路器,配备DZ20L(DZ15L)或LBM-1系列作为漏电保护装置,使之具有欠压、过载、短路、漏电、断相保护功能,同时配备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两组电流互盛器。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大于30mA.S,最好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00-20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其动作时间为延时动作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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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电箱、二级箱、开关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指总电箱、开关箱各有漏保,二级箱没有。还要遵循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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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施工配电箱设置如下:以下仅供参考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走过3米。   4、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灌木、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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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2)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 4)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5)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6)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 7)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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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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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系数法! 利用系数法! 知道用电设备! 算出有功功率 无功功率 视在工率 算出电流 选择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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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外。 2、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6、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7、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8、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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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箱的接线是用五芯电缆连接,二级配电箱的入线,从一级配电箱的空气断路器引出,黄、绿、红分别接A、B、C相,蓝色线接零,黄绿相间的花色线接接地线排,并在电箱附近就近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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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满足“三级配电、 二级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及保护的使用要求。配电箱(柜)、开关箱的材质选用、制作工艺、箱内电气元件的选择、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建设部“十一五”推广应用技术的规定,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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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临时施工用电配电箱的标准:应满足三级配电,二级漏电、配电箱必须达到使用的规格标准,还有就是配电箱的材质,以及开关都需要达到国家的相关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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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配电箱:600×800、总空气开关一个,电表一块,4个支路用的空气开关分配电箱:里面的配置要看你接的电器有多少,才能确定配电箱的大小尺寸和元器件的规格,总之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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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的设置: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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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西蒙电气(simon) SMX68S-20A 20位暗装透明家用配电箱 (乳白色) ¥246 2、西蒙电气(simon) SMX68S-12AB 12位暗装不透明家用配电箱 (乳白色) ¥135.4 3、力创三相导轨安装电子式电能表电度表功率表50A ¥260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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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电箱箱体制作及安装要求   1、材质、规格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统一刷桔黄色油漆。不得采用木制配电箱。   2、安装要求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活动式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   3、箱体外形结构和进出线要求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插座做活动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能防雨、防尘。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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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国标,行业有规范 1.“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2.开关箱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参数合理配置 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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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地临时用电一级配电箱的标准二级箱也好,三级箱也好,根据用户用电器分配情况,结合实际配备最好。 厂家定做,你就验收就可以了。符不符合JG46标准你验收就可以了,重点是箱体冷轧钢板厚度三级箱不小于1.2MM;二级箱不小于1.5MM;表面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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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凡属于临时性用电,用电单位或个人应向供电所办理申请手续,经同意双方签订供用电协议并装设计量表计后方可用电。 2、凡属临时性用电,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和短路、过载保护,在雷电频繁地区还应装设浪涌保护。 3、临时用电如需架设线路,则应符合《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4、临时性用电不得转供电。用电结束,供电所应拆除临时用电装置,不允许将临时用电直接转为正式用电。 5、供电所对临时性用电的管理应纳入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考核。管理责任人应加强对其检查和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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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编号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 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________ 2.受电电压:_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 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 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 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 +5%--10% . 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 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 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 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 __日止。 第二条 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 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一 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 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贴费,以分担 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 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 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 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贴费;超过保 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 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 ,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 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由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三条 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 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电力部或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 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力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 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 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二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 用电方一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 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 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 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 倒送。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 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 因数为0.90以上。 (2)其它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 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素为0.80。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电方,供电方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 规定的现有用电方,应在二、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 增无功补偿设备又不早明理由的用户,供电方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方应督促和 帮助用电方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 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 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 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第四条 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 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一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三次。 计划检修停电应在七天前通知用电方。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电力部颁发的 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 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 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2.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 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用电方工业设备的检修应尽量 安排在农业排灌季节)。 (3)供电方和用电方都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 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供电方装设电 力定量装置,用电方不得拒绝。 3.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 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 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 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 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 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第五条 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 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 进线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 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方;(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 供电方变电所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 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 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 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 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第六条 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 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 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 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 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 回路共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造。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 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 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 方负担。 7。 用电方要向供电方交纳人民币 元,相当于前三个月的电缆,做为保证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 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损失的,供电 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低容少用电力),供电 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 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五倍(单一制电价为四倍)给予赔偿,该可 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 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它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 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 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 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 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 其它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 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具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 格电量电费的20%予以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 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责任导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 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 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一至二倍差额电费的罚 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三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 安)二十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 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二十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 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 置、线路或其它供电设施,处以二十至五十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 行引入备用电源,按接用容量处以每千瓦五十元的罚金。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 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 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交...... 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供电方:______(公章) 地址:_____ 代表人:_____(盖章) 联系人: _______ 电话: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 用电方: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 代表人: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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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用电:      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总监批准后才能实施。      1.3、施工现场从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技术继续教育培训。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检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定期检查复查记录;电工维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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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相四线:其中三条线路分别代表1,2,3三相,不分裂,另一条是中性线N。 三相系统中,三相自成回路,正常情况下中性线是无电流的,N也可以接地成为零线。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工地上很多人对重复接地跟保护接零经常混淆,如果你说的是保护接零的话,那么PE线要接到每个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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