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房贷新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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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您是申请一手楼贷款,可先与开发商确认,是否与我行有合作关系,若有,您可直接与楼盘驻点工作人员联系,将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如果没有,一般需要您联系当地个贷部门提供个人信息及所购房产情况办理申请。一手楼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军官证等; 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 3.用途证明资料:所购房产原产权证明资料、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经售房人确认的首付款收据(采取交易资金监管的,提供监管资金入账证明即可); 4.还款能力证明资料。若您的这笔贷款还需要提供其它资料,经办行也会及时通知您,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经办行详细确认此信息。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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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二套房贷款新政策,南宁市工商银行从昨日开始推行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新政策:如果是第二套住房进行贷款要求首付四成。其他银行也表示随时会出台对于第二套住房贷款的具体细则。据了解推行新的第二套住房贷款是由于今年的贷款政策比较宽松,贷款额急剧上升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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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套房房贷新政策: 2015年3月30日,央行等三部委联合出台二套房新政,此次新政主要对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新政规定,个人商业贷款买房,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40%;公积金贷款买房,首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与此同时,财税部出台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的通知,明确将个人转让普通住房营业税的免征期从原来的五年调整为两年。这一系列的房贷新政被认为为一些刚需用房的民众敞开了进入楼市的大门,但也有人士表示新政可能实际上加重了买房成本。虽然新政已经落地有一段时间,但各地对二套房新政的落实执行程度不一,有些地区已经开始执行,有些地区却仍需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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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首套房贷款政策:   现在首套房贷政策对购房者人家庭名下无房   ,现在首次购房,首付3成可贷款7成,   利率享受最低基准利率的九折优惠   。   首套房首付比例:   一、商业贷款   目前大部分地区首套房贷款政策主流是仍需首付3成,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即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6.55%;   二、公积金贷款   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总的来说,按照现有的首套房执行标准就是: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首套房首付计算方式:   首付款=总房款-客户贷款额   贷款额=合同价(市场价)×80%(首次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0%)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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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化一】扩大了租房提取范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纳税发票,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变化二】延长了购房提取年限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从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变化三】放宽直系亲属间的使用条件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凭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价。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共同购买人为直系亲属关系且购买人中有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缴存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变化四】确定住房装修提取条件及额度职工10年以上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装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目前,我区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根据当地市场住房装修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住房装修提取条件及额度。贷款额度更高了门槛更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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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根据辖内不同城市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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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政府近期将要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包括对购房贷款利息实施财政补贴、逐步放宽享受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等。该发言人强调,上海出台的房贷新政策与央行的相关政策不会有矛盾,上海在制定政策时将充分参照经中央批准的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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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房贷新政策: 政策一: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政策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政策三: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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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房贷新政策:1.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租房提取公积金、调整贷款最高额度等新政策,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必须大于6成,2.郑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更是要求70%的首付款。需要说明的是,公积金贷款中心与商业银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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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央行房贷新政策若通过招行办理住房贷款(含一手楼和二手楼)/ 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1.首套房,比例最低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 2.二套房,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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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 延长至不超过25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支持作用;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安排,纳入开发性 金融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 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 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 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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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房贷最新政策: 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房贷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改善性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经结清房贷的,改善性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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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二、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督促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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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房贷新政策 房贷利率已经更新到2016年1月1日的最新房贷利率 2016年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说明(具体规定参考地方房管局文件) 北京:市管公积金贷款最高80万元,国管公积金AA级最高贷款92万元,AAA级最高贷款104万元 上海: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80万元 广州: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80万元 成都: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50万元,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个人缴存余额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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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1、非限购城市首付比例降至20%   今年2月2日,央行发布通知,规定在不实施 限购 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2、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   就在春节假期结束后的第一周,也就是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   3、营业税契税双降   同样是2月1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此前,契税已5年多未调整,而营业税不到一年再次调整。自2016年2月22日起开始实施 2016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其中涉及到的主要变化有四点:1.首套房144平方米以上房屋契税由3%降至1.5%;2.二套房契税由3%降至1%(90平方米以下),由3%降至2%(90平米以上);3.2年以上房屋交易全部免征营业税,不再征收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的营业税;4.北上广深仅适用第1点,其它优惠不享有。   4、央行降准为房贷释放更多资金   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也是2016年的第一次降准。   5、二手房营改增后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   2016年5月1日起,二手房实施营改增,将二手房交易中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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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降低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购房价款的20%。本市原政策是,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为30%。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本市购房条件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价款的50%调整为不低于30%。提高贷款最高限额。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60万元。本市原政策是,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职工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职工及配偶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80万元。本市原政策是,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贷款条件、期限等其他贷款政策保持不变。上述两项政策的调整,可大幅提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的实际可贷额度。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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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你是不是首套贷款,是的话,新政策最高可以贷百分之七十,剩下的就是首付款了,二套房产的话只能贷款百分之四十了首套房贷,首套房贷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二套房是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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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调整贷款受理条件。将缴存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且开户满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贷款调整为缴存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且开户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贷款。 二、暂停户籍不在昆明市。在云南省其他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购房贷款申请。 三、暂停昆明市缴存职工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一次的规定,严格执行不受理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受理标准。 四、借款申请人的还贷年限调整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最高的贷款期限,即男60岁,女55岁,贷款期限最长30年。 五、保障销户提取(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出国定居等)和购房、偿还住房贷款等正常提取,暂停特殊情况提取(包括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支付学杂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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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房贷新政策:在苏州买房的外地人,购买市区成套住房9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年以上,由单位合法聘录用2年以上(或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2年以上,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2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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