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面积表示你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建筑面积表示的是你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当然不一样。假设100平米的土地上建有100平米第个层面的10层高的楼房,每层一户人家,那么每户人家所占有的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都为100平米,而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户人家共有100平米,因此每户人家就只有10平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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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因现有法律规定,要在集体范围内流通。即集体土地的流转变现是受到约束的,所以银行会审慎办理该类土地的抵押,不是不可以,但是不欢迎。即便接受了,对其抵押程序和抵押率也是从严要求。 这种情况要和当地的政策环境,市场发展状况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类型,金融市场的竞争情况等息息相关。比如温州,就大量存在这样的抵押物,原因是他们的市场主体都是从乡镇企业发展而来的,主要的固定资产都是集体性质的,国有的产权的不多,政策支持该类地产的变现流转,对银行而言,有抵押物总比没有强。 所以,该类地产,一般在农村抵押,县域以下存在,一般是城商行和农村信用社才受理。且不受理单一的土地抵押,要地产附着物,连同房子一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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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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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重新申请 申请材料: ⑴填写《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 ⑵实地验收宗地图; ⑶宗地界址表; ⑷地籍调查表; ⑸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⑹土地登记遗失补登记情况说明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具结保证书; ⑺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刊登土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天后,持刊登声明。 办理流程:地籍调查-受理-公告-审核批准-注册登记-核发、变更土地证书 审查内容: ⑴土地补证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⑵核对媒体遗失声明刊登的内容与登记信息的一致。 ⑶该宗地是否存在违法用地尚未处理完毕等其他应当暂缓发证的情况。 ⑷土地权利是否已被依法征收、司法没收或裁定转移; ⑸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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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国土所去查档案,找到档案之后登报挂失,声明以前的土地使用证作废。 2.挂失到期后由国土地所派人去重新丈量(土地面积、填表、画图;这是国土所人干的活。 3.有一张地籍法人身份证明,需村长签字、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邻居的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下一步就是等待国土所的人拿市局去审批,最后发证、这一切是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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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找专业的人士咨询一下就可以的 一般会有标准的格式的 按照格式写好 注明理由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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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证过户最好是双方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亲戚关系比较容易过户。其次是过户的双方都是在同一个地方而且户籍也是同一处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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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地最多不许过三十年,住宅地没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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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证过户具体流程是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1、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5)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那个证应该叫“宅基地使用证”,简称“宅基证”。各地做法不一定相同的,而且您是补办,所以建议您去当地的乡里的土地管理部门先咨询一下,问问到底需要如何操作。本来新建房屋的话,是需要交纳一笔钱的,现在是否也要交纳,等等。另外,农村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30年来基本都是如此,只有一个“宅基证”――对于农民来说,只要有它也就可以了,如果遇到拆迁什么的,不会影响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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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很多农村地区,开始进行房屋抵押贷款,如果你去办抵押贷款,两证名字不一致可能会遇到困难。 从法律层面上讲,农村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户名不一致,对财产的归属不影响。只要你家庭成员,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上无论是谁,都只是户主代表,并非代表个人,所以不会影响房产是家庭共同财产的这一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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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证是农民行使土地权利的凭证。征地和出租的适合也要用。要合理的保存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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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让人(购买人)必须是农村户口,城市户口绝对不可以的,法律也是不保护的,不允许的。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土地,如需转让先到村委会开证明,也就是说经村委会同意,双方到乡镇政府土地办去办理转让手续。这个应该不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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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集体土地性质是不允许过户的。 . 房屋买卖要有2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一个就是土地使用权证..现在一般都是合2证为1证了..名字叫做房地产权证.. 而你说的情况..只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是不能过户的。 .`这个也就是老百姓经常说的小产权的房子。 .一般都是大队福利分房..除非你们去乡政府或大队里面过户..不然是没有办法进行买卖的。 .`而且这样的房子风险很高。 .日后国家要征收用地的时候你要无偿的把地还给人家。 .`因为这都是建设用地而不是住房用地.. 这时你一定会问..为什么说国家不允许过户...而确实又能过户...?这不自相矛盾吗。 .`?告诉你这是为什么。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或者大队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这就是为什么让你去那里办理过户的原因..所以说...就算你能够操作..把房屋所有权改成你的名字。 .不过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认可的。 .`但又确实是属于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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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   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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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证是证明谁拥有对这个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使用权的, 正常不买卖, 用处不大,但是如果是老房子就需要办了,   因为一旦拆迁是要根据土地使用证进行拆迁补偿的,   如没有土地使用证那损失就大了。所以最好还是保管好。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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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只需要准备房产证就行了,然后办理过户手续就行。 2)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没有产权的,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3)去公证处去证明,他只能证明你们之前的买卖,而不能证明你的房子有产权。 4)在中国的城镇上不管是商品房还是自建房都必须取得土地使用证,也要办理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没有产权的。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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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买卖双方是一个村集体户籍。双方一起到该土地所属村委会,找管事的,咨询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在村委会同意,以及配合办理过户前提,就可以办理受让方姓名土地使用证,注销之前的老土地证。不是一个村的户籍,办理不成。农村土地不对外人。只在本村集体户籍人士之间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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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农村宅基地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法律依据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办法》、《临沂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及《苍山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二、宅基地划分标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划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新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2)平原地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3)山地丘陵地区,建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为132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庄住宅用地,应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三、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 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查程序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五、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六、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收费标准 宅基地工本费:20元 七、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期限 受理7个工作日,局内办理运行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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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具体如下: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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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这个比较复杂,基本和我前段时间受理的一个案子差不多 1、到公证处进行财产继承公证,相关权利人放弃继承。 如果要办到你名下,要需要你母亲赠与给你她名下的财产,至于你母亲不能自理应该怎么办,建议你咨询公证处。 (你只能继承4分之1,你母亲4分之3,所以同时还要办理赠与) 2、个人提交土地使用权继承申请,由村委会盖同意公章。 3、向土地局提交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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