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独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进行竣工验收。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可征得发包人同意,分阶段竣工验收。”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满足生产需要或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其他竣工验收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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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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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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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个项目都要验收一下,然后还要忍受一些节点验收隐蔽工程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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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晓得的,建筑竣工验收程序。 首先作好场地的平整,再根据规划给出的坐标点及高程进行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报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有监理单位报甲方,甲方报规划审批,审批合格后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即基槽开挖——基槽验收(甲方、设计、勘探、施工、质检站、监理六方验收)——基槽放线——基础垫层——基础结构施工——基础验收——基础回填(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系统、电气系统、通风与空调、消防报警系统安装与调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资料移交——甲方备案、消防验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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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受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材料应当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 1、审查申请材料 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范例2-2-1);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③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④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⑤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⑥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⑦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变更、消防自动工程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实施监理记录等材料)。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填写 该表是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的书面文书。它是请示性文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依据。它由封面部分、正文部分、表尾部分三部分组成。 封面部分:包括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和申报日期和填写说明等内容。 正文部分:包括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工程主要消防设计内容和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竣工自验情况说明。 填写注意事项: ①建设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名称,工程名称必须准确。 ②编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填写,申报单位不填写。 ③竣工验收情况说明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不得涂改,并要加盖相关单位印章。 2、受理意见 经初步审查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作出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的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制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范例2-2-2~3)并送达申请人。 (1)同意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范围内的; ②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2)不予受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以受理凭证: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范围内的; 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的填写要求 它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项目申报材料时使用的文书。由标题、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部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建设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组成。 正文:由建设单位法定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和审查结论组成。 尾部:包括出具凭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出具凭证日期和申报人、受理人签名等内容。 填写注意事项: ①文书标题必须明确,是受理还是不予受理。 ②申报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的法定名称。审查结果必须明确。需要补正的材料项目必须一次性告知清楚。 ③必须有申报人和受理人签字。 (二)交办 受理后,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交办给验收主责承办人。 (三)组织验收 验收人员应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09)组织验收。在验收中应当组织防火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灭火战训和建设工程审核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四)综合评定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后,消防验收负责人应组织参加验收的人员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情况进行汇总,作出综合评定结论。 消防验收的评定应当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样性检查及功能测试的结果,按照子项、单项、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并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消防验收的评定结论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 (五)复验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存在问题的需要复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针对上次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验,并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复验记录表》。 (六)局部验收办法 对于大型的建设工程先期竣工部分需要先期投入使用的,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根据建设单位的申报,可以参照上述程序进行局部验收。 ①局部验收的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形式和要求; ②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 ③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④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⑤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并保证其独立运行; ⑥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 (七)拟定验收意见 消防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综合评定结论拟定“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意见。 (八)审批 消防验收人员将拟定的验收意见报公安机关消防机主要负责人审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验收综合评定结论,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九)制作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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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这位朋友你真是太伤心自己的房子了,不过商品房竣工验收程序的话,你不用太担心,这个的话跟你关系也不大,他一般都是开发商填写竣工备案表,然后找相关的各个部门去签字盖章,就是一个流程,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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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序: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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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竣工自检 (1)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3)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议上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 (5)复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完全修补完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2.正式验收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d,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3)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2)分组分专业汇报检查情况; 3)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情况; 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既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5)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验收证明书,并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除合同注明的由承包方承担的保修工作外,双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即可解除。 (6)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交工验收证明书或其附件上注明修竣期限。 (7)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8)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9)办理装饰工程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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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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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虽是房地产商自己填写,但要得到有关部门同意备案,是需要向备案部门提供规划   、公安消防、环保、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人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的,购房人可由   此知道房地产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原来规划的要求。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看到备案表的正本,并检   查上面是否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是国家强制性   规范。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   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应向买受人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   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如果出卖人交付的商品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   缺陷(但并不代表就一定有缺陷),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房产证的办理,一旦将来发现该   房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则始终无法办理。   根据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竣   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   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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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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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保证建筑的所有消防设施已通过第三方消防检测与电气检测合格,然后准备下列资料   消防验收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新《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的要求,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按要求盖各单位公章。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盖各单位公章。    3.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火栓箱全套、防火门、防排烟风机、补风机、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阀等的检测报告资质文件由前期总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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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室装修验收程序: 1.电工:这是隐蔽工程,强电和弱电的检收都不能少。 2.墙面刷漆:墙面刷漆用乳胶漆是目前最常见的墙面装饰材料,在施工中可以进行涂刷、辊涂或喷涂。如果不专业的工人在施工时不认真或敷衍了事,会出现色差。尤其是颜色较深的乳胶漆更会出现这种问题。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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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规公司一般都是节点验收的,水电结束,木工结束,瓦工结束,油漆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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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报人到窗口提交: 1、申请办理《规划竣工验收》“前置”条件: (1)竣工规划验收申请书; (2)项目竣工平面布置图一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承诺可“后放”条件: (1)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单项合格证明复印件; (2)消防单项合格证明复印件; (3)环保等单项合格证明复印件; (4)测绘报告和其他材料。 (二)规划建设局接件后,由申报人组织规划竣工验收,经办人填写验收审批表; (三)规划建设局核发建设工程验收单,窗口告知申报人办理结果; (四)自受理之日起申报人在3个工作日到窗口领取《建设工程验收单》,窗口同时告知申报人下一步办事程序; (五)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自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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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6、以上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除此之外,建设单位还应就工程项目取得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以及环保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建设工程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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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验收程序: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结构实体检验等。 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查报告、工程竣工质量报告、工程概况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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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这个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这个步骤来说,对于我们这里的人员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对于你们来说可能比较麻烦,但是在我们这里基本上就是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解决的事儿,所以说你们不会担心那么麻烦。希望可以帮到您,给你们一些好的建议。你们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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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生产者自我检查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2、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验收 3、程序及组织(程序验收,组织验收) 4、验收评定 5、(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6、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7、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8、参加验收单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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