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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去房产局办理更名手续,然后拿办好的房产证去重新办土地。
办理土地证的更名手续,需要先办好房权证过户,之后才能过户土地证,流程如下:
1、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
2、带着测绘图和评估报告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3、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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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是购买的商品房,房产证手续办完后,带房产证、不动产发票、契税证、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手续,个人私房必备的两个合法有效证件:一是房产证,二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缺一不可,否则,再转让时办不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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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去房产局办理更名手续,然后拿办好的房产证去重新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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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办理测绘--业务受理---缴费----到期领证
准备材料有:
1.《威海市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申请表》(原件);
2.公安局出具的门牌号码通知单及平面图(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来源证明(原件,存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存复印件);
5.《工程竣工综合验收证明》(综合验收备案证)(原件,存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存复印件);
7.房产测绘报告及分层分户图;
8.身份证明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存复印件);
9.属单位的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0、属私人建房的(利用宅基地建一层住宅),提交村委会证明及上述1.2.3.7.8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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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
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
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
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
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
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房产证与房产登记簿,房产证与证券的关联与区别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目前的实务中,
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惟一合法凭证,
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例如,在房屋买卖中,
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
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
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
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例如,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
房产证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
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
所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的规定,
实际上颠倒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误解了物权公示的原则、意义和适用规则。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
这一点与证券大不相同。同是书面凭证,证书与证券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是: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
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
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 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当然,在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中,房产证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但是,房产证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证明作用。
在房屋买卖的缔约过程开始时,欲出卖房屋的一方出示房产证,可以初步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缔约谈判可以据此展开。
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
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时,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产证,并不产生 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所有权主体的变更登记(即通常所说的“过户登记”),
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力。严格说来,在房屋所有权移转过程中,房产证是不能随之移转的,房地产主管机关在进行过户登记之后,
不应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经变更记载后转交给买方,而应当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收回,再向买方发放新的房产证。可见,在房屋交易过程中,
房产证的证明作用是极为有限的,远不如生活中常见的其他一些证书,如身份证、毕业证、合同书等。当然,尽管房产证的交付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
但在审判实践中据此判断是否存在债的关系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证明意义。例如,房产证的交付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可以证明卖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动中,抵押权人占有房产证可以证明抵押合同关系的存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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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土地证和房产证为同一人,只是名字不一致,需要到当地土地局或者房管局去更改土地证或房产证(哪个是错的改哪个)具体看看户口本上是否有曾用名,是否可以体现是同一人,如果没法体现,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换证。
其次,如果过户的话,按正常买卖过户即可。税费需要根据房屋所在城市,房本面积,房屋性质,买方名下是否有房产等因素具体分析。直系亲属间过户不建议走赠予手续,买卖手续更好一些,流程简单,还可以退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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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是拿着房产证,契证和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土管局就可以直接办理,每个地方的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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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拿到房产证,带上身份证,买房缴税证明,带上原房东及他的身份证到土地局,开具国土变更函。
2.拿到国土变更函,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流程表,找到对应的地点就可以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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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必须要有,其实房产证有没有倒无所谓.您现在已经有房产证,就说明土地证在物管那里.办理流程--房屋测量--土地局办理土地证--持土地证办理房产证你可以找物业要回属于自己的土地证,如果他们不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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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首要看房产公司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房的怎会不知道房屋有没有土地证,若有含糊其辞,那就有猫腻了。房产证与土地证是同时办的,有房产证就要有土地证的,以后如有拆迁征用之类,可就亏大了买房是大事,花了那么多的钞票,就算只有1平方的土地使用权,那也是要有土地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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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去土地部门修改。带上你的建房手续,户口、身份证,建房手续上面有四邻的图。你再写一个更正申请加以说明,附上建房手续,户口、身份证复印件给土地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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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介绍一下,可以携带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拍卖证明,先去国土部门过户土地使用权证。然后再去房管局缴纳相关费咨询能够办理房产证,因为房产能否办理房产能证需要符合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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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土地证和身份证户口本房产局办就好了。最好打下当地的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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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要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通常没有房产证,无法证明房屋产权属于谁,没有房产证也不能房产过户,因此不能房屋买卖的。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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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二.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开发公司)
(3)委托书
(4)土地竣工验收表、土地竣工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由开发商提供)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最好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具体原因是我市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收回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总证原件。
三.个人自建房
如果属于个人自建的私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市民需要带上建房时国土、规划的批准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测量现场踏勘,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将根据现场踏勘的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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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城市已经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合二为一了。
如果所在城市没有二证合一的话,建议不购买。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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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是开发商用的,购房者没有,买房子最主要的就会房产证,没有房产证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购房者能够拿着土地证和你的有关证件,到房管局去处理房子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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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首要看房产公司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房的怎会不知道房屋有没有土地证,若有含糊其辞,那就有猫腻了。房产证与土地证是同时办的,有房产证就要有土地证的,以后如有拆迁征用之类,可就亏大了买房是大事,花了那么多的钞票,就算只有1平方的土地使用权,那也是要有土地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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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你去房产局按照一般二手房交易流程办就可以了,去那一问遍知道怎么办理,一个窗口一个窗口的办就OK了!土地证你拿着你新办理到的房产证去土地局办理就可以了,对方不要求到的!很简单,别找中介,就是因为很多人找中介才滋生出一些机关部门办事门槛高的问题!强烈支持你自己去锻炼下,很简单的一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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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搞清楚你所取得的房屋是否有国土证(总证),如果有(通常情况下有土地证才会有房产证),你可以根据国土证(总证)直接向国土部门申分户。如果没有,那么要看该房屋是什么个情况,比如说该房屋为原来很早以前的房屋,当时只办理了房产证而没有办理土地证的,那么你现在就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补办土地证,并且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以便完善土地手续取得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