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全可以,现在只要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就可以再全国买房贷款,其实这个收入证明也只是给银行走各程序,就是随便着个公司给你开一个收入证明也可以贷款,因为你的房子就是最好的抵押贷款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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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只能在公积金本地办理,是不能跨区域的,只能凭着购房合同和其他的证明材料去公积金所在地一次性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用,当房款当什么用了,所以你可以先用商业贷款办理异地买房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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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办理! 如果商品房,开发商会全程协助办理! 如果二手房,找个中介代办即可,服务费按照国家规定不超过600元 自己去方便的银行咨询办理手续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义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担保可分别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也可以同时用以上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有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二、贷款程序 借款人提交申请及有关资料——银行受理调查——银行核查审批——双方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发放贷款 银行工作人员收妥您的住房贷款申请及资料后,将按程序进行调查、核验,符合贷款条件的,我们通知您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或由银行代您办理保险、公证、抵押登记等手续。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抵押登记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 您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后,我们将归还您所购住房抵(质)押物权证、保险单证等。 三、借款人条件 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银行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二)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三)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65岁; (五)有稳定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有工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七)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 递交申请审批表时,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经济收入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合同意向书、购房契约; (四)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 (五)抵押或质押清单、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六)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五、贷款期限、额度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80%(以二者中低者为准);个人商用房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房价的60% (二)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个人商用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三)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贷款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个人商用房贷款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 六、还款方式 (一)采取存单、国库券质押的,可发放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在您还清住房贷款本息后,我们将协助您到有关部门办理贷款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收押的有关抵押、质押的所有权属证明文件和质物退还给您。 七、抵押物和质物 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主要包括抵押人有自主支配的房产及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工行认可的其他财产;个人住房贷款的质物主要包括个人定期储蓄存单(折)、国家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实际价格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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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公积金异地购房互认,分别是武汉,南昌、长沙、合肥。除此之外,其他城市暂时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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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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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现在只有部分地区可以,不过不用担心,新政策出台了,要全面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估计今年就会完成,具体什么时候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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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夫妻名下首套且面积不超过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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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在不同地区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多数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只能够在公积金缴存地办理,就是说您只能在本地地区使用公积金买房。比如在山东,最新规定只能是省内其他城市的公积金可以在济南贷款买房,跨省的仍然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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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有些地方可以。因为居民医疗保险都可以办理异地使用的。居民医疗保险是近几年才有的。所以我想很多地方应该可以办理异地住房贷款。异地住房贷款是指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之外的城镇购房,并向购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办理异地住房贷款,执行购房(借款)地有关贷款的规定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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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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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好像开始实行异地房公积金贷款了,但是具体落实到哪一步了还不清楚。不同的地方落实的时间也有差别,一般一线大城市会率先实行,我觉得还很是很不错的,现在政策还是比较宽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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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全可以,现在只要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就可以再全国买房贷款,其实这个收入证明也只是给银行走各程序,就是随便着个公司给你开一个收入证明也可以贷款,因为你的房子就是最好的抵押贷款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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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异地贷款的,只要你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就可以申请了,一般还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这些证明就可以了,申请还是比较的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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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的。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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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内容,职工有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情形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在深圳本地或异地购房的都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内容,职工有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形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该自住住房限于深圳本市范围内。四十四、为什么要给非户籍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由于住房公积金是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所以无论户籍还是非户籍,均有权利享受该制度优惠,即通过该制度总体增加收入,提高住房消费支付能力,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低息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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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湛江本地交公积金不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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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异地购房是可以提取的,但必须凭房产证。也就是说,你必须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房产证之后,才可以到工作地提取帐户中的公积金。既不是异地支付,也不是分期付款。目前全国仅有很少城市之间可以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绝大多数城市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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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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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在异地买房只要条件符合就可以贷款,买房条件如下:1、 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广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36个月)的社保或税单;3、 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4、 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5、 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6、 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7、 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8、 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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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2014年10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相关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对贷款发放率低的城市督促检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住房公积金有效使用和资金安全,并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于2014年年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 由于各省市地区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具体细则也在进一步制定中。 现阶段在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在异地贷款购房,但是您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异地购房。 在北京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房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办理了联名卡,还能按月、按季度、按年提取。 在北京工作并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地职工,可以在外地购买了房产后通过自己的单位申请办理公积金按月提取业务,与购买本地住房的市民享受同样的待遇。 此外,异地购房市民即使全部提走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仍可在北京购房后申请公积金贷款。 由于目前各地公积金中心相对独立,并没有互联办公,北京公积金中心目前不能为这类异地购房的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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