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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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安市的,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但是不能在省直公积金申请,因为省直公积金是省直单位职工办理业务的部门,只能在市一级公积金中心申请。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明确。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6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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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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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异地买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规定如下:   异地购房采用全款方式的,可以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异地购房采用贷款方式的,要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可以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具体提取流程为: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职工以后可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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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三成公积金贷款目前仍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简而言之,只要在武汉有房或者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二套房贷;只有名下在武汉无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首套房贷。今年公积金政策很大的一个变化就是公积金中心为方便购房者在商业银行办理二套房组合贷款。将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六成降至三成,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总房款的40%,其余30%必须使用商贷。从今年起,武汉公积金办异地贷款正式启动,首批开通了长沙、合肥、南昌、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武汉公积金中心公布了我市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程序。武汉公积金中心表示,缴存地是指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就业地,贷款地是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户籍所在地。如长沙户籍人口在武汉工作缴公积金,可到长沙公贷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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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不能异地使用(申请),只能异地支取。现在公积金贷款利率是5年以上4.59%,5年(含)以下是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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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含)以上。(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合肥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申请人家庭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对家庭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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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 1 、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 、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贷款所购房首付款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 90% ;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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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其实异地贷款是比较麻烦的,主要就是你要符合拉萨那边的一定的条例,因为拉萨异地贷款也是比较困难的,主要是要找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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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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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是只有部分城市可以,具体情况如下: 1.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2.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2014年12月以后,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城公积金缴存可以异地互认。除此之外其他城市暂时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异地互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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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银行储蓄账户。 3.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4.支用款项。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银行分期扣款或到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贷款结清。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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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山东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方法: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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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1.职工向缴存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职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该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希望能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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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1.职工向缴存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职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该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希望能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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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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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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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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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金是必须依靠单位的,你没有单位为你缴纳公积金,是不可能公积金申请贷款的,重新找单位交公积金的才行,连续缴纳满6个月后才可以申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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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 1 、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 、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贷款所购房首付款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 90% ;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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