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首套房房产税政策: 一、商业贷款 目前大部分地区首套房贷款政策主流是仍需首付3成,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即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6.55%; 二、公积金贷款 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总的来说,按照现有的首套房执行标准就是: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契税: 购买商品房需要缴纳契税,税率是3%,以家庭首次购买144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可以减免。 一、普通住宅: 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 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 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 二、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三、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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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新出台的调控房价增长过快的新政策,计算一个家庭户拥有的房产,是根据一个家庭户口本上所有的人,拥有的房屋。具体房产税征收多少,因为是新政策,而且又是在试点城市进行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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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版房产税的三个征收主体为: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要征收房产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2倍至3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0.5%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3倍至4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1%征税;4倍以上,按1.2%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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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1月1日起,对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以上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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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新房产税政策,个人房产税是卖方交,对于控制房价有没有作用抑制作用很难说,很怀疑会转嫁到买方头上。而且对于房产税如何征收,各地的标准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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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具体区域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二、房产税的计算 房产税按照自用和出租两种情况分别计算。对于自用房产,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20%以后的余值,适用1.2%的税率。对于出租房产,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适用12%的税率。对外籍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纳税的起始时间 对于以前缴纳城市房地产税的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从2009年1月1日起改为缴纳房产税。对于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2009年1月1日之后新建或新购置的房产,按以下规定执行: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出租、出借房产,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房产税的申报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按照《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陕政发[1987]l 7号)的规定,本省房产税在每年四月、十月申报缴纳半年房产税。   五、房产税的减免 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照《陕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房产税减税免税审批权限问题的函》(陕政办函[2003]17号)精神,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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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看房产证上的日期,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一年时间的,按月计算。 征收对象:本市居民二套房、非本市居民新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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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17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 (2)2017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3)2017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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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首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   2、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按5.6%由卖方缴纳,若是满五年可减免。   3、个人收入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4、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房屋产权证印花税5元。   6、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一、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二、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重庆市试点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上海市试点   (1)时间认定: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    (2)缴纳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3)征收对象:本市居民二套房、非本市居民新购房    (4)界定三类免征对象   A.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   B.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   C.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    (5)如何进行征免认定?   对于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    (6)计税依据:交易价格的70% 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7)征税面积如何计算?   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 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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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贾康和其他税收政策制定者所说,结合重庆和上海两地的试点情况,我们可以预期,将在2017年或者更晚时间推出的房地产税大概有这样几个特征: 一是第一套房基本可以确定免征。 二是第二套房从轻征收的可能性很大。 三是享受公共服务越多,征税越多,一、二线城市房产的税负将会大于三、四线城市; 四是高档房被征收的可能性很大。 五是税率不太可能像本文开头提及的谣言那般夸张,为避免增加老百姓税收负担,税率超过3%的可能性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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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重庆最新房产税政策:   住房契税政策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成交价的1%征收契税;   住房契税政策个人购买90平方米(含)至144平方米之间普通住房的,按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   住房契税政策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上及其他房屋权属转移,或者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住宅,但成交单价高出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一律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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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这则新闻一出,理解受到了广大民众的广泛关注。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出台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的准备,也是房产税的一个组成部分。房产税是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大方向,而不是通过人为手段来影响市场。房产税的推进可以控制不合理的需求,防止浪费性、投资性的购房行为出现。房产税提高了购房人持有房产的成本,将有效减少富豪、官员持有多套房产。   2017年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具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据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编办”)正在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拟于2017年6月底出台。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两种方案”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将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由于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宅不征房产税,按现有居住水平,基本相当于允许每个家庭拥有两套房。经过房地产市场20年的高速发展,目前我国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只有30平方米左右,从人均30平方米到人均80平方米,住宅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2017年,房地产市场仍处于严厉的调控之中,在挤出绝大多数投资投机者,以首次置业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占绝对主导的情况下,多数城市成交量仍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当年房价同比也是上涨的,可见首次置业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也能够支撑房地产市场发展。未来即使全面征收房产税会令房价短时下跌,也很难出现持续暴跌,对金融和整体经济的负面影响完全在可控范围,而从房地产市场抽离的庞大资金,却可以引导流入到其他急需资金的产业和行业。担心征收房产税会严重拖累经济增长,是不必要的,认为征收房产税会引发经济崩溃,更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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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共有两种最新计算方法: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   (一)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是以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减除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内确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1.投资联营的房产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融资租赁房屋   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另一方面是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进行征税,因而从应纳税额的计算来说也有两种方法: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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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2016房产税免税政策如下: 1. 纳税人提供免征增值税跨境服务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相关的资料。 2.需要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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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是房产税政策的内容:  房产税共有两种最新计算方法: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   (一)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是以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减除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内确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1.投资联营的房产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融资租赁房屋   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另一方面是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进行征税,因而从应纳税额的计算来说也有两种方法: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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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新规定:   一、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小赵有一幢私人房产原本价值为75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元?   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最终应纳房产税=750000×(1-30%)×1.2%=6300元 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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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之前一个无意中看到的一则新闻,希望能帮上忙,具体要看正规政府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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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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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月1日起,对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以上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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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无论是存量房还是新建房,所有公务员的经济适用房均实行体系内循环,不得上市转让。该住房不再有符合资格的人员居住后,由公务员所在地政府回收,定价为该住房原售价加购买年限的银行利息(利率以回收当年的1年期利率为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建设住房,不得变相进行任何福利性质的住房分配。 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按其单位拟招用职工人数、拟晋升总数及其所对应的住房面积,每年年底前上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据此制定第二年的公务员经济适用房总体建设计划、配售计划,并单独成片建设。 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交部分,可执行当地政府所定标准的上限。公务员此外不得再额外发放住房补贴。 副科级以下干部提供公租房,租金由政府财政补贴。公租房面积分为40平方米、6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三种,对应相应的职级。 军队干部住房及其管理,比照上述标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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