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知道有售卖经济房的信息时,凭此表进行排号申请,然后抽中您的号后才能有买房资格.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北京市户口家庭年收入4万元以下未买过经济适用房或单位未分过房买过经济适用房或单位分过户,但平米数比审批通过的购买资格的平米数少的。注:军人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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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西城保障性住房选房情况 从区房管局了解到,经意向登记及复核后,确定参加摇号家庭共计3305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804户,均为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市级备案资格的轮候家庭; 限价商品住房家庭1501户,均为2010年6月30日前取得限价商品住房市级备案资格的轮候家庭。此次摇号提供的房源共计5601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3887套,分别为房山区长阳项目2293套、大兴区康庄项目1594套;限价商品住房房源共1714套,分别为房山区长阳项目1614套、通州区马驹桥宏仁家园项目1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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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经济适用房实用面积多大,要看公摊是多少。 另外,一般经适房各方面都会很小,公摊也会很小,厕所也会很小。 建筑质量,虽然不是很好,但也没多大问题。毕竟,质量好的,也好不到哪里去 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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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经济适用房条件:1、北京市规定申请经适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因此的家庭成员包括和爱人,如果有未成年子女,也可以进入申请家庭。2、北京市规定,2人家庭申请经适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3年,家庭年收入3.63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27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米及以下。3、家庭年收入是指与爱人的年收入,总资产也是与爱人名下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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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二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一律调整为40%,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及经济适用房的首付款比例仍为20%,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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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家坨经济适用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西北旺苏家坨镇;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小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顺八条8号; 豆各庄经济适用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京沈高速南约1.5米。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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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上东新居 均价:5452元/平米   2,绿城风景 均价:5229元/平米   3,北优soho 均价:8965元/平米   4,沙河水岸庄园 均价:7169元/平米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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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以上内容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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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是: 北京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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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看你要的房子是那年建的,房本是那年拿到的,重要的是房本上的日期,不要被房主给骗了。 其次,如果房子没满5年,一般情况下是不许出售,但你要买就要交更多的税,5.5%的营业税 1%的个人所得税 ,1.5%契税和0.1%印花税。要是满5年就只要交1.5%契税和0.1%印花税。 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登记,买方无法亲自办理的,由受托人持书面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代为登记,卖方无法亲自办理的,由受托人持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代为登记,请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三份,采用A4纸打印;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5.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的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复印件两份,房屋所有权人一栏空白;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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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新浪房产频道“经济适用房专题”中下载栏下载。 二、领表填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老政策规定为6万元/年以下;目前在陶然亭试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新政策规定: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万元、3.63万元、4.53万元、5.29万元、6万元),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三、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简单地讲就是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着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单位盖章,没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上述表单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四、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申请者需要注意的是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户口本复印件两张(如果户口里面还有其他人也要复印两份)到北京市崇文门花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排号。目前交易中心在工作日每天发400个号,再根据所排到的号等候交易中心通知交表时间,待交表时间提交所有资料审核。 五、等候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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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高兴为您解决问题。 北京自前年开始,新申请保障房全是分配公租房和廉租房。已经没有经济适用房了。 北京市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先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予以保障,待有可配售房源时,按照届时我市出售型保障房政策进行配售资格核定并组织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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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知道有售卖经济房的信息时,凭此表进行排号申请,然后抽中您的号后才能有买房资格.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北京市户口家庭年收入4万元以下未买过经济适用房或单位未分过房买过经济适用房或单位分过户,但平米数比审批通过的购买资格的平米数少的。注:军人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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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都可以办理贷款,需要以下材料(户口本,原始购房合同,房本,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质押贷款,2天就可以放款,几千万以内3天也能办理完成!希望这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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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卖。北京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可以以市场价买卖,缴纳70%的收益金。五年内的经济适用房只能按原房价卖给具有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而且政府优先回购,现在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批很严格,所以,这条政策相当于“五年内的经济适用房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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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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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在春节后,最晚到3月份,将举行经济适用房首次摇号工作。摇号的经济适用房将从本市存量经济适用房中解决。目前市里已经准备了6000到10000套住房供各区县分配,具体的数量还要等审核结果出来才能公布。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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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买卖登记条件:开发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用地)。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预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现房买卖合同。 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表(2001年5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3、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6、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收据(土地部门收取)。 7、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房价结算的确认书(原件)。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含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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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不受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了,您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咨询申请公租房,北京市2013年最新的政策,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5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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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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