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武汉市购房新政策 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2008年10月31日以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或购房金额达30万元以上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2008年11月1日以后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需同时满足面积和总价两个条件。   2008年11月1日以后在武汉市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需同时满足面积和总价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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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武汉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不再实行限购。武汉楼市全面取消限购,意味着今后不管购房者是本地还是外地户籍,也不管是否在武汉有社保、纳税等证明材料,均能在武汉买房,且不受区域、套数和户型面积等限制。武汉全面放开了已经执行三年多的楼市限购政策,至此,从2011年1月起正式执行的楼市限购政策退出历史舞台,“限购时代”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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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个家庭名下最多只能有2套住房; 2、若家庭内成员,比如子女满18周岁后,可另外为他/她新购置最多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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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限定外地户口买武汉商品房需要出示满一年的工作证明或纳税证明,这是从10年五一就开始执行的,不知道后来有没有什么政策变化,听说找中介交钱可以做纳税证明,但是异地贷款就不太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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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商铺分为临街型商铺、社区型商铺以及写字楼商铺等三大种类。当然其各自有各的特点。商铺具有可投资性,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临街商铺位于闹市或者是商业街区域,无论价格面积都是众多商户们心意的选择对象;如果是社区型商铺的话,一般服务的社区居民,因此大多以药店,超市之类为主,而且投资费用小,不过选择投资社区类型时要综合考虑周边的因素;投资写字楼的话,要看其是否具有可投资性,首先要看其所在位置是否是公司聚集区,例如开发区,还要看其资金多少的投入,由于较聚集的开发区之类的都是新兴的产业区,因此其前景看好,选择时要主要其地段的发展潜力。2、检查其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3、谨慎签订购买商铺买卖合同4、购买商铺注意其产权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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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武汉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不再实行限购。武汉楼市全面取消限购,意味着今后不管购房者是本地还是外地户籍,也不管是否在武汉有社保、纳税等证明材料,均能在武汉买房,且不受区域、套数和户型面积等限制。武汉全面放开了已经执行三年多的楼市限购政策,至此,从2011年1月起正式执行的楼市限购政策退出历史舞台,“限购时代”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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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9月2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取消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宣布武汉市自9月24日起取消住房限购,凡在武汉市区域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实行限购。办理相关手续时,不再核查住房情况,不再要求提供户籍、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 也就是说外地人在武汉买房跟武汉人购房及贷款的资格是一样的,外地人在武汉购房不再需要提供相关的纳税或者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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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限购哦。 2014年9月2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取消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宣布武汉市自9月24日起取消住房限购,凡在武汉市区域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实行限购。办理相关手续时,不再核查住房情况,不再要求提供户籍、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 也就是说外地人在武汉买房跟武汉人购房及贷款的资格是一样的,外地人在武汉购房不再需要提供相关的纳税或者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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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武汉楼市相关政策规定,自2014年9月24日开始,武汉买房不再限购。这就意味着已经执行三年有余的武汉住宅限购政策取消了,买房不再受任何限制,想买几套房就买几套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武汉买房从第三套开始不能再贷款买房。在具备买房资格后,如果你需要贷款买房,银行会审查是否具有贷款资格。简单来说,拥有买房资格,不一定能有贷款资格;但是没有买房资格,就一定贷不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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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武政办〔2011〕27号)文件要求,为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现对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登录“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进入“网上签约”栏目,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三、个人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向所购住房管辖的房管部门(机构)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符合政策规定的方可办理存量住房合同备案及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四、各级房管部门应加大对此次限购政策调整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购房人的政策提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五、原2011年1月14日市房管局制发《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武房发〔2011〕7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工作流程的规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工作流程的规定   一、限购政策有关规定   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   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二、签约及备案工作流程   住房限购政策签约及备案工作流程分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工作流程由资料核验、资格核查、网上签约、合同备案、产权登记等环节组成。   1、资料核验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资料真实性的核验义务。购房人在购买住房时,应如实向企业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配合企业上报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查。   2、资格核查   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合同备案系统”)中对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核查。未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的,不能进行网上签约。   企业在申请购房资格核查时,应在合同备案系统中选定购房人所购住房,通过房屋列表的“资格核查”栏目,按要求输入核验后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与购房人关系、是否本市户籍),合同备案系统将上述信息上传送至市房产信息中心。   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购房人相关信息后,在全市合同备案系统和房屋登记发证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登记发证系统”)中查询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信息,并在48小时内将查询结果反馈到合同备案系统。   查询结果反馈前,合同备案系统将购房人所选购住房予以锁定。企业在查询结果反馈前可撤销购房人的查询申请,撤销后该套房屋解除锁定。   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企业可打印并向购房人出具该套住房《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通知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结果通知单》),购房人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在48小时内持《结果通知单》及本人身份证明和家庭成员的相关资料向市房产信息中心申请异议复查,填写《住房购买资格复查申请表》(见附件2)。市房产信息中心及时复查后,应对复查结果出具《住房购买资格复查结果通知单》(见附件3)。符合限购政策的,市房产信息中心将购房人与所购房屋进行关联,并解除房屋锁定,可进行网上签约;仍不符合限购政策的,市房产信息中心将该套房屋解锁并返回到待查询状态。 3、网上签约   符合购房条件的,合同备案系统将房屋座落与查询购房人姓名关联,并将锁定状态解开,购房双方可以进行正式网上签约,打印并签署纸质合同,同时还将随合同一并打印《承诺书》(见附件4)及《结果通知单》,网上签约成功后购房双方不得自行撤销合同。   《承诺书》由购房人签字确认,阐明购房人已阅读限购政策内容,对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购房人愿意承担导致不能合同备案及房产登记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合同备案   企业应在网上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备案上报清册、全套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承诺书》(原件)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到项目管辖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   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时应认真核实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同时留存一份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和《承诺书》。不符合规定的,应退回全套收件资料,并向企业出具《不予合同备案通知书》(见附件5)。   5、产权登记   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在购房人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收取《结果通知单》和《承诺书》。房产登记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复核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和住房情况,符合购房条件的,予以登记办证;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不予登记。   (二)二手住房交易   个人购买二手住房工作流程由网上预签、资料核验、资格核查、告知查询、合同备案及收件办证等环节组成。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后,可先行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scxx.whfcj.gov.cn,以下简称“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所购住房管辖的房产管理部门(机构)进行合同文本输入。   2、资料核验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向所购住房管辖的房产管理部门(机构)申请购房资格核查,购房人因故需由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出具委托书。购房人(委托人)应如实向房产管理部门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配合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购房资格核查。房产管理部门在受理购房资格核查时,应对购房人提示告知限购政策规定和核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有关证明资料,核验后留存复印件。   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以下简称“二手房备案系统”)“资格核查”栏目,输入已通过核验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向购房人(委托人)开具《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见附件6,以下简称《核查回执单》)。   3、资格核查   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购房人相关信息后,在合同备案系统和登记发证系统中查询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信息,并在48小时内将查询结果反馈到二手房备案系统。   4、告知查询   购房人(委托人)在申请查询48小时后,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最后五位数字)、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购房人对核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在48小时内持《核查回执单》及本人身份证明和家庭成员的相关资料向市房产信息中心申请异议复查,填写《住房购买资格复查申请表》)。市房产信息中心及时复查后,应对复查结果出具《住房购买资格复查结果通知单》。符合限购政策的,市房产信息中心将购房人与所购房屋进行关联,可进行合同文本打印及签订备案;仍不符合限购政策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文本打印及签订备案。   5、合同备案及收件办证   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双方可持《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收件材料及《核查回执单》到房产管理部门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还将随合同一并打印《承诺书》、《结果通知单》,交易双方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收件手续。   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文本打印及签订备案,退回全套收件资料,并向购房人出具《结果通知单》。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的二手住房交易参照上述流程执行。   三、购房资格查询需要提交的资料   购房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三)购房人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交在本市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国家规定(建房[2010]186号)的要求执行。境外个人购房除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四、其他说明   房管部门和企业使用网上签约及合同备案软件的详细操作说明,具体见《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操作手册》和《武汉市二手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操作手册》,其另行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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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个地方的限购令都不一样的,最好问一下相关负责人,这些符合条件的申请就可以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武政办〔2011〕27号)文件要求,为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现对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登录“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进入“网上签约”栏目,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三、个人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向所购住房管辖的房管部门(机构)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符合政策规定的方可办理存量住房合同备案及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四、各级房管部门应加大对此次限购政策调整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购房人的政策提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五、原2011年1月14日市房管局制发《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武房发〔2011〕7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附件:《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工作流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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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感觉重点还是,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到25%,武汉籍居民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50%,三套房停贷;外地人在汉购房限贷一套,二套房停贷,禁止购买第三套房。这个新政起码是会挤出不少投资的水分,可以减小普通老百姓的买房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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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买房不用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了!外籍户籍人员在汉购房必须提供2年社保是武汉限购政策的明文规定,2014年下半年,武汉在原限购政策上进行松绑调整的内部会议后,主要松绑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武汉6个远城区,及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化工新区、武汉开发区等四个新城区,外地人购房,要求提供的社保及纳税证明由原来的2年变为1年以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二、140平以上户型,全市范围不限购,含新房、二手房;三、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学及以上学历者,提供1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即可在中心城区购房(一个月即可);四、武汉房管局将与银监局讨论,关于降低房贷利率的可能性。未调整的地方,按原政策执行。所以,你要是人民币多,第二条就符合你的要求,140平方米以上,不需要提供社保。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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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限购, 但是除了武汉之外的地区就不限购 ,比如保亭 ,比如陵水 ,比如乐东, 如果您对武汉了解的不多 ,可以先来武汉住下来 ,了解下市场, 养老不一定要选择武汉。 即便你能接受武汉的房价 ,因为多数是期房或者准现房在售, 新房多数是中部地区的楼盘, 想买海边的 ,只能考虑二手房了, 因为武汉是滨海度假城市, 所以海边是最早开发, 商业配套也是比较齐全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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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限购主要还是分中心城区和远城区。是根据行政区划来的。 新城区不是行政区划的概念,所以未按该说法进行分类。保利花园、保利海寓;在建项目保利十二橡树庄园、保利心语、保利圆梦城、保利海上五月花、保利拉菲、保利中央公馆、保利香槟国际、保利公馆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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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房地产限购政策情况: 5月31日下午,大连当地的两家房地产网站爆出,大连限购令的认定标准将不再以家庭为单位,而改为个人为单位。在大连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买房,开具《购房资格证明》时不再需要携带户口本与结婚证,即认定房屋套数只查询个人购房记录。也就是说,本地户口的“三口之家”最多可以拥有6套房产。 类似的故事也在海南海口上演过。4月底,海口市长冀文林在一次会议上“限价不限购”的表态也被解读为“海口将放松限购”,但不到一天,海口市相关部门就“辟谣”称,限购政策不变。 限购政策在三令五申中出台,而松紧之弹性完全被执行环节所掌握。还是那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今地方的“对策”尚在努力遮掩之中。不过,联想一下地方融资平台的天量债务,而卖地收入是其主要还款来源,地方的遮掩恐怕将越来越困难,博弈与突破之心将越来越强烈。或许,限购的放松将比预期来得更早。以上是最新房地产限购政策情况,这些只是一部分,其实想这种情况还有很多,希望有关部门能把好关,严禁这些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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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自2011年1月15日起,暂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及能够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中心城区(江岸、江汉、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不能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二、限购期间,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如实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签署《承诺书》。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登录“备案管理网上签约系统”进入“新建签约”栏目,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对于违反《通知》规定,未履行告知和审核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房管部门将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信用档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因上述行为给购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承担;因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信息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请以实际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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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武汉买房限购政策主要是针对的二套以及非武汉户口,当时说的是二套房不允许贷款,必须全款购买,而非武汉户口,社保必须连续缴纳五年,中间不能间断,才具有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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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八条,外地人可以在海口买一套房子。贷款不太容易,取消利率折扣,首付比例也较高,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没问题,完全可以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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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购房限购地区 武汉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最新政策另外新增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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