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户,补贴标准是: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5000元,其他贫困农户新房屋每户补助10000至15000元,维修住房补助标准根据房屋破损程序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元。看看下面这个文件对你有用没有?建议你直接到当地政府咨询,看有什么具体要求,是否有名额等。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 建村[2009]84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做实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目标任务。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任务是完成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约8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中,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1.5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今年扩大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制定中长期规划,逐步解决农村贫困户的危房问题。 (三)基本原则。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帮助贫困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农房,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地方责任,中央适当补助;要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规划编制与资金筹集 (四)编制规划。各地要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农村危房调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市、县、乡,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五)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计划,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所需资金。各试点县要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要通过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2009年中央将安排40亿元补助资金,并根据试点地区农村农户数、农村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进行分配,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 三、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 (六)补助标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在此基础上,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各地可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 (七)补助对象。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八)审核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四、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基本要求 (九)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十)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十一)村庄规划。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益与效率,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重建以原址翻建为主,确需异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 (十二)建筑节能。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试点的重要内容,要点面结合,同步推进。每个试点县至少要安排一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要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各地要尽可能采用当地材料和适用技术,研究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节能房设计与工法,优化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对研发生产农房建筑节能材料,具有良好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企业,要落实好现行的税收、融资、贴息等优惠政策。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 五、规范项目管理 (十三)资金管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技术服务。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完善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验收。 (十五)档案与产权登记。农村危房改造要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要整理归档。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十六)信息报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于今年7月初将改造计划、改造进度、竣工情况、资金安排,以及于明年1月初将年度总结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三部委。 (十七)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完成后,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牵头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一个月内提交检查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将组织进行抽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 (十八)落实地方责任。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改造项目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省”,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省、任务落实到省、资金拨付到省、目标和责任明确到省。地方政府负责编制改造规划、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地方投入、监管工程质量、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等。 (十九)部门协作。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各职能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民政、民族工作、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扶贫、残联、国土资源、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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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各地的政策不同,补贴的额度也不一样,另外是否是危房还要进行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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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危房改造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资金。   一、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助对象是长期居住在所属危房中的农村农户。现居住房屋确系危房且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向属地村委会、镇政府提出申请。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住房补助为辅,政府分类住房补助标准为:中央补助资金7500元,省级补助资金1900元,县级补助资金4500元,共计补助资金13900元。   三、申报程序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并自愿在当年完成危房改造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并提供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照片(包括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照片,其中要有含有户主正面肖像)等证明材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改造条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申报。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核查人员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地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凡被审核列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需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质量要求、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   5、竣工验收。竣工后,先由各镇政府进行初步验收,再由县住建局牵头,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质监站等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兑付补助资金。   6、资金拨付。补助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专户打到镇政府,再由镇政府一次性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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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规模是否大,一般不大的价钱都在几十万元左右改造一栋。危房,即危险房屋。 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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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是基础工程部分:进场拆墙、砌墙类。    2.卫生间,厨房地面做24小时闭水试验3.水电改造部分:打线槽、线管铺设。(如果有防白蚁工程此时需要喷第一遍药水)。    4.隐蔽工程验收,封埋线槽。闭水实验无渗露开始做防水工程。    5.木工进场,吊天花及石膏角线(白蚁工程需要对材料做第二次防白蚁处理)。    6.包门套,窗套。制作木柜框架。    8.同.步制作各种木门、造型门及平压。    9.木制面板刷防尘漆(清油)。    10.窗台大理石台面找平和铺设。    11.木饰面板粘贴,线条制作并精细安装。    12.墙面基层处理,打磨,找平    13.家什,门边接缝处粘贴不干胶(保护边)。    14.墙面涂料工程。   15.家私油漆进场,补钉眼,油漆。    16.处理边角,铺设地砖,实木或复合木地板,防水大理石条,踢脚线。    17.灯具,洁具,拉手,门锁安装调试。    18.清理卫生,地砖补缝,撤场(第三遍防白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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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17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全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为20万人(约5万户)。经省政府同意,2017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指标一次性下达200088人搬迁改造指标(新建180550人,修缮5200户约19538人),其中:今年专项切出23700人指标继续用于支持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由省住建厅牵头主抓。   各市、县(区)要认真组织编制2017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办法或通知,细化落实措施、任务分配、资金安排和管理要求等,并于6月20日前上报省农业厅。同时,迅速将任务指标分解到乡、到村,落实到户到人,并于7月20日前由设区市将《福建省2017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统计表之一、二、三》汇总上报省农业厅(详见附表2)。   二、补助对象与改造方式   (一)实施对象。一是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以及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农村危房户;二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三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五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六是泉州市危旧石结构房屋需改造的农户。居住在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符合条件的危旧房农户,且符合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可优先列入修缮改造,由省住建厅牵头主抓。   (二)改造方式。一是异地集中重建。对于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和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要搬迁的农户,要提倡引导他们异地集中安置。二是修缮加固。仅限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农户以及其他农村危房户,严禁借危房改造名义进行整村立面改造。三是就地新建。对居住地交通条件较好的危房户,实行就地改造新建。   三、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依据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的改造方式和困难程度,确定不同类型的补助标准。一是异地搬迁和原址新建的,按每人3000元补助。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即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增加一个人份补助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每户补助不低于10000元;二是对危房进行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0000元给予补助;三是五保户无论新建或修缮,按照每户15000元补助。   (二)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县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严禁以任何借口经由乡村转帐变相挪用补助资金,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各级扶贫、住建、财政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操作程序   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优抚对象、革命“五老”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示。县(市、区)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县级农业局(农办、扶贫办)组织,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并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竣工验收最迟于2017年1月20日之前完成,并填写《福建省2017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验收表》(附表5)。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必须于2017年2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对各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发放情况,省里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档案管理。一是建立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详见附表3)。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等材料。二是做好农户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各地要组织人员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福建省造福工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含泉州市石结构改造)。各地要按照绩效评价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   (二)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自2017年6月起,各设区市要于每月25日前汇总上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工程进度、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详见附表4)。石结构改造和传统民居保护修缮的信息报送单列处理,6月起,由泉州住建局于每月25日前汇总上报省住建厅和省农业厅。   (三)绩效评价。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对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进行绩效评价,2017年2月15日前将年度绩效评价(含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上报设区市,设区市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所辖县(市、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后,上报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省直有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工程进度和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提高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组织保障   (一)科学规划。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要与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强化村庄风貌管控,推进村庄绿化、裸房旧房改造。根据各地特色,统筹考虑,扶持一批增收项目,解决好搬迁改造群众的后续生活、发展出路。省级百户以上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的要求,引导农民科学建房、量力建房,节约土地,不可盲目求大求洋。   (二)资金筹集。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积极推进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建房贷款。各级政府要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帮助自筹资金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搬迁改造资金问题,并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管理经费,确保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顺利推进。   (三)保障用地。各县(市、区)要统筹考虑,鼓励引导搬迁村落开展旧村改造和宅基地复垦,土地指标优先用于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集中安置区的建设用地。在规划工业园区时,在园区周边(附近)预留一定比例的造福工程安置用地。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国土部门优先满足安置区用地指标,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林业部门要及时办理林地用途变更等审核手续。   (四)减免费用。各县(市、区)要按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精神,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加强造福工程收费项目监管,切实减免相关费用,对造福工程安置区建设中各种规费能免则免,或按低限收费。   (五)强化质量。各地要建立健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7〕115号)。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各地农民住房生产生活习惯,要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体现地方建筑风格。住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与指导督查,对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加强抽查监测和技术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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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村民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我系xx乡xx村xx屯农民,全家(几)人,现有泥砖房x间,约xx平方米,其中一间厨房,一间房间... 自建房至今,已有x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自然灾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透亮,瓦片脱落,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所以想我是多么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可以让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倒塌的问题。 危房改造申请书我全家(你还可以把自己家里的具体情况写上去,还可以加上自己的想法,等等),家中十分贫困,是贫困户,一年除了种地收成和我一个人外出打工,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老父老母已八十高龄,年老多病,已不能下地劳动上山干活。儿女现在双双读书,供读艰难。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改造我家的住房,我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济条件来改善我家的住房条件,让家人住的安心,由于经济困难,无法重新建房。 现欣闻政府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多少风雨飘摇中担惊受怕度日的危房户远离危险,喜极而泣!所以我想请求补助,恳请村委及乡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乡xx村xx屯某某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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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1.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3. 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1.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2. 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3. 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六)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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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农村危房改造登陆方法是: 一、系统登陆 1、登陆地址 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承办)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登陆地址,按“Enter”键。 2、登陆界面 3、登陆步骤 请您按以下的步骤登陆系统: 输入用户代码→输入用户密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登陆”按钮; 如果输入信息不全或是有误,可能出现的提示有: a.用户代码或密码输入错误: b.用户验证码如果输入错误: 二、全省数据统计分析 1、登陆成功后,自动显示汇总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当操作离开此界面后,点击链接,可以再次进入汇总信息界面。 2、点击列表中地区一列的链接,例如:点击上图所示的“石家庄市”,就可以进入石家庄市的分析界面,如下图所示: 3、再次点击列表中地区一列的链接,例如:点击上图所示的“正定县”,就可以看到正定县内所有的农户信息列表,如下图所示:​ 三、全省数据查询 1、点击"数据查询"按钮,打开数据查询页面如下图所示: 拖动上图所示红色圈内的滚动条,或者点击红色圈内的拖动按钮,可以显示农户的更多信息。 2、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搜索”:(例如,我们查询,改造原因为“C级危房”,改造方式为“原址翻建”的危房信息) 在改造原因列表中选择“C 级危房”,在改造方式列表中选择“原址翻建”: 3、然后,点击“搜索”: 就可以列出所有省内,改造原因为“C级危房”,改造方式为“原址翻建”的危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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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顺利推进垦区危房改造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改造标准、改造时间和补助标准   1、新建或维修,维修包括(屋顶换彩钢瓦、防盗门、塑钢窗,其它部位抹灰刷漆)。   2、改造日期:。   二、施工方式 :   1、由于我场职工居住分散,场方不再统一组织施工队,由乙方自行施工,按甲方的标准进行维修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其他事项,均由乙方负责。   三、权利义务:   1、乙方自行提供房主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及房屋改造前后与房主的合影照片的相关手续,并以上报场方,由甲方对改造的房屋建立档案。   2、乙方自行施工改造的要达到维修改造标准,按时完工并及时向甲方申请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享受国家危旧房补助款。未按时完工或未按甲方要求和标准维修的,取消本年度危旧房改造补助资格。   3、甲方对自行施工改造房屋的职工,由我场危房改造办公室小组检查验收合格后,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由相关部门履行发放资金手续。   四、协议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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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向村(居)民小组和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后,由村(居)民小组统一持村(居)民委员会同意的证明文件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宅基地等证明文件、施工图(2层以上建筑须有资质设计部门签章的施工图)到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还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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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3] 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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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们所在地开通了网上查询结果的吗?据我说所知,应该是查不到的吧,只有农村危房改造系统网上录入的系统,那是国家要求把农户的档案全部录入到一个系统里,以便查询、保存、统计用的。你可以查一下你们当地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电话查询一下,比较直接,结果也比较准确。或者打电话给你们所在乡镇的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咨询一下。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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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我的了解危房改造有以下的原则。 1、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2、应该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危房改造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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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应作危房鉴定:申请人需对房屋办理产权证,凭产权证、、身份证明、危房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我局申请危房鉴定。D级危房可进行翻建,其他等级的危房进行加固、修缮。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申请人危房鉴定书及相关材料到我局各基层管理所提出危房翻建申请,我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 对于农村老房子翻建审批问题。在规划区管理范围内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直接到住建局各基层管理所申请办理;在规划区管理范围外的,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六条:工程建设用地应当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可直接向县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翻建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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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危房改造补贴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有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或者是低保户和残疾贫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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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向房管局申请危房鉴定,然后持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危房整治,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经规划部门审定后按程序报批,结构及水电专业由业主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改造后建筑层数和高度分不同地段进行控制,位于核心保护区或其他法定规划有明确要求的,一、二层房屋按原层数审批;具有合法产权的原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按二层审批,一层建筑限高4米,二层限高7米。   位于风貌保护地段的,一、二层房屋按二层审批,具有合法产权的原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按二层(局部三层)审批,二层建筑限高7米,三层限高10米。   位于风貌整治区的,原则上按二层审批,二层建筑限高7米,具有合法产权的原三层(含三层)以上的,原则上按三层审批,三层限高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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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证、房产证齐全的,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2、没有房产证的,如土地证上四邻清楚,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3、没有房产证,且土地证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需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认定后,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4、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进入办理程序,并提供以下资料:现状图、布置图、施工图纸、立面效果图。 5、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合的,不允许翻建、改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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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房改造的补助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比如家庭成员的收入 具体改造补偿的方式、数额和时间应咨询一下当地的危旧房拆迁部门或民政局,一般3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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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开浏览器,百度搜索【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然后点击第一个带有wfgz网址标志的结果进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系。   输入用户代码、用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如下图。   登录成功,点击右上角的【数据录入】。   然后就可以录入具体的房屋信息了。比如省、地区、县市、村委会名称、姓名等等信息。   同时,还要上传危房改造过程中的三组照片,改造前照片、改造中照片、改造后照片。一切信息输入完成,点击【保存】保存该农户档案信息。   还可以查询自己录入的农户信息。点击上面的【农户查询】。   然后输入查询的限制条件,然后点击右下角的【查询】。   然后就显示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户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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