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税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对于工业用的自用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计算公式:   自用房产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租赁房产应纳税额=租金额×12%   说明:   1、对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代为缴纳房产税的,可由承租人按合同租金或主管地税机关核定的租金全额计算缴纳房产税;如租金不包括房产税税款的,应由承担人依照以下公式计算缴纳房产税:应纳房产税税额=支付出租人的房屋租金÷(1-12%)×12%   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3、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对于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一律免征房产税。 但是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也就是说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房从出租之日起计征房产税。 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和企业所有的一样征税。 具体征税分两段计算 10月1日前按房产余值计算 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 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1.2%*(9/12) 10月1日以后按租金收入缴税 应纳税额=15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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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时需交契税(3%)和印花税(千分之三),购买后需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原值减30%后的1.2%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乘以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办理过户所发生的契税等摊入购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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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所有权:国家或者集体,我们国家没有个人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税,当然是土地使用权人缴纳。至于要求你们叫,属于租房的合同问题,合同上注明了租房要缴纳租金的同时也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就由你们负责缴纳,否则,是土地使用者,也就是房东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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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企业对于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不用计提的方式而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房产税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有小部分企业通过计提的方式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房产税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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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产税的问题 租赁房屋用于办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其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是出租方(学校),而不是承租方(贵公司),因此,贵公司不需要交纳房产税。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因此,贵公司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只要在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应当作为税法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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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一般的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不用计提的方式而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房产税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有小部分企业通过计提的方式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房产税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在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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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其中10%~30%的幅度按地区不同有所区分。 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土地使用税=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其中适用税额按各地区各地段的不同有所区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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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项目中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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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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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其中10%~30%的幅度按地区不同有所区分。 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土地使用税=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其中适用税额按各地区各地段的不同有所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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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是对房地产所有人征税,租用的是由房产所有人交的,承租人不需要交的。如果自己开的公司用的是自家的房子,应该是在征税范围内的。关于房产税的问题租赁房屋用于办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其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是出租方(学校),而不是承租方(贵公司),因此,贵公司不需要交纳房产税。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因此,贵公司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只要在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应当作为税法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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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和个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人是:凡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规定如下: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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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办法:1、房产税的计算: 出租的房产税税额=应税房屋租金收入×12%, 自用的房产税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其中10%~30%的幅度按地区不同有所区分。 2、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土地使用税=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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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是对房地产所有人征税,租用的是由房产所有人交的,承租人不需要交的。 如果自己开的公司用的是自家的房子,应该是在征税范围内的。 关于房产税的问题 租赁房屋用于办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其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是出租方(学校),而不是承租方(贵公司),因此,贵公司不需要交纳房产税。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因此,贵公司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只要在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应当作为税法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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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条例第7条)   3.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9条)   4.贫困地区减税。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30%.   (条例第5条)   5.企业免税用地。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比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15号)   6.土地改造减免期限。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由各省级地税局在税法规定的免税期内确定具体的免税期限。(国税地字〔1988〕15号)   7.特定土地减免。下列土地的征免,由各省级地税局确定:(国税地字〔1988〕15号)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征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8.仓库冷库减免。经营仓库、冷库用地,纳税有困难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32号)   9.电力用地免税。电力行业管线用地、水源用地;水电站除发电厂房用地,工附业生产用地,办公、生活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供电部门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热电厂的供热管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电力项目建设期间,纳税有困难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9〕13号、44号)   具体请到国税总局网站搜索法规条文,还有各地的土地使用税优惠不尽相同,再到本省地税局网站搜索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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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自用部分是当年缴纳当年的房产税,你所说的09年缴纳08年房产房产税可能是自用部分的。 自用房产的房产税=房屋原值*(1-比例)*1.2%(比例在10%到30%之间,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幅度内自行确定),所说的计算基数就是房屋原值出租的房产房产税=租金*12%,计税依据就是租金 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就是土地面积,土地面积为土地证上注明面积,但是如果是楼房,就是用房产证上的面积/楼房总层数*占有层数。 房产税的比例和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都是不一样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幅度内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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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平方米各级土地税标准为: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北京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年应纳税额=∑(各级次应税土地面积×该级次土地单位税额)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4、10月的前15日内。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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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时需交契税(3%)和印花税(千分之三),购买后需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原值减30%后的1.2%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乘以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办理过户所发生的契税等摊入购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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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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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6]90号 1986-09-15国务院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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