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一: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政策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政策三: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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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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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苏州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首付最低30%; 2、有1套房或有贷款记录(已结清)首付最低50%; 3、有1套房贷款未结清,首付最低80%; 4、购买3套房及以上限贷; 5、本地人限购3套房,严禁购买4套房; 6、公积金贷款进一步收紧,贷款金额最高为公积金余额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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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目前的政策是全面放开的,不限制社保/户籍因素。要求只需要你的证件齐全就OK了。苏州房价这个不好说,毕竟房地产的公司太多太多了,没发给你说出一个准确的价位。不过大概的中等房子价位是5000-7000之间,你看可以参考,雅韵楼盘的房子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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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经济适用房贷款政策1.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购房贷款的操作过程基本与商品房的个人购房贷款操作方式相同。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式户口的自然人。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以个人的自身能力为主。4.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这是2015苏州经济适用房贷款条件。1.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可持认购书到贷款银行申请贷款。2.经银行初审合格后,再到银行指定的事务所办理个人还款能力的审查,在银行初审合格后,购房者还须同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房款,并办妥《个人收入证明》(可由其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上述内容经律师审查后,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3.此外,贷款人还须到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房屋财产保险(时间与贷款期限相同)。4.上述各项完成后,借款人可与银行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随后银行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账户中,借款人即按月开始归还借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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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政策中的限购是指“限购令”。是2010年4月30日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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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必须有购房资格才能买房的,外地人在苏州交社保或者纳税满一年,且名下没有房产,本地人名下没有房产或者只有一套的,购买不能超过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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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外地来苏州购房、就业人员落户苏州执行以下政策: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一、申请人携带 1、填写好的户口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土地证; 5、劳动合同书; 6、参保证明; 7、工资收入证明; 8、户籍证明; 9、婚姻状况证明; 10、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11、独生子女证; 12、无业证明(户籍地); 13、已婚育龄妇女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卡》或《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所需材料去区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经审核批准后发给《准予迁入证明》二、持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原籍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去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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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苏州市购房政策: 1、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支行,出台了相关文件,正式宣布从10月31日开始,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而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 2、 苏州新限购令规定: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除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3、对在市区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4、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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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住房均处于建设、筹措房源阶段,其中城区计划供应中低收入家庭住房1400套。 苏州购房政策六大调整 1.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200元调整到1380元 2.市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700元调整到1900元    3.城区的政府购房补贴标准从3400元/平方米调整到3570元/平方米    4.领取政府购房补贴的公有住房收回价格从3500元/平方米调整到3675元/平方米    5.城区2012年度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扩大到中等偏低收入无房家庭。基本租金为住房市场同类地区、同类住房平均租金价格的70%左右    6.城区2012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优惠面积内的销售价格从3190元/平方米调整到3350元/平方米,优惠面积外销售价格仍为6000元/平方米住房保障准入门槛降低根据通知,7月1日起,苏州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200元调整到1380元,市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700元调整到1900元。“调整此标准后,意味着苏州市区居民中凡本地户籍5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1900元以下的家庭,均可到户籍所在的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请住房保障。”苏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徐处长表示.经审查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三类住房困难家庭,均可梯度享受配租廉租住房、实行公房租金减免、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政府购房补贴、供应共有产权型住房、供应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配租居民公共租赁住房7种形式的住房保障。   购房补贴国内最高标准根据通知,苏州城区即金阊、平江以及沧浪区的政府购房补贴标准从3400元/平方米调整到3570元/平方米,领取政府购房补贴的公有住房收回价格从3500元/平方米调整到3675元/平方米。“调整后,符合居民住房保障条件的无房的三口之家,购普通商品住房时政府可补贴19.278万元,补贴标准为目前全国最高水平。”徐处长介绍,2009年市政府出台购房补贴政策,规定城区住房保障对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的,按住房保障人均建筑面积 18 平方米(扣除私房的建筑面积)计算,政府每平方米补贴2000元购房款,随后2010年购房补贴标准调整到2800元/平方米,2011年调整到3400元/平方米。 公租房配租范围扩大 根据通知,苏州城区即金阊、沧浪以及平江区的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扩大到中等偏低收入无房家庭,基本租金为住房市场同类地区、同类住房平均租金价格的70%左右。   徐处长介绍:“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其中一个标准就是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此次调整后,城区中等偏低收入以下的无房家庭也能配租公租房。” 此外,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优惠面积内的销售价格有所调高,从3190元/平方米调整到3350元/平方米,差价部分由市财政补贴。优惠面积外销售价格仍为6000元/平方米。据了解,今年苏州城区计划供应中低收入家庭住房1400套,房源位于金阊新城虎池路以西、金筑街以北,为高层建筑,目前正准备开工建设。2012年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政府与开发商的结算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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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2017年苏州限购房政策有以下几点: 1.买第1套房,首付不低于30%; 2.已有1套房且不用再还贷款的,首付从30%调到50%; 3.已有1套房,贷款未还清的,首付80%;已有2套以上的,暂停商业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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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价格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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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心为你解答。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支行,出台了相关文件,正式宣布从10月31日开始,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而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 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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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2015苏州购房政策有: 一份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383方案”中提到: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有条件转正。“小产权房转正”的风声也随之再起。我们现在就来了解一下苏州小房产权的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吧。了解一下房产方面的知识。 2013年小产权房由于产权不完善,所以价格便宜,为了很多暂取这点蝇头小利,很多购房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国土部严禁登记发证。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昨天,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根据2013年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已经确定登记完成逾70% 昨天,国土资源部召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气会。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说,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加紧进行,去年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力争用三年时间(即2012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 朱留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到今年年底应该会有一个更好的结果”。 朱留华在会上透露,自今年5月6日国土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来,在目前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遭遇了一部分政策问题,确权登记发证进展较为缓慢,为推动确权登记发证顺利进行,近日又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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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条件。按照地块确定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要求,明确地块公建配套、人才公寓等配建要求;合理设置住宅用地出让市场指导价以及一次报价区,为保证商品住宅建设品质,推动土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并可采取限价销售作为招拍挂条件。加大保障房(定销商品房)和人才公寓的上市力度。 二、进一步调整商品住宅购买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 2 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 1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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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又有哪些新政策出台?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购房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了解哪些政策?201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又有哪些影响?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二、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1、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2、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所购置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例:某购房人经职位等审核后,购买标准核定为最高4000元/平方米,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即总价在280000元以内的经济适用房,若购买一套面积为80平方米,原购价格为4100元/平方米,未住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其购房总价为328000元,超过了核定的280000元的购房标准,则超出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即补交(328000-280000)×10%=4800元。并且此房屋仍然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管理。希望广大购房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之前,务必了解清楚有关政策,能够避免在买房过程中遇到相关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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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买房交契税国家没有出台新政策,但有的地方会补贴~   参看国家规定:对首次购普通住房征收契税的标准:90平方内1%、90平方~144平内1.5%,非首次购房或超过144平按3%缴纳,非普通住房按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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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苏州园区购房政策是:本市的对面积和时间没有限制,可以直接迁户口;外地的需面积75平以上持产证满3年,社保满3年三条同时满足后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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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条件: 1,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苏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36个月)的社保或税单; 3,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 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5, 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苏州没有购房记录; 6,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 7, 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8,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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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支行,出台了相关文件,正式宣布从10月31日开始,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而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 2、 苏州新限购令规定: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除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3、对在苏州市区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苏州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4、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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