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完首付等待签购房合同一个月左右正常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必须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已有 3 个回答
  • 按照合同法规定,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双方就要共同去遵守,如果你想退房,那当然就要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那就要看你签定合同时,你们双方的约定了,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合同约定,那么你支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能高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已有 1 个回答
  • 买房交首付时还需交以下费用: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2%。面积测绘费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取。由于业主所交纳的物管费只涵盖生活垃圾部分,所以对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物管公司可收取相应的清运处理费用。 装修保证金:在装修完毕后的约定时间内,如果未损坏房屋结构、未出现因装修导致的影响他人正常居住的情况,装修保证金可全额返还。如果购房者在收房短期内无装修计划,可与物管公司协商延后装修保证金的交纳时间。
    已有 3 个回答
  • 退房可以,但是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前,《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该《解释》颁布后,其中第2条承认了预约合同的效力,为此,《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预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
    已有 4 个回答
  • 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通常都会面临如何与开发商进行谈判的问题。有的购房人在开发商售楼人员的误导或欺诈之下签订了认购书,后来发现上当了,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因为自己的原因反悔了,不想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的购房人则是希望开发商给予自己更多的优惠。不管是哪种原因,购房人如果不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面临购房定金被开发商没收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应当怎么办呢人与开发商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谈判的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达成一致为由,解除认购书要求返还定金。当然理由必须是在法律上能够成立的,不能无理取闹。如提出首付款的比例过高、交付房屋的时间太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太轻、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太晚,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责任太轻、房屋的交付条件太低、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条款不合理,物业管理费太高及补充协议中存在对购房人不利的格式条款等等,这些都是很好的理由。购房人可以通过采取这种围魏救赵的方式来维权。于购房人在法律知识和谈判技巧方面的不足,建议购房人最好聘请律师代为参与谈判或是咨询律师后再进行谈判,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利益。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购房交了定金但没有签合同,现在不想要的话,对方所收的定金可以不退。 购房合同虽然没有签订,但你交付定金后,定金担保已经生效,如果你违约不想要房屋的,按法律规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希望能帮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这个要看是什么原因到指定退房,如果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的话,开发商有权要求扣除一部分的违约金的。具体可以参考当初跟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或购房合同里的约定。
    已有 3 个回答
  • 付完首付、签完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就会催着你去银行贷款了,贷款银行会直接放到开发商账户上面,然后你就开始还款了
    已有 2 个回答
  • 网签是一种方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才是实体的。网签的意思是说通过网络和房管局联网同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如你所说,网签完之后所有条款都以制式的形式打印多份,确认无误后,在后面签上我们的名字和手印.这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在都是这样签的,以避免一房多买.
    已有 1 个回答
  • 贷款首付一般取决于银行,银行有规定,最新贷款购住房(注意是住宅,其他性质房屋不参照这个标准)是90平以下的首付20%,超过90平方的要不低于30%,并且限制为家庭首套住房,如果是第2套或更多,首付比例也会相应增加。开发商为了赚钱一般会尽量降低首付比例尽快回笼资金,并不会特别要求首付的比例,这主要看银行的政策要求。当然能多付款还是不要贷款的好,银行每年加息几次,若干年后利息是一笔很大的支出。 首付,一般都是明文规定总房价的30%,按接类型有几种,看银行给你提供的是哪中,有的地方没有并没有其它按接服务提供,你朋友付了四成,可用来交付房价的只有三成啊,还有一成用来交其他费用了,如水电开户,印花税等等!!最好是你去问那些楼盘的售楼部最清楚了。
    已有 4 个回答
  • 现在买房首付一般都在30%,还是首套房,二套房就更多了,具体的还是去售楼处问下吧。
    已有 3 个回答
  •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对于购房者的这些想法及疑问,我可以明确地告诉购房者,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这就要了解定金的法律规定。
    已有 2 个回答
  • 网签购房合同其实内容与国家住建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内容是一样的,只不过网签购房合同是跟房管局信息是同步,一旦网签购房合同成功,合同的内容双方就无法更改,如有条款约定更改的,就必须通过房管局相应的申请审批才能办理更改,这就进一步保障的了购房者的权益。网签购房合同其实内容与国家住建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内容是一样的,只不过网签购房合同是跟房管局信息是同步,一旦网签购房合同成功,合同的内容双方就无法更改,如有条款约定更改的,就必须通过房管局相应的申请审批才能办理更改,这就进一步保障的了购房者的权益。当网签购房合同完的合同,开发商还得从网站上下载打印后,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最后送房管局办理预售备案。这样网签购房合同才算真正完成。网签购房合同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签购房合同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实行网签购房合同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该合同的具体合同号将反馈至管理部门,如该房已销售或抵押,合同将不能生效。
    已有 1 个回答
  • 签订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环。签订购房合同前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与开发商签订合同需使用规范的正式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必须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已有 3 个回答
  • 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通常都会面临如何与开发商进行谈判的问题。有的购房人在开发商售楼人员的误导或欺诈之下签订了认购书,后来发现上当了,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因为自己的原因反悔了,不想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的购房人则是希望开发商给予自己更多的优惠。不管是哪种原因,购房人如果不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面临购房定金被开发商没收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应当怎么办呢???由于已经签订了认购书,如果购房人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不积极与开发商就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磋商,那么开发商就会以购房人违约为由没收定金。购房人无疑白白损失了数额不小的定金。开发商不是慈善家,追逐高额利润是其的本性,购房人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人应当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磋商,在协商的过程中充分了解开发商及所购房屋的状况,掌握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和对开发商不利的信息,充分利用开发商的缺陷,在谈判过程中取得主动地位。??本人最近代理了一个购房人与开发商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谈判的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当日即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并提供了办理按揭贷款的材料。开发商当时并未向当事人出具《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也没有将签署的认购书交付当事人一份,导致当事人对认购书的内容都不了解。两天后当事人对所购房屋的价格及银行贷款的利息不是很满意,于是想要解除认购书或是要求开发商给予适当的优惠。??当事人陈述,开发商通过提高地上一层正式房屋的价格而附赠地下室,地下室的价格很高。开发商向当事人明确承诺地下室的用途是住宅,但是又表示办理不了产权证。我初步判断,通常地下室的规划用途不会是住宅,开发商存在欺诈嫌疑,这将是我们谈判的突破口。??谈判时,我们首先要求开发商交付认购书一份,以详细了解认购书的内容。在认购书中第九条明确开发商向购房人出具了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合同经双方协商已经达成一致。当事人表示当初没有注意这些条款,也没有看到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的约定对当事人是极为不利的。??在与开发商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谈判中,我们认为开发商变相以住宅名义出售地下室,而且还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行为违法,显失公平,并且存在欺诈嫌疑,明确提出双方不能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达成一致,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及首付款。开发商刚开始态度很强硬,表示如果当事人不能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将没收定金。??我们不为所动,以开发商欺诈售房为由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经过几轮的谈判之后,开发商为了解释地下室无法办理产权证并不是其不愿办,而是因为地下室的规划用途不是住宅。我们提出既然地下室的规划用途不是住宅,那么开发商变相作为住宅销售是违法的,更不能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了。我们对双方的协商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开发商无法抵赖。最后开发商提出给予当事人一定优惠,通过开发商的活动,银行给予当事人极其优惠的贷款利息,并且物业公司免除了当事人几年的物业费,当事人通过谈判总共获得了十几万元的利益。??购房人应当重视与开发商的谈判,更不要忽视律师在谈判过程中的作用。??认购书中定金条款的约定对购买人本身就是不利的。双方对所购商品房的信息掌握严重不对称。开发商了解市场行情,掌握了大量的信息,对其出售的商品房更是熟悉。消费者对所购商品房缺乏足够的了解,并且容易受到开发商的误导和欺诈,处于弱势地位。购房人本身在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上也不如开发商,同时开发商是格式合同的提供者,其通常以附件的形式制定对购房人不利的格式条款。??目前在房屋交易市场,向购房人隐瞒事实和提供虚假信息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在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很少出示商品房预售合同,更不用说与购房人进行初步协商了。购房人在签合同时才能看到合同,并且即看即签,根本没有时间进行斟酌,更不用说提出异议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人不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或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定金是难以要回的。??从法律效力上看,如果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预售房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应当无效。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其存在过错,应当向购房人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预售房屋,认购书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签订认购书后购房人也有权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及预付款。??这时想提出退房的购房人,不要以“房价太高”、??“房价在降”、物业费太贵或我不想买了等为由要求解除认购书,这些理由在法律上是不能成立的。购房人完全可以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不能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达成一致为由,解除认购书要求返还定金。当然理由必须是在法律上能够成立的,不能无理取闹。如提出首付款的比例过高、交付房屋的时间太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太轻、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太晚,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责任太轻、房屋的交付条件太低、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条款不合理,物业管理费太高及补充协议中存在对购房人不利的格式条款等等,这些都是很好的理由。购房人可以通过采取这种围魏救赵的方式来维权。??鉴于购房人在法律知识和谈判技巧方面的不足,建议购房人最好聘请律师代为参与谈判或是咨询律师后再进行谈判,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利益。
    已有 2 个回答
  • 一、办理购房贷款的注意事项:购房者选好房子决定贷款购房时,首先要对自己的经济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选择好首付的比例,不要为了买房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对自己未来的收入要有一个客观的预测。办理贷款时要注意:(一)选择合理的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是不能更改的。因此购房者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己收入的稳定性和数额,确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避免有能力还却增加不必要的还款期数或者没能力还月供压力太大。(二)保证提供真实的资料,增加信用。申请个人贷款时,银行会要求提供经济收入证明。提醒购房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真实的收入、职业、经济证明。如果为了买房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一旦还不上贷款,不仅要承担购房不成的违约责任,银行审查后发现资料不真实,会降低信用度,造成以后贷款困难。(三)按月还款,避免不必要的利息。贷款办成以后,一般要在一个月之内按照约定的数额把首期还款额存入账户以供银行扣款。如果账户上余额不足,银行会在下次划账时扣一定的利息,所以提醒购房者最好设置提醒,保证银行划账顺利,避免不必要的利息损失。(四)退房别忘解除贷款合同。贷款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与购房合同是独立存在的两个不同的合同,如果购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或因个人原因解除了,不表示贷款合同也解除了,购房者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除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偿还剩余贷款的本息。具体如何解除贷款合同还要看解除购房合同的原因,但无论哪种原因,贷款合同都不会自动解除。以上是办理购房贷款的注意事项,另外还要注意提供给银行的地址要准确,万一利率变化银行能够通知您,搬家后要去银行变更地址、**。购买期房一般是开发商帮您办理按揭,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或者二手房,还要注意考虑选择哪家银行更适合自己更容易批下贷款,更方便自己还款等等。二、贷款购房要注意什么问题购房者选择贷款购房,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情,至少会牵扯到开发商、银行有些还会影响到第三人,比如贷款买房后把房子租出去,就和承租人发生联系。所以贷款购房还要注意以下问题:(一)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二)贷款后出租住房要告知承租人。(三)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四)提前还贷不要忘记要回保险费。(五)贷款偿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综合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办理购房贷款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本文只是介绍了一些常见的部分,如果在实际生活中您需要办理贷款购房,最好查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情况特殊或者比较复杂,还要咨询律师,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最好请律师先看一下您的购房合同,尤其是关于贷款问题的,避免开发商推脱责任给您的利益带来损失。
    已有 1 个回答
  •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最后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一般千分之一左右,有的开发商会定得很离谱,就算无限期拿房产证,赔款也没有多少,这方面是需要注意的。
    已有 3 个回答
  • 从古到今,家,永远是每个人幸福的港湾,是温馨的代名词。所以为了有个温暖的家,我们就必须买一套好房。现在的很多年轻人都在为买房奋斗着,现在房价居高不下,买房是一件大事情,当然不能马马虎虎的就买了,要从各个方面去考虑,一次性付款买房流程是一大过程,那么该怎样买房呢我们这边一起来了解下,才不至于让自己焦头烂额哦。首先,买新房需确认符合买房的条件吗,是首套还是二套(还要确认以前的银行资信好不好,也影响首套或二套的认定),贷款方式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或者是组合贷款。其次,买房的流程:1.通过各种手段收集房地产项目的有关信息。2.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做一个预算,比如购买能力、居住小区具体位置、物业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的分析,确定一个购房理念,然后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确定几个备选目标。3.对备选目标进行仔细审查,网上咨询、电话咨询或是向内行朋友咨询,进行初步了解。4.进行现场考察,有内行朋友的话,邀约同行。5.向房地产行业律师咨询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选定项目后再交订金。6.按照约定时间与卖家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缴纳购房款。7.合同完了后,办理入住手续等。买房的时候必看的流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上的比例数字。比如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如果你想减少购房风险,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阱,有能力的话,一次性付款买房流程中聘请一位律师,把相关的事情办好。买新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签定金协议,签买卖合同付首付,签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办产证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户口本、有小孩的话要小孩出生证明、公积金账号。买二手房需要的手续;确定合意的房源,与房主约定看房,确定购房意向,带身份证和定金签订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契约》,贷款需支付首付款,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办理土地证过户,交清尾款,户口迁出,交验房屋。“爱”永远是一个最美好的字眼,它代表着温馨、快乐,和对爱的渴望。然而你必须要有一套完美的房子作为载体,那么你就该懂得买一次性付款买房流程,以上就是具体的内容,现在你知道该怎样买了吧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啊,如果觉得给力的话竖个大拇指呗,以后我会更有信心作答的哟。
    已有 4 个回答
  • 一、购房合同能更名吗对于购房合同能否更名分为两种情况:(一)、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二)、如果购房者已经网签,则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买方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买房的合同才可以成功备案。另外,已经按揭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更名的。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二、购房合同更名费用是多少目前到房管部门撤销合同不收取费用,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存在费用变化情况以房管局解释为准。另外,开发商可能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再收取相关的代办费用等,如果购房者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并就此协商。现今房地产市场上开发商通常的做法是:购房者需要进行更名,他们都将收取更名手续费,这一收费虽然没有政策依据,但基本上所有楼盘都是这样做的,可以说是不成文的行规。对于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合同更名开发商普遍都将收取同样的费用:一是只交了定金;二是签了正式合同并付了首付款的;三是签了合同并已办完按揭手续
    已有 2 个回答
  • 买房子交了首付,房贷还没下来能不能退房要分以下几个情况:   (一)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开发商手续不齐备或银行认为开发商缺乏保证能力等情况,导致购房者因不能办理按揭而又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购房者可以退房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二)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原因,最终导致贷款无法办理的,购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首付款。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因素等,如国家贷款政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银行贷款规模限制等相关事由。如果产生这种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退还首付款。   (三)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己的原因,如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购房者缺乏还款能力,银行审查认为购房者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发放贷款,导致贷款合同不能能订立,如果购房者要求解除已订立的购房合同,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产生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就应该与开发商重新协商交款事宜,或者直接向开发商交清房款。不能缴纳房款的,开发商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收取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