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沈阳市离职的员工,可以找公司办理这个业务的行政人员,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然后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可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2012年1月1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和所需要件,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封存证明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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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沈阳住房公积金大东管理处 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 2公积金管理中心皇姑部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西路13号 3沈阳皇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西路三号 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西管理部 艳粉街57号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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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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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的开发企业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   借款人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下发24个月内准予申请(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24个月内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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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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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契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包含该房屋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抵押物地址内容的所在页);⑥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⑦近期3个月《银行还款对账单》(需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⑧已发放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公积金联名卡。如管理部能确认该职工非首次商贷提取(即已留存该职工的商贷提取归档要件),仅需留存银行还款对账单。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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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的开发企业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   借款人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下发24个月内准予申请(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24个月内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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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缴纳公积金多久了?沈阳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额度需要根据你缴纳的额度和贷款年限才能具体计算出来,并且不能超过房产价值的七成。 申请沈阳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1、在沈阳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贷款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的不良信用记录。 4、购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5、所购房产不为申请人家庭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6、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7、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9、申请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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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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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提取材料 1.沈阳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材料 职工个人现金购买自住住房: (1) 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均提取或产权性质为“单独所有”房屋的房主配偶提取时,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 (2) 夫妻双方均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3) 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4)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 《契证》原件(无《契证》的,需提供纳税申报表); (6) 集体土地产权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乡镇及以上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价值证明。回迁住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增加面积税费发票原件; (7) 持外市地《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的,需提供外地户籍或身份证明(职工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户口在该地的证明均可),或申请提取职工所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该职工在外市地工作证明(需加盖公章); (8)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尚未发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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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柜台查询: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2网上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3电话语音查询: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有些地方有设置电话查询密码,这时需要输入正确的电话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有些地方还有明细传真的服务。   4短信查询: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5公积金磁卡查询:磁卡一般指的是公积金卡。查询机一般放在公积金办事大厅大堂或者银行网点。缴存人首先在查询机上刷卡,查询机会读出磁卡信息,输入查询密码即可进入查询。这里可以查询到的信息比较有,有余额,明细,状态以及贷款信息。   6银行ATM机或网站查询:有些地方的公积金中心会与银行联合推出联名卡。这样缴存人可以直接在ATM机上通过银行卡及密码查询到自己怕公积金信息,也可以在网上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查询到自己的余额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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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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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找公司办理这个业务的行政人员,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然后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可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2012年1月1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和所需要件,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封存证明就可。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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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1、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购房(或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预留印鉴。3、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上述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缴存管理部提取审批柜台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柜台核定,之后到银行柜台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和上述所需要件,到封存户所在的管理部提取柜台办理提取审批手续,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柜台核定,之后到银行柜台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你工作2年,只要你的公积金缴纳满一年就能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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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公积金提取方法: 第一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 第二步: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本人的住房信息,由公积金中心联网查询。 第三步:当即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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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提取材料 1.沈阳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材料 职工个人现金购买自住住房: (1) 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均提取或产权性质为“单独所有”房屋的房主配偶提取时,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 (2) 夫妻双方均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3) 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4)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 《契证》原件(无《契证》的,需提供纳税申报表); (6) 集体土地产权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乡镇及以上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价值证明。回迁住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增加面积税费发票原件; (7) 持外市地《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的,需提供外地户籍或身份证明(职工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户口在该地的证明均可),或申请提取职工所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该职工在外市地工作证明(需加盖公章); (8)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尚未发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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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职工在偿还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商业部分或非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契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包含该房屋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抵押物地址内容的所在页);⑥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⑦近期3个月《银行还款对账单》(需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⑧已发放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公积金联名卡。  如管理部能确认该职工非首次商贷提取(即已留存该职工的商贷提取归档要件),仅需留存银行还款对账单。  偿还商业贷款或非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度: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但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金额。  偿还组合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在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足够偿还住房公积金年还款金额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定期余额,但不得超过商贷部分当年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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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贷银行受理的,委贷银行需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贷款受理或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因情况特殊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五、放款审核 中心收到房屋抵押权证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预告登记证明》,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 六、贷款发放 委贷银行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监管专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房改房贷款、拆迁安置房住房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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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是:离职提取的条件,外地户口的,随时可提。本地户口的,需要集中封存满一年才能提取。集中封存必须单位去办。 没做集中封存也可以取,填写公积金提取审批书,需要单位盖预留印鉴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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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沈阳是提取公积金需要单位的离职证明和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或者是贷款的合同书,两者二选一就可以到公积金的中心提取公积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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