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规定,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员14种情形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同情形公积金提取额度不一样。其中6种情形下可以提取存储余额,8种情况下可以提取全部存储余额。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额度: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额度: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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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颁布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员14种情形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同情形公积金提取额度不一样。其中6种情形下可以提取存储余额,8种情况下可以提取全部存储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备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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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 第四章 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   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第十六条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第十七条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消费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职工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第(一)、(三)、(四)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除提交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材料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二)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三)异地购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四)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提交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证明;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   (五)建造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六)翻建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七)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和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仅需提交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材料;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用于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的,不需提交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材料和相应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职工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除提交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材料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退休的,提交退休证;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   (三)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提交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交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   (五)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口迁移证明;   (六)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职工本人应当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申请接续手续;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又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八)因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患者是职工家庭成员的,应当另行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前款第(六)项规定中职工不能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应当已达三个月;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应当已达三个月。   第二十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有效法律文书。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   第二十二条 职工按照本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提交的相关业务表格、协议文本,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或者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职工按照本规定提交的身份证明及其他证明文件或者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或者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第二十三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第二十四条 公积金中心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对本规定中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材料拟订补充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公布执行,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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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跟银行预约提现,比例是50%,不同情况的提取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一、租房提取: 《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二、购房提取: 《提取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3,还贷提取: 《提取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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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上,比如前10个月,一个月交1000公积金。 那一共交了10000。 后10个月涨工资了,一个月交1200,又交了10个月,即12000。 那么我的余额现在是22000,一共缴了20个月,现在的缴存比例是1200。 现在我要以租房的名义提取,那么最多可以提取多少了? 1. 余额的50%,即22000/2 = 11000. 2. 当月缴存比例*50%*已缴月数,即1200*50%*20 = 12000. 我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的网站,点租房提取,显示的是按第2种方法计算得到的最大可提取额。 不知道审核后发下来的钱是按哪种 价格参考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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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并不能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因为个人贷款种类繁多,我们常见的就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个人车贷款‘>汽车贷款等,这些贷款的贷款额度由于用途和提供资料或者抵质押物的不同有所差异。  比如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这样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个人贷款大体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个人创业贷款,个人汽车贷款等等。他们的贷款额度由于用途和提供资料或者抵押物、质押物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贷款的用途限制了您的个人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还款能力的系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公积金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公积金贷款年限(如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其公式中的工资月收入不包括配偶方)。  个人信用贷款额度  个人信用贷款,即通常所说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它的额度是根据您的信用情况,收入情况的不同而调整,一般贷款额度从几千元到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不等。  个人汽车贷款额度  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所购车辆为商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所购车辆为二手车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60%。  另外,贷款人的收入情况,信用情况与个人贷款额度有直接的关系。  收入情况好一些,个人贷款额度自然会高一些,因为您的还贷能力相对高一些,银行敢于贷较高的款项;个人的信用情况是所有银行看重的,对于还贷信用不好的客户,贷款可能意味着无法还贷,银行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所以要想申请到较高的贷款额度,自己的信用状况要好。  所以,个人贷款额度一般是多少,要看银行的规定和个人自己的信用情况。平时,要注意维护好自己的信用,不然等派上用场的时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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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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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上,比如前10个月,一个月交1000公积金。 那一共交了10000。 后10个月涨工资了,一个月交1200,又交了10个月,即12000。 那么我的余额现在是22000,一共缴了20个月,现在的缴存比例是1200。 现在我要以租房的名义提取,那么最多可以提取多少了? 1. 余额的50%,即22000/2 = 11000. 2. 当月缴存比例*50%*已缴月数,即1200*50%*20 = 12000. 我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的网站,点租房提取,显示的是按第2种方法计算得到的最大可提取额。 不知道审核后发下来的钱是按哪种 价格参考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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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按借款人配偶或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15倍,补充公积金余额的2倍计算,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70%。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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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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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且不超过月实际支付的租金,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支付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步骤: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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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具体最高限额各地情况均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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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极大减轻买房压力,使劳动单位多年积累的福利转化为现实,那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呢?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十一)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10元。【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相关问题】问:此次放宽提取,明确因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是多少?答: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问:此次放宽提取,为何将租住商品房提取限额定为1500元?答:根据本市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将本市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限额定为每人每月1500元,如夫妻二人同时支取,每户每月支取限额为3000元。相比其他省市规定,目前北京确定的提取限额排在全国前列。问: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额度是否能够累计、叠加?答:租住商品住房且只提供无房证明的,职工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1500元,每季度提取额度不超过4500,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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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公积金提取额度最高: (一)借款人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二)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三、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能提供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其购买住房为首套住房证明,仅借款人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30万元的,可按30万元计算。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50万元的,可按50万元计算。 四、经当地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且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提供由经当地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在符合上述首付比例的情况下,仅借款人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30万元的,可按30万元计算。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50万元的,可按50万元计算。 五、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的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且转入单位处于正常的汇缴状态并无欠缴,其在本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即可申办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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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付后提取,可以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将公积金中的不超过贷款总额的部分全部提取出来; 2.买房时未用公积金而是选择了一次付清,但是装修的时候需要提取,那么根据装修合同可以把公积金中装修的那部分金额提取出来; 3.如果是退休后要提取,那么应该是可以办理全部提取。 具体的额度可能各个地方的政策会有所不同,办理手续也不尽相同,最好致电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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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每月可以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缴存上限,也不能超过租房的月租。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出于封存的状态,想要申请提取的话,需要按照账户封存前的3个月缴存额度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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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不能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有各种限定情况才可以提取,最常见的就是户口和工作地点都迁出了,可以提取;租房、装修房可以提取;买房可以提取;退休可以提取;移民可以提取;具体提取条件可以查询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打电话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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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供还贷提取不受买房时间限制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方面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解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2016年12月20日)之后,深圳单位和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征求意见稿》中考虑在此时间节点后的相关情形可以申请提取,如购房、租房、还贷提取、物业管理费提取等。title=“市民质疑公积金提取制度:自己的钱取起来咋这么难?“;这就意味着,在2016年12月20日之后买房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此前买房者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但是,月供还贷提取和物业管理费提取是不受买房时间限制的,在2016年12月20日之前购房者,现在仍在还月供的职工,可以申请还贷款本息提取。例如:在2016年9月通过银行商业贷款买房的,由于其购房行为发生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之前,该职工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但是其每个月的月供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如果职工是在2016年1月通过银行商业贷款买房的,该职工可以在凭购房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对于其每个月的月供,还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将根据资金归集情况逐步降低留存额关于大家关心的留存额度等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在起草《征求意见稿》的过程中,是基于住房公积金互助性考虑,对于职工因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至少3个月的当前月应缴存额。公积金中心解释,从国内其他城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践情况来看,大部分都是在住房公积金归集达到一定规模后,逐渐调整留存额的。因此,为切实发挥归集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功能,《征求意见稿》考虑在住房公积金前期归集阶段,设置保留至少3个月的当前月应缴存额规定,但在后续实践中将根据资金归集情况逐步降低留存额。外来务工人员离深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限制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三套房和还贷提取的做法是否合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提高职工住房支付能力,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在起草《征求意见稿》的过程中,也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并考虑到住房公积金互助性特点,因此限制了第三套房家庭购房和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外来务工人员除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外,还可以异地购房提取等,若符合《征求意见稿》其他住房消费或者非住房消费情形的,同样可以提取。此外,在其离开深圳时还可以全额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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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备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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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地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办理时限:业务当场受理,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办理步骤: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备注: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2.??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6年12月;3.??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在网上办理;4.??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5.??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公积金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相关表格:《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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