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不好说的,因为缴存比例是公司自己定的,缴存公积金要确定两个数据,一是缴存基数(一般指基本工资),二是缴存比例(一个百分比,最高12%,最低一般是5%,以1%为单位来累进),缴存比例分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公司的比例是全单位统一的,个人比例一般与公司的比例相同,但也可以个别人申请调高些,但不能低于公司的比例数。
    已有 3 个回答
  •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已有 1 个回答
  • 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8%不小于各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 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承担。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代扣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发放月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存入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且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具体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85元,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9%,则个人缴存额为1285元×9%=115.65元,四舍五入后取116元;单位缴存额亦为116元,二者相加月缴存额等于232元。又如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200元,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8%,则个人缴存额为2200元×8%=176元,单位缴存额亦为176元,两者相加月缴存额等于352元。
    已有 3 个回答
  • 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
    已有 3 个回答
  • 1、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06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取正整数),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5%,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应是经济效益差,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是严重亏损,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已有 3 个回答
  •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公积金缴纳比例与去年一样,为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8%不等,缴存的基数为当月的税前月工资,并设有缴存的上下限,企业单位职工的缴存上下与自由职业个体经营户不同。除了2017上海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之外,这里再说明一下上海住房公积金税率的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方针,企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按照上海市的相关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已有 5 个回答
  • 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上海也不例外。即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等于缴存数量。个人和单位各自按该数量缴纳,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   至于缴存比例,也不是全上海都一样的,而是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在8%-12%之间确定一个比例,一般同一个单位执行一个比例。
    已有 1 个回答
  • 2016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5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参见相关规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单位和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要保持一致。
    已有 3 个回答
  •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至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178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已有 1 个回答
  • 你好,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纳规定比例是: 2014年度,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单位7%,职工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2014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其2013年月平均收入,比例为10%-24%,上限为3626元,下限为226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问题1解答的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下限为226元。 2014年度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4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 201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3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已有 3 个回答
  • 贷款额度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已有 4 个回答
  • 1、上海市公积金缴交的比例是:基本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7%;补充公积金(效益好的单位)为1%——8%。 缴交基数是以职工上年度(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今年7月初上海各单位都在进行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就是将旧的(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基数调整为新的(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基数,应该说是年年有增加。但上海规定了一个最低缴交额,今年是156元(单位和个人都是156元)。如果不是,你可以先问一下公司的人事或财务,然后再作是否投诉或举报的决定。 2、关于养老保险,从今年7月1日开始,上海取消综合保险和小城镇保险,一律转为城保,目前各单位都在办理这个手续,你的转保手续也一定在办理之中,是网上办理的,时间是7月16日至7月24日结束。如果你是外省市城镇户口的,交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如果是外省市非城镇户口的,交三险(养老、医疗、工伤)。整个转保的过渡期是5年,第一年按正常的40%,以后逐步提高,5年后与上海本地人相同,但如果公司同意,也可以一步到位。 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占工资比例计算:   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和政策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即:   (1)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同,同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之比,低于60%的最低按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300%,最高按300%计算。   缴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异)浙江为5%-12%之间。不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以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20%。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已有 3 个回答
  • 缴存比例为7%,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276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至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178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已有 3 个回答
  • 2017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比例是8%到12%。公积金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已有 1 个回答
  • 2017上海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是: 2017年度上海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缴7% 、单位缴7%。一、缴存基数   (一)各缴存单位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   (二)2017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按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7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缴存比例   2017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8-12%。 三、缴存额   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2017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164元(单位、个人合计,下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08元。
    已有 3 个回答
  • 缴费比例一般按照7%进行缴纳。2017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所以还是以前的比例的,你可以参考一下的。希望能帮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宣布,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均工资,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为2116元、226元,缴存比例仍为7%。补充公积金1%-8%。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1、首先你要先满足在上海买房的条件: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 2、再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如果同时用两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那么房产证上是要有两个人的名字的,贷款合同上要与房产证一致。 4、如果一个人作为主贷款人,后续再加入公积金的共同还款人的话,房产证是可以不加名。只需要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最近一次还款凭证、公积金帐号、借款合同去贷款银行办理冲还贷变更手续,增加您作为共同冲还贷人即可。
    已有 3 个回答
  •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你月收入的14%,其中单位帮你缴纳一半,你个人缴纳一半,如果离职的话公积金额度不能提出来,只能用于租用公共租房和支付房贷使用。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