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青浦区管理部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章浜路24号 附近公交站有: 章浜路(公交站) 青浦1路 城中东路章浜路(公交站) 青浦1路、青浦3路、青浦11路、朱徐线 城中东路浦仓路(公交站) 青浦3路、青浦11路 浦仓路(公交站) 青浦1路 工商所(青松路城中东路)(公交站) 。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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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的提取需要的资料: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 (二)离休、退休的;   5、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 (四)出境定居的;    7、(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8、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希望能帮到您 谢谢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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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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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上海公积金提取需严查职工信息真实性,缴存职工应当按照规定,以真实的行为和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   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积金提取受理过程中,应该通过信息联网查询审核职工提取资格,提取受理后通过政府部门间协作核查职工申报信息真实性,防止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发生,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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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上海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首先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县管理部应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区、县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根据系统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 a.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该时间段最长为一年)内,每三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b.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次月区、县管理部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区、县管理部再次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然不足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人如仍需办理提取手续的,应重新向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 c.发生这些情况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的;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 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区、县管理部应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申请人对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向区、县管理部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自行提供有效的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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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去公积金大厅,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通知: 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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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流程 1、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购房公积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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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很多手续需要办理,光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就够你准备一阵子的。这里主要给大家谈一下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问题。到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时,第一步就需要用款人像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然后公积金中心一次性告知支取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同时发放《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授权,单位核实真是厚出具证明,冰箱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同时提供单位、个人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填写相关事项,同时加盖预留印鉴。关于申请书发放,上交的流程就是这样。 呢?大家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把自己应该填写的部分填好,有的需要让单位的人给你填写,填写完《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提取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证明、相关凭证,等待中心工作人员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在申请人单位证明上签字。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申请人凭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从上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拿到支票,顺利的话3天就能办理完毕。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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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流程如下: 如果是购房提取的话: 一、办理流程 职工购房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提取人如与产权人不一致的情况,提取人只能是产权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同户成员)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凡职工购房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等多名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不得分期分批办理提取,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 2、 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是销户提取的话: 一、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外省市户籍证明、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希望以上资料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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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到原单位开公积金提取证明。然后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离职证明到指定建行办理离沪提龋如果账户封存了的话,直接到上海住房公积金区县管理部办理,材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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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需要你的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连续缴纳满6个月。   2、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可以以购房,租房,大修住房,离职退休,重大疾病等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   3、需要付款票据和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或病例,或离职证明,到你单位财会,咨询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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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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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县管理部应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区、县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根据系统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   (1)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该时间段最长为一年)内,每三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2)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次月区、县管理部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区、县管理部再次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然不足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人如仍需办理提取手续的,应重新向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   (3)发生以下情况的提取转账终止:   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的;   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   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   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区、县管理部应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申请人对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向区、县管理部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自行提供有效的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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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公积金是政府集资用于保障居民购房贷款的一种保障措施,所以公积金中的资金是不允许随意提取出去的,那么如果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这里针对2015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其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通常不会有太大的改变的,一般说来只要是在住房方面需要大笔资金或者以后不再需要住房公积金的,如离职退休、出国定居等,都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在上海工作,通常企业都会给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而住房公积金是自己缴纳7%,公司缴纳7%,而作为外来工作者,在确定离开上海后,可以进行一个销户处理,把公司和自己缴纳的公积金全部提现。 步骤/方法 1、首先,就是准备好相关材料。 A.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户籍证明或者户口本原件。这两样必须准备好一样。说一下,户籍证明如何办?去你户籍所在的派出所,让派出所开具即可。贴上作者的户籍证明。 能方便拿到自己户口本的,带上户口本原件即可。 C.离职证明。最后一家工作单位给你开具的离职证明。如果公积金已经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么离职证明可以不用。 D.自己的公积金账号。 2、准备好以上所有材料后,就去上海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请根据参考资料中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寻找自己方便的地点进行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早上8点半到下午5点半,如果不需要排队等待话,办理过程不会超过10分钟。 3、拿着第二步办理的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去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公积金取现。受理的建设银行分行,请见参考资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整个办理过程,作者经历了大概半个小时,因为前面已经有4个人在办理。 另外准备好一张建行卡号,当场就会把公积金打进你提供的建设银行账号。 公积金支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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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XX(姓名)于X年X月购买住房一套,位于XXXXXXX(房屋地址)。为购买该房,本人向XX银行借款XX元(借款合同号为:XX),现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XX元。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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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新规定大大放宽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除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离休、退休的;第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第四,出境定居的;第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积金提取方法如下:相关规定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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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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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申请范围: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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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规定大大放宽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除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离休、退休的;第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第四,出境定居的;第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积金提取方法如下:相关规定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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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提取公职金流程: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先查查自己有多少!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 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的可以使用百度地图搜索! 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住房公积金里面的工作人员会教你怎么填写! 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然后就是银行卡。看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是使用的哪里的银行卡。 准备好可以正常使用的银行卡! 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 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资料。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资料给银行,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每一步都会通知你在几号窗口办理.按照他们的提示来办理就好! 6最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二天到账。整个提取流程就搞定啦.第二天就可以去ATM查看一下有木有到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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