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上海本地居民,购买首套房,免征2.上海家庭中,成年子女婚后首次购房,且属于子女婚后唯一住房,免征。3.持有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的,且唯一住房,免征。4.上海本地居民购买二套房后,总人均面积不满60平米,免征。5.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房产税退税条件:1.上海市居民在购房1年内出售唯一住房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2.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总之,1.对于上海本地人,您的首套房是不征收房产税的。您购置的二套房,如果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也是不征收房产税的,但若超过,则需要按标准交纳房产税;2.对于非沪籍人士,您的住房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但只要您在沪居住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已缴纳的根据规定房产税是可以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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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2011年1月27日发布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以来,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根据上海房产税细则规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时需要缴纳房产税,使用税率暂定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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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有以下几点:一.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对象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二.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三.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如何计算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四.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税率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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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呢?自2011年1月27日发布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以来,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根据上海房产税细则规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时需要缴纳房产税,使用税率暂定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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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貌似每个城市发展水平不一样,房价也是有一定差别的。上海市房产税征收标准你可以在网上查查看,或许会有些眉目。也可以去购房中心了解一下。在上海这个发达城市,消费水平如此之高,房价肯定也高,当然征税标准也会上调。有那个经济条件是可以买一套房子,真心比租房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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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退税条件:1.上海市居民在购房1年内出售唯一住房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2.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总之,1.对于上海本地人,您的首套房是不征收房产税的。您购置的二套房,如果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也是不征收房产税的,但若超过,则需要按标准交纳房产税;2.对于非沪籍人士,您的住房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但只要您在沪居住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已缴纳的根据规定房产税是可以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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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 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从此征收对象中可以看出对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当时购买加乘1.2% 每年都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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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呢,自2011年1月27日发布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以来,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根据上海房产税细则规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时需要缴纳房产税,使用税率暂定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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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10%至30%有个幅度各地规定不一样,税法规定在此区间 2.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知识点4:房产税的税率 (二)税率 (1)从价计征: 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 税率为12%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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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10%至30%有个幅度各地规定不一样,税法规定在此区间 2.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知识点4:房产税的税率 (二)税率 (1)从价计征: 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 税率为12%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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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首套房的话,建筑面积小于90米的,交纳总房款1%的契税; 建筑面积在90-144平米的,交纳总房款1.5%的契税; 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交纳总房款3%的契税; 如果是二套房的话,不管面积大小统一为总房款的3%。 由于你是购买的一手新房,建筑面积137平米符合90-144平米之间,所以你的契税交纳标准为总房款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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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首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   2、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按5.6%由卖方缴纳,普通住房若是满2年可减免。   3、个人收入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4、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房屋产权证印花税5元。   5、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一、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二、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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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如下: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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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上海房产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上海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执行,具体规定见《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八条和征收细则:    2、征收管理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3、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4、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5、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6、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7、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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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上海房产税的税率是多少。随着每年住宅价格的调整,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都有所调整,在上海买房房产税应该交多少呢?如何避免交房产税?办法明确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即:对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上海房产税税率上海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统计部门每年公布。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还介绍,试点过程中应税住房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价格线年年变化2012年房产税每平米26896元降1530元由于上海市房产税适用税率与本市上一年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挂钩,因此本市房产税适用税率的房屋价格线也将有所下降。按照规定,本市需要征收房产税的房屋,如果房屋单价超过26896元/平方米,则按0.6%征收房产税;若低于或等于26896元/平方米,则享受0.4%的税率。计算方式:新购面积*新购单价*70%*税率.例:一家3口,原有居住面积100平,现在新购住房120平,单价27000元需要交房产税部分面积:120+100-3*60=40平调整之后:40*27000*70%*0.4%=30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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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 一、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 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从此征收对象中可以看出对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征优势,也有限购规定。要多买可以,但是得缴纳房产税! 二、上海房产税计算依据 1、计税依据: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2、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3、征税面积: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因而,上海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纳 税人可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还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或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网上流程缴税。 三、上海房产税减免条件 注意:房产税是每年都要交的,在年底的时候交付当年的税费。如果这套房子是首套房,上海户籍首套房免征,非本市户籍则需要交纳。不过非本市户籍居住证满三年后,那么交的这些税费还是可以退还的。 房产税是取得房产证以后就要交的,如果是12月取得房产证,那今年是可以不用交的,往后推算一个月。 凡逾期纳税的,应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其他征收点不再受理。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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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上海本地居民,购买首套房,免征2.上海家庭中,成年子女婚后首次购房,且属于子女婚后唯一住房,免征。3.持有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的,且唯一住房,免征。4.上海本地居民购买二套房后,总人均面积不满60平米,免征。5.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房产税退税条件:1.上海市居民在购房1年内出售唯一住房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2.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总之,1.对于上海本地人,您的首套房是不征收房产税的。您购置的二套房,如果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也是不征收房产税的,但若超过,则需要按标准交纳房产税;2.对于非沪籍人士,您的住房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但只要您在沪居住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已缴纳的根据规定房产税是可以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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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房产税的税率是多少?随着每年住宅价格的调整,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都有所调整,在上海买房房产税应该交多少呢?如何避免交房产税?办法明确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即:对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上海房产税税率上海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统计部门每年公布。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还介绍,试点过程中应税住房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价格线年年变化2012年房产税每平米26896元降1530元由于上海市房产税适用税率与本市上一年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挂钩,因此本市房产税适用税率的房屋价格线也将有所下降。按照规定,本市需要征收房产税的房屋,如果房屋单价超过26896元/平方米,则按0.6%征收房产税;若低于或等于26896元/平方米,则享受0.4%的税率。计算方式:新购面积*新购单价*70%*税率.例:一家3口,原有居住面积100平,现在新购住房120平,单价27000元需要交房产税部分面积:120+100-3*60=40平调整之后:40*27000*70%*0.4%=30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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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新房产税征收: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征收标准: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房产税征收应注意的事项: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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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个人住房产税征收细则2011-01-27 20:06:57 来源: 网易财经 跟贴 84 条 手机看股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实施房产税改革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致工作,密切配合,确保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顺利进行。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一、试点范围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二、征收对象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三、纳税人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四、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五、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六、税收减免(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七、收入用途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八、征收管理(一)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二)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三)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四)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五)应税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暂行办法规定外,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九、部门职责(一)建立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市财政、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二)协同征收管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应税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根据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做好应税住房的认定工作。(三)实现信息共享市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共同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十、评估机制房产税税基评估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地税、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十一、其他事项本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的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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