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你好,符合条件可以申请。2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根据洛阳经济适用房销售工作管理规定得知,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以下规定:1、具有洛阳市区常住户口;2、中低收入家庭,家庭情况符合民政部门审核的各项标准;3、申请家庭不能拥有10万以上消费性轿车;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凡洛阳市区新建的经济适用房,一律凭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组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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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以后,不会再建新的经济适用房,为了买经济适用房而劳心劳力,还不如现在找个合适的二手房,买了算了。 你说的是可以正常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吗!  老城的有三达新村  万安小区   廛河的有万龙小区 教师新村  鸿信花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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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五年,以转让,拆迁房转移至少5年后可能会有点繁琐的税收正如你所说的,小于90平方米契税1%,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0平方米的契税为2%,大于140平方米是4%,按当地许多评估价格进行充电,采取了上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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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两限房是指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经济适用房位置一般比较偏僻,价格低,多在4000元左右,限价房位置要好一点,价格多在6000元以上.北京两限房可以买卖,但有限制条件,你如果不愿意买经济适用房,放弃资格买限价房,还能优先排队和选号.具体可问给你办理经济适用房手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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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洛阳市经济适用房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年满26周岁以上未婚大龄青年;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安庭。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购房程序发布销售公告――资格初审――抽号选房――材料复审――资格公示――核发准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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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如属于无房户,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第一是发布销售公告。根据各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情况,市住房办将及时在《洛阳晚报》等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发布销售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户型面积、房源数量等。第二是提供政策咨询。市住房办及各建设单位应建立经济适用房销售安置政策咨询服务台,帮助申购对象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购流程。第三是填报申请表。申请购房者应如实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辖区居委会及原住房产权单位签字盖章。有关部门按照三级审核审批制度和统一的申购条件对购房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随后在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对购房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购房对象,由市住房办统一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购房对象凭准购证,按照编号顺序到指定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选房、签定合同、预交房款。申请购房者提供“统一资料”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民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夫妻双方身份证;家庭人口户口薄;原住(租)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住房租赁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位证明);家庭人员收入证明(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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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具有洛阳市区常住户口;2、中低收入家庭,家庭情况符合民政部门审核的各项标准;3、申请家庭不能拥有10万以上消费性轿车;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凡洛阳市区新建的经济适用房,一律凭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组织销售。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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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位于洛阳市高新区孙辛路与孙石公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5835.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306.5平方米。明花安居小区项目位于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142.09平方米。美景雅苑项目位于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以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4261.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44100平方米。周山新城二期项目位于洛阳市高新区龙鳞路与孙石路交叉口,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暂时不详。丽景苑项目位于洛阳市高新区东马沟村,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1479.0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6808.88平方米。时代阳光苑项目位于洛阳市高新区东马沟村,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3373.8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613.86平方米。福霖小区项目位于洛阳市涧西区孙辛路西侧,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68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752平方米。锦绣花园项目位于洛阳市涧西区武汉路南段,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暂时不详。据了解,目前城市区在建及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单位需先取得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之后再获得市发改委的价格批复后,才能向社会发布认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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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如下:1.申请流程:经济适用房申购采取公开放号→《洛阳晚报》公布售房公告→洛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项目公开申购时间→到指定地点排队申购→市住房办经济适用房开发科监督发号、选购住房。2.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销售安置程序:申请购房程序→申请人填写经济适用房表格→受理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洛阳晚报》进行购房对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核发准购证。整个过程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不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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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目前一般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每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高层可增加10平方米。 应该是不符合的,面积不符合,困难标准要看当地的政策。你应该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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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区2500到3000,泉舜好像走团购,可能搞好了会低于三千,听说临湖的二号楼开盘了,一号楼还有些房,二号楼一到十楼随便挑3000多一点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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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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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洛阳市经济适用房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年满26周岁以上未婚大龄青年;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安庭。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购房程序发布销售公告――资格初审――抽号选房――材料复审――资格公示――核发准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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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五年,以转让,拆迁房转移至少5年后可能会有点繁琐的税收正如你所说的,小于90平方米契税1%,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0平方米的契税为2%,大于140平方米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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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经适房的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指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如满足以上条件,也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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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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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在城市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洛阳市安置条件的部队人员);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指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如属于无房户,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申请流程: 第一是发布销售公告。根据各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情况,市住房办将及时在《洛阳晚报》等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发布销售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户型面积、房源数量等。 第二是提供政策咨询。市住房办及各建设单位应建立经济适用房销售安置政策咨询服务台,帮助申购对象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购流程。 第三是填报申请表。申请购房者应如实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辖区居委会及原住房产权单位签字盖章。 有关部门按照三级审核审批制度和统一的申购条件对购房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随后在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对购房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购房对象,由市住房办统一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购房对象凭准购证,按照编号顺序到指定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选房、签定合同、预交房款。 申请购房者提供“统一资料” 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民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夫妻双方身份证;家庭人口户口薄;原住(租)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住房租赁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位证明);家庭人员收入证明(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证明)。 先填表,然后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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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在城市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洛阳市安置条件的部队人员);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指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如属于无房户,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申请流程: 第一是发布销售公告。根据各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情况,市住房办将及时在《洛阳晚报》等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发布销售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户型面积、房源数量等。 第二是提供政策咨询。市住房办及各建设单位应建立经济适用房销售安置政策咨询服务台,帮助申购对象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购流程。 第三是填报申请表。申请购房者应如实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辖区居委会及原住房产权单位签字盖章。 有关部门按照三级审核审批制度和统一的申购条件对购房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随后在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对购房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购房对象,由市住房办统一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购房对象凭准购证,按照编号顺序到指定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选房、签定合同、预交房款。 申请购房者提供“统一资料” 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民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提交证件和资料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夫妻双方身份证;家庭人口户口薄;原住(租)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住房租赁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位证明);家庭人员收入证明(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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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过户费用 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或满五年仍过户成经济适用房交易则需交纳: 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原总价.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原总价. 2.印花税:1‰×原总价. 3.营业税:5.4%×原总价(昌平区)   注:房产证或契税时间够五年,免征营业税. 4.综合地价款:(原总价-享受金额)   ×10%,   注:享受金额是指买方审批表面积×4000元.如结果出现负数则免交. 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过户成商品房交易时需交纳: 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3621×房本面积.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3621×房本面积. 2.印花税:1‰×3621×房本面积. 3.营业税:面积14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免交营业税,面积140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交差额营业税:(   3621×房本面积-原总价)   ×5.4%. 4.综合地价款:   3621×房本面积×10%. 注:原总价是指2650*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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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路以西、规划路以东、以南、周山路以北 26.8 住宅 划拨 周山新城(经济适用房) 洛龙区东至学府路、西至王城大道、南至规划路(原大青渠)、北至洛宜铁路 6.67 住宅 划拨 桃源小区(经济适用房) 涧西区东至秦岭路、西至规划路、南至西出口、北至谷水村 2.5 住宅 划拨 阳光花园(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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