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新政策,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市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厦门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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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明户籍新政 房贷未还清可落户 ,指的是在昆明建成区内户口互迁。 而户口在外地要落户昆明的,必须要落户申请人付清按揭房贷,且提供房产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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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在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条件申请办理,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本细则执行。具体为: 1、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2、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的中国公民,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3、1996年10月7日至2008年10月31日之间签订购房合同的中国公民,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1、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 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3、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如果您对购房入户新政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按照购房地点去相应的申请办理点进行咨询。根据文件精神,就是以签合同的时间,你符合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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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购买了合法住所,不论面积大小,都能落上昆明户口。近日,昆明市出台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对购房落户、毕业生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方面的政策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补充意见》对购房落户、毕业生落户、人才引进、投资纳税、二手房交易后落户的政策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取消了主城区购房面积应达到120平方米、县(市)区购房面积应达到90平方米的限制。解决了双职工集体户人员新生儿落户难问题,并放宽了到昆明市就业并落实工作岗位需具有普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的技术工、熟练工落户政策,制定了高层人才、经济型人才及投资纳税人员的落户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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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南京买房入户政策如下:非本地户口在南京市购买房屋需提供: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纳税证明或者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社保。如果需要迁入户口有一下两种情况:1.在南京工作,户口已经迁入南京市集体户口(户口落在公司或者是人才市场的)这样对所购房面积没有什么要求。2.户口没有在南京本地的就需要购买面积不低于60平的房屋才能落户。购买二手房的话有一些税费的问题,一般买房人自己需要承担的税费就是契税了(如果房主的报价是净得价您这边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您可能还需要承担的税费有个税和营业税)。购买一手房(也就是新房)没有税费问题(因为一般的都包含在房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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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落户需要一次性下沙60万,滨江80万,钱江新城100万才行,每个区不一样的政策,如果是个人企业,有纳税也可以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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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人事局人才落户: 你是本科学历,很好落户的,你将你的户口落到人才市场,成为集体户口。等你买房有房产证了,直接落户到你的房子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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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基本条件: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不包含在职研究生、MBA) ②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 ③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年龄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④拥有发明专利(发明人、专利权人必须均为本人,年龄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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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购房落户条件: 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需一次性付清房款. 2017年1月5日,杭州市召开了“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了《杭州进一步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户籍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萧山余杭两区与主城区政策并轨,本网重新整理了杭州市9区(包含萧山余杭)最完整的户籍政策。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杭州十区。 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7年1月1日购房为准。 购房金额要求:购房者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区域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需一次性付清房款;萧山余杭购房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前的,扔按照原政策执行,即单套购房面积在80平方以上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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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条件: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不包含在职研究生、MBA) ②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 ③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年龄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④拥有发明专利(发明人、专利权人必须均为本人,年龄45周岁以下) 符合以上条件其一并且在杭落实工作单位(研究生及以上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正常缴纳社保可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到公安局户籍科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公安局户籍科负责把关审批!【转载请注明出处9527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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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成都、重庆、广东、温州等地纷纷推出“购房落户”政策,以刺激房地产市场消费。买房子就给户口对此政策,西安的网友也通过陕西楼市论坛表达了几种鲜明的立场:“如果真能落户就买,想让娃在西安上学”、“有这个政策也不买房!”同时,大家更关心的是:西安买房落户何时执行据记者了解,西安市政府从来没有出台过仅仅购房就可以在市区落户的政策,但长期在西安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以“有条件落户”。就此,记者分别咨询了高新路派出所和唐延路派出所,得知西安的“购房落户”目前按“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解决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批复》(市政办发[2008]50号)”中的规定执行,逐级申报,全市统一办理。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找居住区域的片警,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劳动合同、社保关系证明等所需资料。具体条件说明: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解决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批复》(市政办发[2008]50号)规定: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交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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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山购房入户政策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房子面积要80平米以上,2、房产证时间满3年,3、昆山社保缴纳3年以上,4、劳动合同需要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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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在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条件申请办理,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本细则执行。具体为: 1、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2、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的中国公民,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3、1996年10月7日至2008年10月31日之间签订购房合同的中国公民,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1、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 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 3、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如果您对购房入户新政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按照购房地点去相应的申请办理点进行咨询。根据文件精神,就是以签合同的时间,你符合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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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在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条件申请办理,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本细则执行。具体为:1、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2、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的中国公民,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3、1996年10月7日至2008年10月31日之间签订购房合同的中国公民,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1、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3、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如果您对购房入户新政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按照购房地点去相应的申请办理点进行咨询。根据文件精神,就是以签合同的时间,你符合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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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符合3个条件其中的一个   :   1大学学历,在昆山3年,并且交社保,有合法住所80平方米;2:本科学历在昆山工作,可以直接落到人才市场,然后转到您的房产上;3:中专学历,在昆山工作5年,交了社保,有合法的住所80平方米,年龄在30岁以下;4:婚签:配偶是昆山户口《含集团户口》结婚满三年,就可以通过婚签的方式将您的户口签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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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岛外购房来说,在同安、集美、杏林及海沧台商投资区(2003年4月份之前的岛外片区划分)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八十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者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在同安、翔安两区购买商品房的,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政策。你可以参考下的。      2013年12月10日,厦门市政府正式出台购房落户新政,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具体是这样的:   一、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厦门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三、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四、本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执行。过去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至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也就是说,现在,如果你想要靠买房来整个厦门岛内户口,那么,你买的商品房首先要在岛内,而且,要150平方米以上,而且,那块地是在2013年12月10日以前拍下来的,而且,你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买下那套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然后,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不管你买的岛内还是岛外的房子,不管你房子多大,买房落户厦门,都是行不通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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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杭州落户政策总共有11个。其中购房落户政策实行的范围杭州十区,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6年1月1日购房为准。购房金额要求:上城区、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同时需付清房款;萧山余杭购房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的,扔按照原政策执行,即单套购房面积在80平方以上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杭州。申报条件: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①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②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③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这条要注意一点: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是杭州户口,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政策落户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或者夫妻投靠的方式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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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落户”政策,即在主城区购买面积达70平以上、在新城区购买面积达50平以上,全款买房或贷款还清后即可落户大连。这项政策对于外地置业者来说就是个福音,想要成为大连人不再是一个奢华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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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目前仍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简而言之,只要在武汉有房或者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二套房贷;只有名下在武汉无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首套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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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规定,目前在厦门购买二手房不能落户,只能购买商品房落户。买二手房的话,就只能连续办理暂住证8年拥有岛内户口(连续办理暂住证5年可拥有岛外户口)      对于岛内购房来说,在思明、湖里购买自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一百五十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者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对于岛外购房来说,在同安、集美、杏林及海沧台商投资区(2003年4月份之前的岛外片区划分)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八十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者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在同安、翔安两区购买商品房的,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政策。      2013年12月10日,厦门市政府正式出台购房落户新政,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具体是这样的:      一、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厦门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三、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四、本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执行。过去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至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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