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完首付一个月左右签购房合同不正常 正常的买房流程是: 定金(签订认购协议)-- 付首付(签购房合同) -- 房管局备案。 如果在付首付的时候不能签合同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开发商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开发资质,这种房子绝对不能买,如果是这样可以要求开发商公示5证,没有的话,果断要求退房。 3、开发商因某种原因被建委暂停网签。这种情况,再恢复网签后,就能签订正式合同,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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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合同法规定,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双方就要共同去遵守,如果你想退房,那当然就要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那就要看你签定合同时,你们双方的约定了,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合同约定,那么你支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能高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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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房可以,但是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前,《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该《解释》颁布后,其中第2条承认了预约合同的效力,为此,《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预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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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通常都会面临如何与开发商进行谈判的问题。有的购房人在开发商售楼人员的误导或欺诈之下签订了认购书,后来发现上当了,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因为自己的原因反悔了,不想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的购房人则是希望开发商给予自己更多的优惠。不管是哪种原因,购房人如果不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面临购房定金被开发商没收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应当怎么办呢人与开发商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谈判的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达成一致为由,解除认购书要求返还定金。当然理由必须是在法律上能够成立的,不能无理取闹。如提出首付款的比例过高、交付房屋的时间太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太轻、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太晚,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责任太轻、房屋的交付条件太低、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条款不合理,物业管理费太高及补充协议中存在对购房人不利的格式条款等等,这些都是很好的理由。购房人可以通过采取这种围魏救赵的方式来维权。于购房人在法律知识和谈判技巧方面的不足,建议购房人最好聘请律师代为参与谈判或是咨询律师后再进行谈判,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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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购房交了定金但没有签合同,现在不想要的话,对方所收的定金可以不退。 购房合同虽然没有签订,但你交付定金后,定金担保已经生效,如果你违约不想要房屋的,按法律规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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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完首付、签完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就会催着你去银行贷款了,贷款银行会直接放到开发商账户上面,然后你就开始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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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签是一种方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才是实体的。网签的意思是说通过网络和房管局联网同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如你所说,网签完之后所有条款都以制式的形式打印多份,确认无误后,在后面签上我们的名字和手印.这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在都是这样签的,以避免一房多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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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不好退。楼主可以先仔细看一下购买合同,开发商有没有违约的地方。如果有违约,那写的违约责任里,有没有写明买家可以选择退房。如果有,那么有得谈,可以拿着合同去要求退房,进行协商。但如果上面两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你单方面违约,而且你首付又交了,所以会非常困难。基本上是没得谈。如果是这种情况,而你又一定要把这房退了。那只得去跟开发商协商。但那时你会很被动的。即使你运气好,说动了开发商退房,都很有可能拿不回全款。另外,你还要弄清楚合同备案没有,如果开发商已经在房管局网上进行了备案,那么退房还得到房管局把备案注销了。再另外,你既然说是交了首付,那当初一定是准备按揭的了。你还要看一下,银行那边有没有走程序,如果走了程序,那走到哪里了?银行把尾款放给开发商没有?如果有,那还要麻烦。得先去银行那把贷款结清。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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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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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买房首付一般都在30%,还是首套房,二套房就更多了,具体的还是去售楼处问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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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对于购房者的这些想法及疑问,我可以明确地告诉购房者,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这就要了解定金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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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签购房合同其实内容与国家住建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内容是一样的,只不过网签购房合同是跟房管局信息是同步,一旦网签购房合同成功,合同的内容双方就无法更改,如有条款约定更改的,就必须通过房管局相应的申请审批才能办理更改,这就进一步保障的了购房者的权益。网签购房合同其实内容与国家住建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内容是一样的,只不过网签购房合同是跟房管局信息是同步,一旦网签购房合同成功,合同的内容双方就无法更改,如有条款约定更改的,就必须通过房管局相应的申请审批才能办理更改,这就进一步保障的了购房者的权益。当网签购房合同完的合同,开发商还得从网站上下载打印后,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最后送房管局办理预售备案。这样网签购房合同才算真正完成。网签购房合同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签购房合同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实行网签购房合同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该合同的具体合同号将反馈至管理部门,如该房已销售或抵押,合同将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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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首付款的计算方法:如果是个人首套房,首付最低30%来计算,总房款x70%为贷款金额,但是由于银行贷款一般执行到整万位数,所以贷款70%中的零头是要放进首付款里的。正常情况下首付款都是要超过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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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环。签订购房合同前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与开发商签订合同需使用规范的正式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必须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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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通常都会面临如何与开发商进行谈判的问题。有的购房人在开发商售楼人员的误导或欺诈之下签订了认购书,后来发现上当了,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因为自己的原因反悔了,不想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的购房人则是希望开发商给予自己更多的优惠。不管是哪种原因,购房人如果不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面临购房定金被开发商没收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应当怎么办呢???由于已经签订了认购书,如果购房人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不积极与开发商就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磋商,那么开发商就会以购房人违约为由没收定金。购房人无疑白白损失了数额不小的定金。开发商不是慈善家,追逐高额利润是其的本性,购房人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人应当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磋商,在协商的过程中充分了解开发商及所购房屋的状况,掌握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和对开发商不利的信息,充分利用开发商的缺陷,在谈判过程中取得主动地位。??本人最近代理了一个购房人与开发商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谈判的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当日即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并提供了办理按揭贷款的材料。开发商当时并未向当事人出具《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也没有将签署的认购书交付当事人一份,导致当事人对认购书的内容都不了解。两天后当事人对所购房屋的价格及银行贷款的利息不是很满意,于是想要解除认购书或是要求开发商给予适当的优惠。??当事人陈述,开发商通过提高地上一层正式房屋的价格而附赠地下室,地下室的价格很高。开发商向当事人明确承诺地下室的用途是住宅,但是又表示办理不了产权证。我初步判断,通常地下室的规划用途不会是住宅,开发商存在欺诈嫌疑,这将是我们谈判的突破口。??谈判时,我们首先要求开发商交付认购书一份,以详细了解认购书的内容。在认购书中第九条明确开发商向购房人出具了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合同经双方协商已经达成一致。当事人表示当初没有注意这些条款,也没有看到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的约定对当事人是极为不利的。??在与开发商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谈判中,我们认为开发商变相以住宅名义出售地下室,而且还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行为违法,显失公平,并且存在欺诈嫌疑,明确提出双方不能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达成一致,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及首付款。开发商刚开始态度很强硬,表示如果当事人不能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将没收定金。??我们不为所动,以开发商欺诈售房为由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经过几轮的谈判之后,开发商为了解释地下室无法办理产权证并不是其不愿办,而是因为地下室的规划用途不是住宅。我们提出既然地下室的规划用途不是住宅,那么开发商变相作为住宅销售是违法的,更不能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了。我们对双方的协商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开发商无法抵赖。最后开发商提出给予当事人一定优惠,通过开发商的活动,银行给予当事人极其优惠的贷款利息,并且物业公司免除了当事人几年的物业费,当事人通过谈判总共获得了十几万元的利益。??购房人应当重视与开发商的谈判,更不要忽视律师在谈判过程中的作用。??认购书中定金条款的约定对购买人本身就是不利的。双方对所购商品房的信息掌握严重不对称。开发商了解市场行情,掌握了大量的信息,对其出售的商品房更是熟悉。消费者对所购商品房缺乏足够的了解,并且容易受到开发商的误导和欺诈,处于弱势地位。购房人本身在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上也不如开发商,同时开发商是格式合同的提供者,其通常以附件的形式制定对购房人不利的格式条款。??目前在房屋交易市场,向购房人隐瞒事实和提供虚假信息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在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很少出示商品房预售合同,更不用说与购房人进行初步协商了。购房人在签合同时才能看到合同,并且即看即签,根本没有时间进行斟酌,更不用说提出异议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人不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或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定金是难以要回的。??从法律效力上看,如果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预售房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应当无效。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其存在过错,应当向购房人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预售房屋,认购书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签订认购书后购房人也有权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及预付款。??这时想提出退房的购房人,不要以“房价太高”、??“房价在降”、物业费太贵或我不想买了等为由要求解除认购书,这些理由在法律上是不能成立的。购房人完全可以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不能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达成一致为由,解除认购书要求返还定金。当然理由必须是在法律上能够成立的,不能无理取闹。如提出首付款的比例过高、交付房屋的时间太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太轻、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太晚,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责任太轻、房屋的交付条件太低、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条款不合理,物业管理费太高及补充协议中存在对购房人不利的格式条款等等,这些都是很好的理由。购房人可以通过采取这种围魏救赵的方式来维权。??鉴于购房人在法律知识和谈判技巧方面的不足,建议购房人最好聘请律师代为参与谈判或是咨询律师后再进行谈判,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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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办理购房贷款的注意事项:购房者选好房子决定贷款购房时,首先要对自己的经济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选择好首付的比例,不要为了买房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对自己未来的收入要有一个客观的预测。办理贷款时要注意:(一)选择合理的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是不能更改的。因此购房者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己收入的稳定性和数额,确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避免有能力还却增加不必要的还款期数或者没能力还月供压力太大。(二)保证提供真实的资料,增加信用。申请个人贷款时,银行会要求提供经济收入证明。提醒购房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真实的收入、职业、经济证明。如果为了买房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一旦还不上贷款,不仅要承担购房不成的违约责任,银行审查后发现资料不真实,会降低信用度,造成以后贷款困难。(三)按月还款,避免不必要的利息。贷款办成以后,一般要在一个月之内按照约定的数额把首期还款额存入账户以供银行扣款。如果账户上余额不足,银行会在下次划账时扣一定的利息,所以提醒购房者最好设置提醒,保证银行划账顺利,避免不必要的利息损失。(四)退房别忘解除贷款合同。贷款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与购房合同是独立存在的两个不同的合同,如果购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或因个人原因解除了,不表示贷款合同也解除了,购房者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除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偿还剩余贷款的本息。具体如何解除贷款合同还要看解除购房合同的原因,但无论哪种原因,贷款合同都不会自动解除。以上是办理购房贷款的注意事项,另外还要注意提供给银行的地址要准确,万一利率变化银行能够通知您,搬家后要去银行变更地址、**。购买期房一般是开发商帮您办理按揭,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或者二手房,还要注意考虑选择哪家银行更适合自己更容易批下贷款,更方便自己还款等等。二、贷款购房要注意什么问题购房者选择贷款购房,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情,至少会牵扯到开发商、银行有些还会影响到第三人,比如贷款买房后把房子租出去,就和承租人发生联系。所以贷款购房还要注意以下问题:(一)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二)贷款后出租住房要告知承租人。(三)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四)提前还贷不要忘记要回保险费。(五)贷款偿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综合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办理购房贷款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本文只是介绍了一些常见的部分,如果在实际生活中您需要办理贷款购房,最好查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情况特殊或者比较复杂,还要咨询律师,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最好请律师先看一下您的购房合同,尤其是关于贷款问题的,避免开发商推脱责任给您的利益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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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最后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一般千分之一左右,有的开发商会定得很离谱,就算无限期拿房产证,赔款也没有多少,这方面是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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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都想在城市里买房,是对小孩子的读书有帮助!但是买房子的话,也要小心谨慎!要防止买房过程中被受骗,接下来教你几招小妙招:步骤/方法买房子注意事项(准备阶段)一、确定买房目标: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二、学习买房常识:房屋因为涉及金额巨大,购房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因此学习买房常识是必须的。三、积累买房首付款四、筛选买房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购房量力而行。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五、节省出行时间成本: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成本。因为我们不难发现,穿越城市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正变得越来越昂贵。如果每天花费2小时在交通上,那么1月=60小时=2.5天,1年=730小时=30天,50年=36500小时=1520天=4年。提醒要买房的朋友,把握5公里生活圈,是衡量购房效益和购房质量的一个有效参数,支出的成本越小,表明所购房屋的性价比越高。这样一来,买房后额外付出的钱也会越来越少。六、购房费用的了解:在确定了买房的目标和范围之后,一些购房的基本费用是一定要提前计算的,虽然这些费用表面看起来似乎不多,还有些是固定值,但是与以后的房屋总价结合起来计算的话,它们的费用还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看房时必须了解的买房知识(1)向售房者提出“一个要求”,提出将售楼广告的确切内容写进购房合同,以此见该广告内容虚实;(2)预售许可证审查掌握“两个要点”,查看预售项目是否与销售楼盘名称相符,所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3)进售楼处要能经过“三道关卡”,“逼订”(售楼人员以所购房屋紧俏来“逼”你尽快下单),“封杀”(出于“捂销”“惜售”目的,售楼人员告知你最看中的那套房已售,让你放弃),“以情动人”(让你感到不好意思不下单);(4)下定金做到“四个明确”(具体位置、面积、价格,签正式买卖合同时间,定金数额和交付时间,定金返还形式);(5)考虑实际购买房屋的“五个差异”(环境、布局,家具摆设,装修材质,做工粗细,设计细节);(6)约定所购房屋标的物状况:如毛坯房还是全装修房土地来源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套内、建筑、公摊面积、高度等约定;(7)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9)要使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地保障,在制定合同时力求完善,这是惟一有效的解决办法。例如面积误差的处理问题,建设部2001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房注意的是:在跟开发商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楚合同上的内容,以免到时候有苦都说不出。还要检测开发商的房屋质量合不合格,有没有按照合同上的来做。这些搞清楚的话,就好办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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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要看您是买的一手房还是二手房。一手房当您交完首付,开发商会给你一张发票,只要你拿到开发商的发票就不用怕了!一般来说从你交了首期付款以后是在7--15个工作日内会给你办理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的相关事宜的,不用着急!二手房是当您交首付时就会签订购房合同,若您是交的定金则应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购房合同,定金的额度不能大于房款的20%,至于后续的手续(贷款,交税和过户)会有经纪人帮您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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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不买了,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是因为买方的原因造成不买房了,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是因为不可归于买卖双方的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所以是否能要求返还定金,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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