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越山路11号 途经公交车: 1路 8路 31路 34路 42路 45路 46路 52路 57路 101路 交通方便。
    已有 4 个回答
  •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帐号,并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12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已补缴齐所欠缴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的。停缴、欠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帐号,并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12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已补缴齐所欠缴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的。停缴、欠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2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已有 3 个回答
  •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请访问中国社会保障网,进入社保查询栏目然后选择自己所在省市进入当地社保局网。 3.登录吉林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输入公积金卡号密码查询。
    已有 3 个回答
  • A: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698 公交路线有236路     ,55路     ,207路     ,广277路     ,91路     ,广高峰快线78路     ,广高峰快线50路      B: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汽工会分中心)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锦程大街1725号长春一汽工会文化活动中心办公楼 公交路线有-473路 ,554路 六里桥北里(公交站) -- 快速直达专线84路 ,特2路 ,50路。 C: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711附近 公交路线有662路 ,631快 ,616路 ,快速直达专线68路 ,843路 ,300内 ,901直达快车 。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1、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的网上查询; 2、可以在网上登录到网上银行中的个人服务账户进行查询; 3、可拨打热线电话进行语音查询; 4、用公积金卡进行查询
    已有 3 个回答
  • 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利率5年(含)以内2.75%,5年以上3.25%。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基准利率1.1倍基准利率5年(含)以内3.025%,5年以上3.575% 。
    已有 1 个回答
  • 吉林白城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是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已有 2 个回答
  • 你好,据了解吉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中兴街35号,可以乘坐公交车1路、3路、8路、207路到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已有 1 个回答
  • 查询公积金的办法: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有在网上帮你查阅相关资料请你参考:市区为10,991元,县(市)为9,984元;2014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市区为2,198元,县(市)为1,997元。
    已有 4 个回答
  •   吉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2)非房屋类: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范围:劳动鉴定部门1-6级伤残证明、残联发放的《残疾证》载明一级残疾或二级残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拥有自主产权的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0%的;   七、职工户口迁出本地的、农业户口职工、非本地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进入中心托管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九、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十、职工本人、配偶及无生活来源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重大疾病范围:慢性肾衰竭 (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十一、夫妻双方失业且托管后,未重新就业造成生活严重困难,子女就读高中以上学校的。
    已有 3 个回答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说明】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查询:点击进入>> 2、公积金贷款审批进度查询:点击进入>> 3、住房公积金在线计算器:点击进入>> 4、登陆“吉林省住房公积金查询”获取更多账户信息。 [吉林住房公积金查询数据由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网提供] 吉林市公积金查询电话 吉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432-12329,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一览】 1、电话查询:拨打查询电话0432-12329; 2、现场查询: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3、银行查询: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4、网上查询:进入吉林市公积金网进行查询。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办公查询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简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是隶属于吉林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目前,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处、计划稽核处、会计核算处、归集处、个贷管理处、项目贷款管理处、法规处、业务指导处、信息技术处10个处室,下设个人贷款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船营、昌邑、龙潭、丰满4个市区分中心和永吉、磐石、桦甸、舒兰、蛟河5个县(市)分中心。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 电话:0432-64805100 服务热线:12329 公交线路:乘45路车/解放路乘46路车至青岛街下车或乘1路车/8路车,至北大街下车。 邮编:132011
    已有 3 个回答
  •  一、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自住住房,月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比例25%以上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入校学习、被判刑、出境定居、工作调动、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患有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支取办理程序 1、支取人持所需要件到中心服务大厅3-4号窗口初审、复核。 2、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由提取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3、合格者由提取人凭支取凭证到中心附近商业银行支取现金。 支取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越山路11号 城建大厦。
    已有 3 个回答
  • 根据央行最新公告显示,自10月24日起,将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利率进一步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近一次调息是8月26日。公积金贷款最新利率五年及以下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公积金利率是指什么: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8月28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已有 1 个回答
  • 吉林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请访问中国社会保障网,进入社保查询栏目然后选择自己所在省市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3.通过当地(区号)12329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已有 3 个回答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的方法: 查询公积金的办法: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5、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已有 4 个回答
  • ■   身份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房屋共有权人均须提供。    ■   户籍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均须提供。    ■   婚姻证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户口所属地民政部门出据的《无婚姻登记记录》及个人出据的未婚声明;丧偶,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户口所属地民政部门出据的《无婚姻登记记录》及个人出据的未婚声明;未婚,需提供户口所属地民政部门出据的《无婚姻登记记录》及个人出据的未婚声明。    ■   公积金缴存证明:受托银行提供。    ■   《个人信用报告》:受托银行提供。    ■   《商品房买卖合同》:售房单位提供。    ■   购房发票:售房单位提供。
    已有 3 个回答
  • 吉林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公积金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已有 3 个回答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政策,现将201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范围   吉林市行政区域所辖的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包括以上单位聘用职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聘用职工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须在本次基数调整过程中,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核定缴存基数,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其计算口径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口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2014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市区为10,991元,县(市)为9,984元;2014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市区为2,198元,县(市)为1,997元。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四)2014年统计部门公布我市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后,对未达到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重新进行基数调整,并从2014年1月1日起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2014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8%,不得高于12%。中、省直及外埠驻吉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和缴存比例标准一律按以上规定执行。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具体要求   (一)各缴存单位须如实填报《( )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个人核对单》、《( )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登记表》,并携带2013年12月《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征缴单》(限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原件和复印件、工资总额相关报表等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查和调整业务。   (二)各单位应在2014年3月30日前完成2014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未办理完结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缓办理其他公积金业务。   (三)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须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后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   (四)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核查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年度基数及比例调整期间对各缴存单位的缴存基数情况进行核查。并重点对规模以上企业单位缴存基数核定情况进行入户核查。   (二)各缴存单位持缴存基数调整须填报的相关表格和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县市管理部业务大厅指定窗口,接受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核查。   (三)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须配合完成确定应缴存人数、实际缴存人数、工资基数等核查工作后,方可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县市管理部业务大厅各窗口办理年度调基、调比业务。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职工工资收入的确定依据以该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   (五)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按时、足额为所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为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代理、外包人员)建立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或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六)我市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已有 3 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按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来算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