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信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247号金融大厦12楼 。   2、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太原南路36号 。   3、商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东南角。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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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2、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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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或缴费银行直接查询; (2).拨打驻马店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驻马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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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新建普通商品自住房的房屋装修费用,用于支付15年左右房龄自住住房的维护和修缮费用。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望采纳!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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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查询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 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行为。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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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公积金查询主要有四种途径: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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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时;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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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在郑州市购买自住和改善性住房;   三、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四、具有不低于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比例的购建房自筹资金;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提供委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   七、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借款人和配偶同时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要合并计算。   八、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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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你需要办理一张公积金联名卡,没有联名卡是无法查询的,有的公司是通用办理的,你也可自己去办理,拿身份证就可办理; 登陆本地公积金网站,点击“个人公积金账户查询”; 在输入“身份证”,查询时会提示错误,密码身份证后4位加两个0, 如果你没办理公积金卡会提示没有此条记录,如果你办理过且密码是默认密码,会提示你用卡号登录: 输入联名卡就可以查询,默认密码身份证后4为加00; 可以查询自己的总账户,个人明细账信息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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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登陆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在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栏目,输入身份证、密码和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注:个人查询:职工凭身份证号或龙卡卡号+查询密码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 2、单位查询:缴存单位可凭单位帐号+查询密码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帐务信息和职工信息,开通单位查询需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卡及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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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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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基数是: 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是税前的工资,不需要扣除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包含各种奖金。 工资总额就是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各种补助的总数。 公积金基数的计算就是每年7月份调整前12个月工资总额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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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央行最新公告显示,自10月24日起,将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利率进一步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近一次调息是8月26日。公积金贷款最新利率五年及以下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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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郑州公积金查询方法还是比较简单的,我们可以直接去郑州公积金查询中心进行查询,也可以在网上直接选择郑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然后直接在网上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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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我的了解有以下的查询方法。 1、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中心网点进行查询。 2、通过拨打河南省公积金中心的热线查询。 3、也可以登录河南省公积金中心的网上查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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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安阳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凭身份证或公积金联名卡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需要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公积金账号。 3、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 4、单位财务部门查询。(可以查询到是否缴纳、公积金缴存银行、缴存多少个月、缴存多少、个人公积金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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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满三年未重新就业的;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九)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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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4、离休、退休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场所: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大厅的窗口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两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或两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两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 3、购买集资房:提供房改管理机构批复的集资建房批文、建房单位出具的集资人员名单、两年内集资建房款收据或两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和付款凭证; 4、建造自住住房的:城镇自建房提供规划部门建造批准文件、付款凭证;农村自建房须提供宅基地使用证、乡政府的两年内建房证明、建房费用清单;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规划部门翻建(或大修)批准文件、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6、拆迁安置住房:提供政府批准的拆迁许可证(或拆迁批复文件)、拆迁安置协议、两年内安置房付款凭证; 7、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①偿还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②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及其他公积金中心住房货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或其他公积金中心)出具加盖印章的个人还款明细。③提前结清提取公积金的:提供一年内结清证明、借款合同、贷款银行(或其他公积金中心)出具加盖印章的个人还款明细。 8、房租超出家庭总收入15%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9、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②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社区未就业证明。③非本市常住户口和本市农业户口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④出境定居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⑤.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2、职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3、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须提供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住院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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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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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去住房公积金网上就能查询了,可以提出现金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当月汇补缴的住房公积金,需经到账确认后方可提取。提取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类型。 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管委会规定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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