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证明(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证明(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3.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6.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8.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以上几种情况所带证件不同,请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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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单位经办人员签名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   2、职工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3、房屋产权人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4、在本市购买的,提供经房管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的能在房管部门网站上查询到备案信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付款凭证(预付款不得少于购房总额的30%,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为10%)的原件,预付款凭证应为销售方出具的税务专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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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提取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盖章的提取清册(提取本人签字,提取所用的卡或存折必须是支取人的) 3、盖有预留印鉴的提取申请书或约定提取申请书 4、购房提取时,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或产权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或产权人的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如未建住房公积金,需单位出具证明或档案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有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无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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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材料: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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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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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需要一份带有公司盖章的提取申请表,可以到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写完信息后,让给你交公积金的公司盖章; 2、需要购房合同等提取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齐全的话,当天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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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4.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5.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可证明该套贷款截止目前已还本息总额)一份 ,还款期间发生提前或结清还款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或结清凭证原件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或网上备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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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我所知第一步: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第二步: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提取材料1、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2、购买二手房提取材料3、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公积金材料4、异地购房提取材料5、租房提取材料6、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7、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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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公积金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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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所需的基本资料有: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 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 购买二手楼的提取(自取得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 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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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证明代理人与提取人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等文件及其复印件。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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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1、离休、退休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非本市城镇户籍或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调离本市后办理个人账户异地转移不成功的;被判处刑罚并服刑两年以上的。 4、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5、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满两年并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符合上述1至6项提取条件的,在提取时,其本人或配偶未还清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归还贷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 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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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下面这些材料:1、填写承诺书;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两张,其中一张备注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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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有: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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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需要一份带有公司盖章的提取申请表,可以到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写完信息后,让给你交公积金的公司盖章; 2、需要购房合同等提取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齐全的话,当天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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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外地买房苏州公积金提取材料有; 1)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提供由职工本人签字、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为无碳复写格式一式两联,第一联交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单位留存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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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住房公积金提时需提供的常规证明材料如下: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希望能帮到你,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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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还需提取配偶、父母、子女、房屋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 供关系证明或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提取人身份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单位开具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具体您也可以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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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1.持申报材料到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理。(申报材料见问题四)2.公积金中心审核。3.选择卡折转账提取的,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结。4.选择银行存单提取的,建行兑付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市民中心设有建行兑付窗口)。四、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公积金提取类别比较多,所需材料如下: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可以登陆公积金网站下载或向人事专员索取。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2.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①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发票。2.2购买二手房:①房屋转让合同;②契证。2.3回迁(扩面)住房:①回迁(扩面)协议;②购房发票。2.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①建房许可证明;②购买材料发票。2.5大修自住住房:①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②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购买材料发票。3.身份证件:3.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委托单位代理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3委托直系亲属代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3.4委托其他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不明白之处具体详情咨询公积金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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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贷款首付提取:①购房合同、②地税监制首付款收据。 其中,职工购买杭州市(含滨江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时,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可凭购房合同办理,由中心开具转帐支票给售房单位。 (2)还贷期间提取:①购房合同、②借款担保合同、③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 其中,还款凭证(明细)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扣款账号、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 (3)贷款还清提取:①购房合同、②借款担保合同、③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亲属关系有效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4)委托其他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首付金额、还款本息额、还清金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1、2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与职工本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同上)、②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本人在其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由其他中心开具;在市中心缴存的不需提供)。 希望以上资料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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