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0首付购房是违法的,不建议你购买!一般分期付款买房的首付最低付款一般是30%,新房也是,但是少数楼盘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做到了20%,开发商要求你到指定的银行才会放款,或者地段好一点的小户型也可以低点首付。 二手收房的话,所说的一般最低是30%,指的是房子评估值的30%,可能评估值比你的交易值要低,那么你的首付就比30%的总房款要多,二手房交易本身的费用是不在房价里面,所以尽量准备多点现金好安排事情。 二手房的首付款=成交价-本房平米评估价x房本面积x70%(一般商贷个人都是能贷7成)+契税印花税及根据房产产权情况不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加上贷款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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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由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之一的,不准予贷款,因此个人要留意这些以下注意事项:(1)有逾期贷款(含担保人代还)的;(2)近两年内贷款连续逾期(含担保人代还)超过6期的;(3)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还的;(4)贷记卡逾期一年或近一年内贷记卡连续逾期超过6期的;(5)近两年内贷款有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情况的;(6)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在运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注意三个方面:一、消费者应当充分注意自身的征信情况,防止因车贷、房贷、信用卡的征信记录不良而导致公积金贷款不能顺利办理。二、公积金贷款具有区域性的限制,不能够跨越省市,如天津市的企业员工在北京购房则不能够动用公积金贷款。三、在同一区域内,公积金贷款业务并不局限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附近的建设银行办理,贷款者可以选择办理业务最为便捷的建行进行办理。上述各复印件,一律按A4纸规格复印纸复印。温馨提醒:由于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不同,具体请以当地最新信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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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房前的注意事项: (一)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资格,签约前审查的开发商的资质,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是保证购房者所选择的开发商符合法律的开发商品房的资质,防止被骗或者日后办理不了房产证。建议购房者选择信誉好,资质齐全,相对比较有名的开发商,这样房屋的质量可能也会相对好一些 (二)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目前虚假宣传已成为导致商品房销售出现大量纠纷的源头之一。比如使用所禁止的广告用语对所售房屋进行宣传,不按照有关规定明示房屋价格、面积、位置及其他具体内容等等。购房广告原则上是不具有约束力的,但当广告内容被明确写入合同,或者内容具体确定,且对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时候就可以视为合同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描述交付房屋是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 (三)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 对消费者而言,选择居身之所总是慎之又慎的事。要注意的是房产并不是独立地存在着,它与周边的环境紧密关联。环境的好坏对房产的价值有很大影响。与周边环境的接触和互动,真正让您的生活随心所欲的核心仍然是您住在哪里。现实中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开发商对您安居乐业的描绘,却可能由于规划、虚假广告、环境污染等原因变成空中楼阁。同时,环境的变化也会影响其未来投资预期,使得投资的房产得不到预期价值。 二、购房时要注意的事项: (一)合同陷阱及合同效力。由于房地产开发专业性很强,调节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纷繁复杂,作为一辈子可能只买一次房的普通购房者来说,对具体程序该怎么进行、哪些地方容易发生纠纷等等,无法做到深入了解。而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为增加自身利润,或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设计合同条款时暗含陷阱。由这种陷阱这种而使购房者遭受的损失难以通过诉讼得到合理弥补。 在这里提醒大家要尽可能地避免这种损失,购房者在同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时,还须细致了解各种相关法律规定,仔细查验开发商的资质和必要的法律文件,认真审视合同条款,以排除各种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最好请律师协助自己签订购房合同,以免自己的权益被开发商的合同陷阱侵害。 (二)购买期房要注意延期交付。商品房交付迟延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如期把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入住,而是推迟了交楼时间的违约行为。延迟交付商品房一般发生在期房购买中,是开发商一种最普遍的违约行为,迟延时间短则一年半载,长则三年五年,有的就演变成烂尾楼了。这种行为给购房者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 预售商品房,对加速房产开发,活跃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作用,但对购房者来说,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应该谨慎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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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时办理按揭贷款流程及注意事项: 1.贷款年限:普通住宅不超过20年; 2.年龄:贷款人年龄+贷款年限≤65年(各个银行情况不太一样); 3.贷款额度:二手房是评估价的7成(如果是二套房则为5成); 4.贷款利率:普通住宅按同期个人购房贷款利率执行; 5.还款方式为月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任选一种)。 最重要的就是合同的签订了,这里因为系统的关系不能给你复制过来给你看了.你在网上搜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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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进行调查   很多买家由于工作或家庭事务太多,根本挤不出时间好好地货比三家,因此,常常在未进行足够调查的情况下做出购房决定。   要想买到物有所值、称心如意的房产,至少得在目标区域看50-100处房产,除了做笔记外,还得时时追踪当地的拍卖和销售数据。得有一份"房产摘要", 并对城区、房产类型、特征和价格范围进行优先等级的排序。这将让买家在面对一大堆待售房产时,以最快的速度筛选出与买家的需求最匹配的房产,同时也可让买家节省 下不必要的看房时间。   2.旧宅脱手前便购入新居   很多置业者都会在把旧宅卖掉之前就购买新居。在理想状态下,这样的购房策略当然是非常不错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42天的标准结算期根本不足以对房市进行充分的调查。   3.太过感性了   避免感性的冲动置业。 与一位可信赖的顾问或朋友谈谈您的购房计划,在参与房产拍卖前设定您的出价上限。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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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房者选择按揭买房时,需向提供按揭的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银行对购房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贷款行、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此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购房者承担)。三方共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购房贷款抵押(按揭)登记。其中,购房者应提交如下证件: 1、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此生效的楼宇按揭贷款合同。 4、抵押申请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5、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根据《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规定,购房者必需履行以下义务: 1、将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连同契约正本交贷款行执管。 2、期房交付后,三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直接将三证交贷款行保管(此时开发商的担保责任解除)。 3、自费为抵押的房产办理保险,保险期不短于按揭期,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总值,并以贷款行为第一受益人,将保险单交贷款行持有。 4、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买房者不能对房产进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5、每月按时归还本息,逾期则按天数加收罚金。 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罚金和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后,会同贷款行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收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及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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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我所知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有的买方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卖方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有的卖方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房。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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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重要的是要看房产证,要先验证对方的真实性,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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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公积金贷款;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 手续时收费减半。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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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2016购买商品房有哪些注意事项的知识。 1、买房时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 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内净高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无柱雨篷、骑楼、过街楼的用于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3)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半圆柱、垛、勒脚、台阶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等平台; (5)房屋的挑台、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 (6)其它构筑物,如独立的烟囱、烟道、蓄水池、水塔等。 2、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可能会带来以下隐患。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3、住宅的“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有何不同?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目前,对拥有“部分产权”住宅的业主,建议尽快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4、购房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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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武汉关山学区房购房注意事项如下: 1、武汉关山学区房的学校今年是严格控制入学年龄的,如果小孩子不满6周岁是严禁入学的 2、关山学区哪一块的学区房是要求一套子六年内是仅有一个入学名额的,所以如果你有两个小孩,有一已经在这里入学了,另一个小孩只能另找学校了 3、这个区域的学区房如果想要入学的话是要求房子和户籍是要一致的,如果房子和户籍不对口的话是不可以入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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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海外房产投资。   建议投资澳洲房产,像墨尔本、布里斯班都有很大的增长潜力,现在澳洲房产非常适合投资,恰逢汇率低点,而且澳洲房产有100多年的历史,澳洲房产的增长十分稳定,投资回报高,平均每7—10年翻一番,澳洲的房产高透化,澳洲房产投资优势如下:   1:回报率高,每年房租+地产增值,接近10%   2:国内是70年产权,澳洲是永久的,可世代相传。   3:买房比国内安全,10%的首付是先交到信托账户,等房屋全部建造好,销售到一定程度,钱才会给他,如果产生烂尾楼,开发商连本带息的赔钱给你。   4: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政策,使增值部分套现。   5:只还利息不还本,最多可以30年。   6:每周租金高达660澳元。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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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产权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因产权归属不清楚或产权纠纷未了结的房屋,购置时务必谨慎对待,最好不要涉足。   第二,   看价格的比较时,首先要弄清每个项目报的价格到底是什么价,有的是“开盘价”,即最底价;有的是“均价”;有的是“最高限价”;有的是整套价格、有的是套内建筑面积价格……最主要的是应弄清(或换算)所选房屋的实际价格,因为这几个房价出入很大,不弄明白会影响你的判断力。房屋出售时是“毛坯房”、“初装修”还是“精装修”,也会对房屋的价格有影响,比较房价时应考虑这一因素。   第三,地段、环境房屋所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生活的便利程度和房屋的升值潜力。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若是政府计划大力开发的话,则其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若是马上搬迁居住,最好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绿化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地区,还要注意了解价格计算的一些规定细节。   第四,设计眼下因设计欠佳而空置的商品房比例很大。对住房的设计,购买者主要考虑两方面:一是面积大小,二是内部的格局。这两方面都既要兼顾现实的经济条件、家庭特点,又要为未来留有相当的余地。用于投资的购房,面积要比一般大众房大20平方米以上,设计要超前、新颖,采光、通风等条件都要良好,这样,会增加房子的竞争力。   第五,只买便宜不买贵的只图价格便宜。谁都知道便宜无好货。贵一定有贵的价值。而房地产市场永远是:便宜的会越来越便宜,贵的永远更贵。一定要买最好。无论是未来增值还是转手都容易。如果手头真的没资金,不好的买了也是负债资产。   第六,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以免开发商因资金或其他原因造成商品房交付延期并以免付款时发生争执。   第七,物业除了向先期入住的业主了解住房配套的物业管理状况外,还要认真审查物业管理公约的内容,详细了解物业管理的范围及收费标准、办法,以免日后在管理费的收取和应设服务项目等方面发生纠纷。此外,还要了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职权行使情况,因为它代表购房者的真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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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商品房销售分类: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2.商品房现售的条件:A.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B.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C.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D.已通过竣工验收;E.拆迁安置已经落实;F.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G.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3.商品房预售条件: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要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具备如下条件:A.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B.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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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0首付”看起来是没门槛的,谁都可以去申请。实际上“0首付”门槛较高,最起码,你需要有购房资格,如果你是外地购房者,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是少不了的。其次,申请零首付的购房者必须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还款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否则是申请不了银行的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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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推荐给你的是;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2.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3.审查五证:1、国有土地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4、开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4.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作抵押。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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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注意方面的话首先要注意朝向的,还有就是物业方面也要选个服务好的,有保障的小区的,别的也没有什么注意的。购房的话建议你找个值得相信的中介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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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要考虑升值空间。综合分析一下,这个房子将来是否会有的升值的可能。最好问一下当地的居民,这个片区是否会有很大的发展,等等。不管现在有没有小孩,都应该看看附近有学校,以后小孩上学是否方便。户型也很重要,除了要能晒到太阳,通风也比较重要,最好不要选择那种客厅卫生间有过道的户型,这样装修不太好装修,还占了面积。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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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所知,购房者在确立购房意向之后,一般都要与售楼处的销售经理建立联系,在双方初步意向达成一致后,销售经理都会向购房者出示该公司的认购书,并按认购书要求购房者签订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购房者应认真、仔细地审阅认购书,并向销售经理索取有关房屋的宣传资料及有关文件,在问清楚房屋建筑的进展情况后,有条件的还应实地考察一下。在此基础上,购房者可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定金各开发商定的标准不一,几千到几万的都有,一般与商品房价格成正比。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条款: (l)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有的开发商将销售工作完全委托给一个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代理。因此购房者购房时应弄清楚与之签约的销售经理是哪个公司的,如属于中介代理销售,应注意在合同中表明其代理关系; 买方,即认购方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代理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代理律师姓名、电话; (2)认购物业名称、房号、地址; (3)房价:包括房屋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额; (4)付款方式:一般规定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一般现房可用一次性支付,期房按分期付款方式,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还要就有关付款方式作详细约定; (5)认购条件:一般包括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关于定金或预付款数额,购房者应与卖方约定一定期限内,买方不买房时由卖方归还定金或预付款本金,并形成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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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 (二)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三)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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