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罗列两种情况,还可以采纳以下方式: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牢记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其次,假如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 为了防患于未然,购房指南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以防止丢失。另外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未然。以上就是关于购房合同丢失情况的补救方法。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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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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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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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丢失,分以下几种方式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 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 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 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 印花税。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 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 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 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 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 况基本相同。 4、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 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5、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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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收据丢了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开具发票。 2、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 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盖公章的复印件收据也是有收效的。 该收据是开发商确定收款的证明,其收据也是你与开发商的交易证明。 建议尽快要求开发商开具发票给你,发票收是真正合法的收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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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已经办理房产登记,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丢失,仍可以办理房产证,也就是可以要回房子的。   1、如果购买的是期房,若已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办理房产证。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若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法律对购房者具有保护,及时购房合同及收据丢失,仍然可以办理房产证。 您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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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购房收据为开发商开具的手写收据,需要跟开发商说明原因并声明该收据作废,开发商可以重开一份。 2,如果是购房发票丢失的话,需要登报声明作废,注明发票的号码和金额,然后在报纸上登报声明票据遗失。凭借报纸到开发商那边重新出具发票。 重新开发票开发商要多缴税,也怕以后因为多余的发票引起经济纠纷,所以需要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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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到物业公司去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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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 2、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3、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证一份。买受人合同丢失既不影响办证,也不必担心对方更改。 4、如果买受人丢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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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正常情况下,收据只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有用。   买房收据,是买方已经付款的重要凭证,也是财务入帐或税务申报的重要凭证。如果不需要这些功能,一般这种收据的重要性只会体现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所以在没有发生纠纷时不用太担心的,你可以带上身份证、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流水帐),让开发商把他们的一联复印,并且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也可以起到上述作用的。   二、万一发生了纠纷了呢,会怎么样呢?   如果万一发生纠纷,你也可以用银行凭证、汇款记录、合同履行实际情况等作为证据。如果打官司,你可以要求法院出具《调查令》,让律师查阅开发商的收据底根和银行资金往来帐等。只要发生过的事实,谁也抵赖不了的。对于后果,你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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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法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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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购房是有申请贷款的~那么你的购房合同原件应该在银行摆着~只是首付款收据的原件会在你手上放着吧~正式的一共是一式三份~房管局\你\开发商各持一份~你的那一份经抵押后就应该是在银行手上~你可以拿着你的贷款合同到银行去要求重新复印一份有效复印件就可以了~ 另外~只要银行已经放贷~那你手上的首付款收据其实是没什么用的了~因为~开发商收到全款后会开出正式的购房发票~是购房款全额的购房发票~这张发票的原件在银行收着~以后要办理产权证的时候要凭着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测绘局资料这些材料才能去办理的~ 所以~如果你真的确定你的购房合同是原件在你手上丢了~那你只有协同开发商到房管局补办一份~日后可凭此去办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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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 2、如果买受人丢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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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希望以上回复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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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购房收据为开发商开具的手写收据,需要跟开发商说明原因并声明该收据作废,开发商可以重开一份。 2、如果是购房发票丢失的话,需要登报声明作废,注明发票的号码和金额,然后在报纸上登报声明票据遗失。凭借报纸,到开发商那边重新出具发票。 重新开发票开发商要多缴税,也怕以后因为多余的发票引起经济纠纷,所以需要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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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收据丢了的解决方法是: 1、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中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办。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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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协议丢了的解决办法; 情况一: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情况二: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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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已经获取了购房合同说明开发商已去房管局做了备案,即使您的合同丢失开发商也不会再卖这套房,而且也没办法卖,只是您补办合同和发票麻烦一点,具体操作流程就要咨询开发商或者房管部门了。望您采纳!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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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的是购房承诺书吗,这个可以补,定金收据可以到中介那边补写一个证明,或者找中介复印一份盖上他们的印章就可以当原件用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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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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