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证的关键。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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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关于房产抵押 购房疑问:开发商在将房屋出售给消费者之后,又另行全部抵押 给银行申请贷款,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律师答疑:律师建议购房人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查 询抵押登记的有关情况。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 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 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 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 效。在此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 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 及其他损失。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 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 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 失。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 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 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 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关于“不可抗力” 购房疑问:如何认定购房合同中标明的“不可抗力”,应如何正 确理解“不可抗力”的法律含义? 律师答疑:作为购房合同中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一定要是 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凭自己的主观臆想去推定,否则是要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在现行房地产交易中,发展商通常将以下事项列 为不可抗力条款下的免责事项: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 问题不能及时解决;2、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其实,发展 商所述的这两种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都不具备不可抗力的三个必备 条件,即并非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简单地 分析一下,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问题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之前 就可以预见的,即使是不能克服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过程中 自己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同样,市政 配套的批准与安装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 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 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而不 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 关于拍卖房 购房疑问:房展会上经常有拍卖房专场,本届房展会同样有大批 住房将拍卖。请问:购买拍卖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答疑:提醒消费者竞买时要掌握以下要诀:一、了解所竞买 房产的权属状况。二、了解房屋的面积、结构、配套设施、周围环境。 三、竞买人可选择两个以上的标的竞拍。四、了解拍卖机构能否提供 按揭贷款服务。五、要反复比较判断该房产的价值,以确定适当的心 理价位。六、注意选择合法的房地产拍卖机构。七、有必要对拍卖房 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 关于面积缩水 购房疑问:我在房展会上看中了一套房,但是我怀疑这套房的面 积存在缩水问题,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疑:购房合同及其他文本提供的房屋面积数往往只是“预 测面积”,实测面积待楼盘竣工之后,方能告知购房人,所以此时还 无法最后确定是否有面积欺诈行为;如果购房人已经拿到产权证,且 产权证上所标明的实测面积是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承认 的法定测量单位测定,一般也不会有面积欺诈行为。但是,不排除测 量结果存在一定的误差。如果购房人对产权证上所标明的面积存有怀 疑,可以上诉法院或申请仲裁。因为,就现行的法律法规而言,面积 的复测只能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请,测量单位一般不接受个人及其他 组织的复测要求。 关于公摊面积 购房疑问:请问开发商能把公摊面积卖给个人吗?这样的行为是 否合法? 律师答疑:首先需要明白什么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是所有业主 均有权利使用的面积,根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及公用建 筑面积分摊》里关于分摊的内容的规定,包括三类:房屋本体公用设 施(楼梯、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梯、上下水 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 以及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 等)。开发商是无权把公摊面积出售给个人的,法律上公摊面积属于 业主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如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出售给个人则 已经违法,消费者完全可以起诉该开发商,有权要回自己的公摊面积 或者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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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按揭贷款买房流程:(1)选择房产(2)贷款申请(3)签订购房合同(4)签订按揭合同(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重庆按揭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核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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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设施就看下是否和开发商买房时候打的广告一样,是否都有齐全。 房屋内部主要看几个一丶是否墙面空鼓;二丶闭水防水是否已经到位;三丶下水管道是否通畅;四丶房屋是否有渗漏水现象;五丶电路是否都已经接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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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如能注意到以上几点,对于交易双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 二、二手房买卖流程共分为买方按揭贷款购房和买方全款购房两种情况,分别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买方按揭贷款购房 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 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 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 5、银行发放贷款 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 7、向卖方支付尾款 (二)买方全款购房 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 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 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 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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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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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看社区,先看社区大不大,其次楼盘容积率、绿化率、公摊面积、楼层情况要了解清楚。选房先锁定社区,首先要看社区规模大不大,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左右比较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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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事项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 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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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品房按揭一般是指不能或不愿一次性支付房款的按揭购房借贷人将其与开发商已签订之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作为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担保。按揭需有三方主体:购房借贷人、开发商与银行。在开发商负责为购房借贷人办理完成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为银行与购房借贷人办理完成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购房借贷人的房地产权证交银行收押之前,开发商需为购房借贷人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购房借贷人与银行之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抵押关系。二、如何进行商品房按揭商品房按揭的流程如(一)开发商选定银行,并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银行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向开发商的客户(购房借贷人)提供贷款,同时开发商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二)购房人选定欲购买的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其中约定采取向开发商选定的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付款的,购房人需向开发商支付购房首付款。三银行委托律师或自行对购房合同、购房借贷人贷款资格主要是个人资信予以审查。(四)购房借贷人、开发商与银行签订按揭保证贷款合同(五)银行占管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并办理按揭备案。(六)银行一次性向开发商支付购房借贷人的贷款。(七)购房借贷人依约按月向银行交纳贷款本息。(八)开发商负责将购房借贷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交银行收押并办理正式的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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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要注意有:1看清房产证上的名字;2、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是否一致;3、产权的份额;4、产权状态(抵押或在手);5、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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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重要的是要看房产证,要先验证对方的真实性,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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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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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2016购买商品房有哪些注意事项的知识。 1、买房时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 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内净高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无柱雨篷、骑楼、过街楼的用于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3)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半圆柱、垛、勒脚、台阶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等平台; (5)房屋的挑台、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 (6)其它构筑物,如独立的烟囱、烟道、蓄水池、水塔等。 2、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可能会带来以下隐患。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3、住宅的“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有何不同?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目前,对拥有“部分产权”住宅的业主,建议尽快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4、购房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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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下: 1、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3、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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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证的关键。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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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事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面积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 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为避免尴尬法律状态,购房者不能接受未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补充协议通常由开发商起草,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消费者在约定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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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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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买房的时候不能急着说担心别人买了,然后急着签合同,这样是大忌来的,因为合同你签订了就要承受责任的,切记切记;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购房签合同一般要注意哪些事项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3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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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先看对方五证是否齐全,预售许可证上的许可编号是不是你所要购买的那栋楼的,证件都没问题的话烂尾的可能性就很低。 付款的时候无论他们怎么说也不要付现金,一定要刷卡,因为刷卡钱是进入银行监管账户的,开发商提不出来,只能用于盖房子资金,房子盖好了才可以提钱。 合同要签房管局备案的网签合同,签完第二天就可以在房管局的网站上查到这房子属于你的了,另外预售许可证号也是在房管局网站上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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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 (二)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三)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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